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執行階段,被執行者不接法院電話,也找不到人,接下來該怎麼辦?

東北快樂人家


這種現象非常常見。否則被執行人就不叫老賴了。

據統計,法院判決以後,只有40%左右的被告主動履行義務,其餘的60%左右不聞不問,等著原告申請強制執行。而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根本不露面玩失蹤的有70%以上,不申報財產的有80%以上,不如實申報財產的至少有百分之95%。可見,在強制執行中,老賴玩失蹤並不鮮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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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給申請執行人的建議。

一、要求執行局及時採取措施。

現在,老賴玩失蹤有很多辦法,但是執行局也有很多辦法,只要執行局認真,可以說這根本算不上問題。

例如,將玩失蹤的被執行人上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這個措施,對於有一定地位,有一定業務量,需要頻繁外出的被執行人有比較好的效果。

例如,限制高消費。這個措施,對於有一定身份,經常和銀行辦理業務,經常外出,乘坐飛機高鐵,頻繁使用身份證的老賴以及孩子上高收費私立學校、子女考公職人員有一定效果。

例如,網上布控。這個措施對於頻繁使用身份證,買車票、住旅館、上網等拋頭露面的老賴有一定效果。

例如,通過組織約談。這種措施對於公職人員(如醫生、教師、公務員等)有一定的效果。

例如,罰款拘留。這種措施對能找到的,有一定身份的老賴有一定效果。

等等。

二、當事人積極配合執行局的工作。

如果老賴聯繫不上,當事人可以採取網上懸賞,發動親朋好友協助查找等方法,積極查找老賴的藏身之處,找到以後,及時報告執行局,該拘留拘留,該罰款罰款。

三、必要時運用好拒執罪這個法律武器。

如果老賴有拒執罪入罪的條件(例如,已查明其有收入拒不履行,或者已經簽發拘留通知書仍玩失蹤等),應當及時要求執行局移送公安追究其拒執罪刑事責任。公安不受理而自己又有證據證明老賴拒執,可以向法院提起拒執罪刑事自訴。據統計,進入拒執罪刑事追訴程序後,約有80%的老賴慫了,主動和申請權利人談履行,談和解。因此,設法查找老賴的財產線索和拒執罪證據,應當是對付老賴的重點手段。

案例:

青島即墨武某(原籍沂水),2016年秋在青島李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殘,法院判決後萬失蹤,法院的司法文書拒收、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確定的義務。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進行網上布控。受害者亦通過網絡發佈懸賞通告,凡是舉報其藏身地或財產線索者,獎勵人民幣五千元。經查,此老賴目前躲在即墨某服裝市場賣服裝,相關法律程序正在辦理之中,等待這個老賴的是法律的嚴懲。


淮北日月升


有的被告,在法院訴訟階段都不來參加訴訟,所以在執行階段,對法院的執行工作置之不理,這個也再正常不過。當然,法院的執行工作並不會因為被執行人不接電話,無法找到被被執行人而停止,債權能否得到清償也跟這無關,執行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從來不是在於這個,而是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可供執行。

法院的執行工作一般會查控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信息情況,主要是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房產,車輛,確定被執行人是否具有財產可供執行。若被執行人名下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將依法進行凍結、查封,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對財產進行評估、拍賣,變現所得款項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若被執行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一般會告知申請執行人,並依法中介本次執行程序,若申請執行人日後有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當然,我們常聽到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法院基本都會主動採取這些執行措施。


葉律師


到了執行階段很配合的被執行人估計找不到了,在收到判決書的那一刻,如果想還早就還錢了,到了強制執行階段,要麼已經財產轉移完畢,要麼找不到人、玩失蹤。

在執行階段一般法院會向被執行人發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執行文書,如果被執行人玩失蹤,或者被執行人從你起訴的那一刻就找不到了,那麼你只能採取公告的方式送達文書。公告費一般由原告或者申請執行人墊付。

被執行人玩失蹤,申請執行人需要做的工作就是通過房管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工商局等各種渠道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然後申請法院查封、凍結,接著評估、拍賣該財產。同樣申請執行人需要先行墊付評估費,最後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優先予以扣除。

通過調查,如果能夠找到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私自高消費、變賣財產的證據,在確定被執行人的具體位置的前提下,可以申請法院拘留被執行人,情節嚴重的,可以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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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道


大同礦區的名人驢鼠羊它會讓你防不勝防的。別說法院了,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多次傳喚它都置之不理,並且多次成功的從警察叔叔的眼皮底下溜跑,始終不渝的堅信自己憑本事借來的錢不可能會還。不但不會還錢,他竟然把借錢不還當成是光宗耀祖的事,到處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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