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梅學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指定,通遼市扎魯特旗紀委監委正在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梅學軍個人簡歷
梅學軍,男,漢族,1958年3月17日出生,內蒙古固陽人,大學文化,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6年12月至1980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土產公司工作;
1980年1月至1981年8月,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計劃委員會工作;
1981年8月至1983年11月,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助理審判員;
1983年11月至1988年3月,內蒙古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審判員;
1988年3月至1990年2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書記員;
1990年2月至1992年7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副科級助審員;
1992年7月至1999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正科級審判員;
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正科級審判員、技術鑑定處副處長;
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鑑定處副處長、副處級審判員;
2002年6月至2006年1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副處級審判員;
2006年1月至2008年7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2008年7月至2016年9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高配正處級領導職務);
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
2018年3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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