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国家百万拆迁款,颍东这个社区委员无所不用其极!抢建、离婚…

近日

阜阳市纪委公布一起

“小官巨贪”典型案例

为骗国家百万拆迁款,颍东这个社区委员无所不用其极!抢建、离婚…


2018年7月,颍东区纪委监委第一乡镇工作室在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新华办事处新华社区委员余飞涉嫌严重违法问题

2019年2月19日,经区监委研究,决定对余飞立案调查,同日经阜阳市监委批准对余飞采取留置措施。

情况核查

经调查,2017年4月,颍东区启动阜蒙河、总干渠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余飞利用其分管拆迁控违职务之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突击抢建一栋214.5平方米砖混结构平房,套取拆迁补偿款64.3815万元

利用虚假营业执照骗取拆迁经营面积补偿款2.73万元

通过与他人结婚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

45.756万元

采取重复登记方式套取拆迁补偿款11.6874万元

将社区集体资产登记在前妻蔡某某名下,并违规予以转卖,个人获利2.855万元;

将属于社区集体资产的路建小学2180平方米混凝土面积作为个人附属物予以登记,违规获得拆迁补偿款5.45万元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2019年4月16日,经中共颍东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收缴余飞违法所得,并将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违纪者说

余飞在其忏悔书中写道:“回顾我的违法犯罪历程,就是从启动阜蒙河、总干渠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始的。

2016年10月,我被新华街道聘用为新华社区后备干部,2017年4月,组织让我负责余营村的拆迁工作,我利用拆迁控违职务之便,加之自己没有受到过纪法教育,可以说是个‘法盲’,便心无畏惧,完全被贪欲蒙蔽了双眼,一心只想着多捞钱。

2018年8月我被选上社区委员,不久接受了一次警示教育,我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当时心里很害怕,但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组织不会发现,现在组织把我的问题都查清了,我犯了法,这是我应得的下场,组织给予我任何处理我都接受。”


执纪者说

纵观本案,可以说是“小官巨贪”的缩影,一个社区后备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拆迁款一百多万,真是让人“触目惊心”。

正如余飞本人所言,因对纪法知识不了解,便不知者不畏,这也恰恰印证了“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句话,一个人只有敬畏法律,才能做到慎初、慎微、慎行,才能守住底线,不破红线。

反之,则容易被外物所惑、被金钱所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坠入犯罪的深渊,最终悔恨终生。这就警示每一位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学习党纪法规,做到入脑入心,始终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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