“親愛的,我媽同意給你們家15萬”“不用了,我快結婚了”

01.

彩禮錢一直都是婚前當中的一大爭議熱點,每個地方都有它的風俗,對於彩禮,會因為地域和女方父母的對婚姻最後的考驗以及其他原因跟男方有分歧。

對於是否能最後結婚,彩禮會變成一個直接導火索,真分不開的情侶,即便是對方家裡不很富裕,必然也有一方去拼,要麼女孩說服父母不要,要麼男孩家費力去完成,如果臨門一腳,兩個人都舉棋不定,迷茫不定,則很容易分開。

沈薇和魏強的婚姻就是因為彩禮錢分開的,兩個人戀愛五年,沈薇最後因為彩禮錢嫁給了青梅竹馬的張揚。

魏強是獨生,但由於他爸爸死的早,只有母親把他一個人撫養長大,所以母親對他的依賴心很強。沈薇覺得魏強孝順又老實,所以才願意和他一起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是沈薇的父母提出了15萬彩禮的要求,魏強的母親自然是不願意。

兩個人就被夾在了中間,雙方家庭意見不合,誰也不願意妥協,沈薇用了很多方法,軟磨硬泡,母親才答應和她去見未來婆婆。

聊到一半,母親問魏強:“你有車嗎?有房嗎?”

魏強還沒說話,他媽媽卻說:“有車有房,房子買的話寫我的名字,車是我兒子的。”

“哦,那還不錯的經濟條件,既然這樣,我們要15萬彩禮不算多吧?”

魏強的媽媽脫口而出:“還問有車有房,我看你們家就是圖我們的錢,拜金,十五萬,你想都不要想,我是不會給你們的,你們不是賣女兒嘛?賣給別人,不稀罕。”

“親愛的,我媽同意給你們家15萬”“不用了,我快結婚了”

02.

現在有些婆婆啊,不想出一分錢的彩禮,也不想買房子,就等著一個免費的媳婦來伺候自己,女方要彩禮成了賣女兒,要是要房子,那就是拜金女,還一天到晚說感情無價,這是藉口,為人父母的,總覺得養兒子花錢,人家養女兒就不花錢嗎?

沈薇母親好話說盡:“我說了陪嫁會回來,你連這點信任都不給薇薇,我們還不放心把她交給你,我們嫁女要彩禮,是希望女兒有錢防身,遇人不淑離婚了,還有生活的經濟依靠。像你兒子這種人,不嫁也罷。”

說著,拉著女兒憤憤離席,沈薇還埋怨母親:“媽,不是說好了不要的嗎?”

母親告訴沈薇:“女兒,也許現在的你不理解,但是談婚論嫁,無論是不是魏強,我都會提出這個條件,缺一不可,這15萬,我不會留給我們自己,我可以給他半年期限,原因有三,如果馬上能拿出來,說明他的家庭或男孩子有理財意識,有規劃的家庭,日子一定不會差,如果半年後他自己拿出來,說明有掙錢的能力。就算拿不出來,半年後自家暫時拿不出來,但是別人願意借,說明人緣不錯,可信任,如果他什麼都不做,連你的未來婆婆都說我們是賣閨女的,你嫁過去只能受罪。”

沈薇無話可說,只好同意了和青梅竹馬張揚的相親,等魏強再打電話的時候:“親愛的,我媽同意了給我十五萬娶你。”

“不用了,我快結婚了。”

五年的感情說沒就沒了,固然可惜,沈薇遠離這樣的男方家庭也算是慶幸,他的母親一直在“算計”人,婚前用自己的名字全款買房,還不是怕媳婦以後分走房子,留了一手?不願出彩禮,就是想白撿一個媳婦,其實十五萬的彩禮一點都不多。

有一句話不假,父母讓嫁的你可以嫁也可以不嫁,但是父母不讓嫁的一定不能嫁因為父母看人比較準。

因為真心愛自己的父母無論如何都不會把你推向火坑。

真心在意女兒的父母為什麼堅持要彩禮?無非是辦嫁妝和體現男方的經濟實力,為自己的女兒找個後路,女兒有錢防身應該的。

在我看來這麼有心的父母的做法並不是錯的,這樣的彩禮也是該要的。

“親愛的,我媽同意給你們家15萬”“不用了,我快結婚了”

03.

也奉勸不明事理的婆婆,別人把女兒養這麼大,結個婚連彩禮都不願意拿的話,有換位思考過嗎?

最重要的是男人的心思,自己的母親如果不“講理”,就應該主動站出來說和,而不是在一旁嘆氣。對方的父母給你的媳婦養這麼大,還要孝敬你爸媽,給你生兒育女,要伺候你,辛苦幾十年,能從你這裡得到多大的好處?

養兒養女,都很不容易,要一點彩禮錢,何苦說賣女兒這麼傷人的話呢?

天底下,有多少父母會把自己的女兒賣了呢?恐怕只有極個別的父母會扣下彩禮錢吧。

而現在的大多數父母會把彩禮悉數還還給女兒,加上嫁妝,一起帶回男方家,所以男方沒有損失什麼。

彩禮問題,就是結婚把婚姻站在了買賣的角度去理解,但凡有一點經濟基礎,在往後生活中才能共同進步,共同面對,就能把家庭生活過好。

​今日話題:你怎麼看待彩禮問題?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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