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局長舉報理由“寫著玩” 多地對誣告陷害“零容忍”

5月7日,吉林省紀委監委印發《關於對誣告陷害行為責任追究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1》),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查處和責任追究提供製度遵循。

尚法新聞(ID:zgsbfzzk)梳理發現,全國範圍內多地區旗幟鮮明向誣告陷害行為亮劍出招。

近幾年,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的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尚法新聞(ID:zgsbfzzk)注意到,舉報人當中存在部分動機不純者,向紀檢監察機關惡意舉報,意圖陷害他人,毀壞人格名譽。更有甚者,官員之間為“競爭”,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同僚。

山西臨汾市原文物局局長常引根曾舉報誣告臨汾市襄汾縣縣長張宏志,而本人解釋的理由為“寫著玩的”。

公職人員舉報 由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任性!局長舉報理由“寫著玩” 多地對誣告陷害“零容忍”

尚法新聞(ID:zgsbfzzk)瞭解到,《辦法1》規定,查處誣告陷害行為,要堅持分級負責、依規依紀依法、實事求是、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鑑於實施誣告陷害主體的多樣性,《辦法1》指出,紀檢監察機關對需要啟動核查的誣告陷害問題線索要分類處置。經核查,舉報人是中共黨員、公職人員的,由相應的縣(市、區)級以上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舉報人是其他人員的,由負責核查的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公安機關或舉報人所在單位處理。移送機關應當對誣告陷害線索處理過程進行跟蹤,並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反饋調查處置情況。

對於查實的誣告陷害行為,《辦法1》明確了4種責任追究處理方式。誣告陷害人是中共黨員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是公職人員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組織處理或政務處分;違反法律法規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同時,《辦法》還明確了誣告陷害的8種從重處理情形和4種從寬處理情形。

多地區對誣告陷害行為“零容忍”

尚法新聞(ID:zgsbfzzk)梳理發現,為整治惡意舉報亂象,消除被舉報人負面影響,除吉林省之外,全國範圍內多地區旗幟鮮明向誣告陷害行為亮劍出招。

2018年8月31日,洛陽市紀委監察委印發《洛陽市紀檢監察機關預防和查處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2》)。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2》對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行為進行了區別:通過來信、來訪、電話、信息、網絡等方式惡意檢舉控告;本人或指使、唆使、僱傭他人或者假借他人名義捏造歪曲事實惡意檢舉控告以及其他誣告陷害他人的情形;故意捏造違紀違法事實,向紀檢監察機關惡意舉報,意圖使黨的組織、黨員和公職人員受到紀律處分的認定為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行為。

2019年1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紀委監委印發《關於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的工作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工作細則》)。

《工作細則》詳細列舉了包括無事生非、歪曲事實、捕風捉影、顛倒黑白等惡意誣告他人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故意捏造事實、惡意擴大影響阻止他人得到提升的;因個人過節發洩私憤,造謠生事,故意誣告以及散佈謠言和不實消息的;借舉報之名要挾、侮辱及中傷相關領導幹部、辦案人員意圖施加壓力進而達到個人目的等九種誣告陷害行為的主要情形。對多次發生或者大面積發生誣告陷害行為,幹部群眾反映強烈,造成重大影響的,要嚴肅追究黨組織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嚴格履行監督責任,對誣告陷害行為“零容忍”,對線索清晰、可查性強的誣告陷害問題線索要優先辦理、快查快結,必要時可提級辦理。對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單位辦案調查人員有人身攻擊、要挾及侮辱等行為的,移交有關機關依法處理。對有誣告陷害行為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記錄在案,作為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工作的重要參考。通過誣告陷害行為獲得的不當利益,應當予以取消、撤銷、收繳或者宣佈無效。

當月,黑龍江省雞西市紀委監委經過調研、整理、分析,制定出臺實施了《雞西市紀檢監察機關關於誣告陷害類信訪舉報查處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3》)。

尚法新聞(ID:zgsbfzzk)發現,《辦法3》主要針對三點,一是追究誣陷的。嚴格界定誣陷行為、規範認定誣陷情形、依紀依法啟動追查處置措施。二是保護幹事的。及時為受到不實反映的幹部澄清正名。三是查處違紀的。對誣告陷害行為,在嚴厲打擊的前提下,強化查處結果的運用。

2019年3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合浦縣委專門研究制定出臺了《關於嚴肅整治誣告陷害行為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4》),對七類行為實行“零容忍”。對誣告陷害行為執行嚴格的核查認定程序。

官員間因“競爭”進行惡意舉報

尚法新聞(ID:zgsbfzzk)發現,除了為維護自身權益進行舉報,在部分官員中,因升職或者其他摩擦,存在惡意誣告陷害行為。

2015年5月,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縣長張宏志被公示擬任縣委書記,有人給時任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等高層寫舉報信,稱其為了當縣委書記給臨汾市委書記和市委常委們行賄。

後經山西省紀委查實後,認定該舉報純屬誣告。誣告者為臨汾市原文物局局長常引根,隨後,常引根被雙開並移送司法。而他本人將誣告張宏志的理由解釋為“寫著玩的”。

2016年10月,福建省龍巖市紀委對原漳平市人大常委會黨員幹部朱世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通報。通報中稱,2012年7月至2016年1月,朱世民收集了漳平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原所徵“貪腐”問題,拉攏唆使不明真相者簽名,搞“聯名告狀”,接連到上級人大常委會、紀委以及信訪局等單位上訪,還找人將反映原所徵“貪腐”問題的舉報信帶到香港發佈在網上。

而事實上是,2012年5月,朱世民兄弟的老宅均在漳永高速漳平南互通口徵遷範圍,二人漫天要價,拒絕配合拆遷。隨後原所徵滿足了其土地置換要求,但朱世民等人以地點太偏為由拒絕。一個月後,公路設計方案修改,繞過了朱世民的房屋,他們沒實現土地置換,也沒得到70萬補償款。

2016年5月13日,漳平市紀委給予朱世民開除黨籍處分,同時將其高息轉貸牟利等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7年1月1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日前,經中共瀋陽市委批准,中共瀋陽市紀委對瀋陽-歐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李英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尚法新聞(ID:zgsbfzzk)在他的通報中發現,李英華存在“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個人職務晉升誣告他人”。

2019年2月,據中國紀檢監察報消息,湖北省十堰市住建委總工程師、時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李道義因對中心副主任李學東心存不滿,利用巡察組巡察的機會對其進行誣告,但最終自己卻受到了處分。

吉林日報、吉林省紀委監委網站、內蒙古新聞網、包頭日報、黑龍江紀委監委網站、北海晚報、洛陽市紀委監委網站、湖北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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