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梅學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梅學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梅學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指定,通遼市扎魯特旗紀委監委正在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梅學軍個人簡歷

梅學軍,男,漢族,1958年3月17日出生,內蒙古固陽人,大學文化,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6年12月至1980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土產公司工作;

1980年1月至1981年8月,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計劃委員會工作;

1981年8月至1983年11月,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助理審判員;

1983年11月至1988年3月,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審判員;

1988年3月至1990年2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書記員;

1990年2月至1992年7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副科級助審員;

1992年7月至1999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正科級審判員;

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技術鑑定處副處長;

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鑑定處副處長、副處級審判員;

2002年6月至2006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副處級審判員;

2006年1月至2008年7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2008年7月至2016年9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高配正處級領導職務);

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

2018年3月,退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