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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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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裡公安
織裡
有一奇葩小偷,
連廢布料都不放過,
準備偷去換點小錢,
但是“事與願違”,
結果…
偷廢布料?被拘留!
5月6日上午,織東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放在家門口的5麻袋廢布料被人偷了。”
警情就是命令,接到報警後,織東派出所立即開展偵查工作。在勘察現場和調取附近監控後,偵查人員初步判斷一位騎綠色電動三輪車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併成功鎖定了該嫌疑人郭某的作案手法和活動軌跡。
監控照片
經查:5月6日凌晨04時許,郭某駕駛一輛綠色電動三輪車途經潘塘橋村時,發現一居民樓下堆著幾麻袋廢布料,便動起了歪腦筋。四處張望了一圈見周圍無人,便走進了該居民樓,將這5麻袋的廢布料搬到了自己的三輪車上,然後駕車離開。
嫌疑人指認現場
當天下午,男子將5麻袋廢布料賣了100元,剛回到出租房就被織東派出所的民警抓獲。
目前,該男子郭某已被織裡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居住在樓層較低的住戶,必要時可以加裝防盜窗和監控設備。財物切記不要放在顯眼的位置,出門時一定要關好門窗。最重要的是,宿舍、家、店內儘量不要存放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一旦發現被盜,要及時報警。
在這裡,
我們也再次告誡那些不法分子,
不要心存僥倖,
一定要安分守己。
莫伸手,伸手必抓!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普法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說了這麼多,
不要因為的一時大意,
讓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
• end •
審核 | 姜建強 謝新平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辦案調查,一律通過上門或者請當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場所的方式面見當事人,絕不會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直接調查處理,更不會要求當事人匯款、轉賬。與此不符的,公民可視為涉嫌詐騙行為,可直接撥打110報警。
---------------- 防為主、防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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