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勇:建議研發人員個稅稅率最高檔從45%下調到25%

2018年,我國不斷湧現出重大的科技成果:北斗三號成功完成部署運營、首顆地震監測衛星升空、港珠澳大橋正式通車;今年年初,嫦娥四號又在月球背面成功著陸……隨著科技引領發展的作用不斷增強,中國正在更多的科技領域領跑全球。

儘管中國憑藉科技創新取得了諸多成就,但也應當意識到,我們的自主創新能力還有待提升。當前,經濟追求高質量發展的著力點是要放在調結構、轉變增長方式上來,而調結構的中心環節便是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

周天勇:建議研發人員個稅稅率最高檔從45%下調到25%

“科技進步的目標是使中國進入世界創新型國家的第一方隊,奠定雄厚的教育、人才和科技實力,成為富裕而又具有強勁競爭力的國家。”東北財經大學中國戰略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國際戰略研究院原副院長周天勇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記者專訪時表示,這需要在創新體制等方面進行大力度的改革。

在周天勇看來,最主要的就是要推動以知識產權為中心的創新體制機制改革。“只有通過一系列以知識產權為中心的創新體制改革,形成研發創新的活力和動力,才能強有力地推動大量新型技術競相湧現、相互交融,進而引發群體性的重大技術變革,並與各種商業創新模式相融合,成為產業變革最重要的技術方向,從而推動產業發展技術路線的更替和相關領域的革命性變革。”

支持組建民間技術交易平臺

NBD:您認為推動知識產權改革應當從哪裡著手?

周天勇:首先是要為職務發明知識產權確定比例和發放權證。

目前,中國大量的技術研發存在於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研發中心,大量用於寫學術論文、評職稱和評院士等,閒置率高達95%以上。應當有國務院條例或者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財政和企業撥款、職務發明的技術專利,劃定下限不低於40%,最高不超過80%的範圍內,界定為研發人員的權利。

除了統一的技術專利證書外,對職務發明人擁有的知識產權比例,也要確權發證,並賦予他們交易、出租、抵押、入股和繼承等權利。非國有企業研發中心的職務發明產權歸屬,可以由企業自己確定,也可以參照此辦理。

周天勇:建議研發人員個稅稅率最高檔從45%下調到25%

另外,還要建立全球最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考慮到技術進步對中國產業創新、結構調整、經濟增長和增強競爭力越來越重要,要改變目前對侵犯知識產權司法打擊軟弱無力的狀況,建立知識產權巡迴法院和法庭,大幅度提高入罪量刑的等級,嚴厲打擊盜仿技術和假冒產品等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必要時還應追究地方領導的責任,給技術發明、試驗和產品化提供一個良好的創新環境。

如果不以最嚴厲的制度和措施保護髮明創新,鼓勵發明創造、儲備顛覆性技術、蓄產業革命之勢,那樣下去支撐和推動國民經濟中高速增長都可能成為幻想。

NBD:您認為除了現有的市場外,如何繼續推動開放性知識產權及技術項目交易市場的完善?

周天勇:主要從三方面來加以推進。

首先,強制國有單位的專利和其他技術項目向社會開放。這些國有單位主要包括所有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等,強制開放可以使他們的專利、非專利技術、試驗項目等,都可以出租、合股、交易。當然,現階段這些國有單位的技術發明也有一些通病,比如為了追求完美實用性差、成本高而無法市場化,這樣的問題可以由購買者購買後再繼續研發、試驗,最後產品化。

其次,要允許職務知識比例產權的交易。職務發明的研發人員也可以向單位談判轉讓知識產權的比例部分,也有權向個人、法人協議轉讓和在市場上掛牌交易自己所擁有比例的知識產權,單位不得也不應該阻攔。

周天勇:建議研發人員個稅稅率最高檔從45%下調到25%

另外,要由部委協同,支持民間組建一個技術交易和轉化的平臺。以互聯網思維方式,開創技術交易和轉化的新方式,整合科技部、人社部、外專局、工信部、科研院所、大專院校、企業研發中心、各類海外同學會、各經濟開發區和高新技術園區等有關信息,將創意者、技術人員、投資者、銀行、併購者、企業、產業園、研發機構、會計師、律師、學者、政府官員等納入進來,內容包括信息、路演、評估、交易、支付、眾籌和其他融資等線上平臺和線下基地。

當然,也可以包括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國有企業研發平臺等,進入這一技術交易與轉化電子平臺,從而形成研發平臺租賃市場,強制並鼓勵以市場的方式向社會有償開放。

建議研發人員個稅稅率最高檔下調

NBD:技術創新的激勵機制對推動企業及產業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您認為創新主體在制定技術創新的分配激勵體系時,應當注意什麼?

周天勇:首先,研發人員一定要按貢獻分配。

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中的研發人員,由於與黨政後勤工作人員一起共事,科研經費下達後,往往是一起分配;一些專項科研項目,或者項目組內不分黨政、研發、輔助等崗位平均分配,或者真正研發者由於職務職級低下而無分配的知識產權署名權和分配的話語權。因此,研發應當嚴格考核項目,制定指標,分清主次,更多地採取按結果分配,體現主要貢獻者要多分多得。

其次,要按照知識產權比例分配。在單位知識產權出租、交易、入股時,職務發明人有權利分配和擁有知識產權中自己的知識比例部分。這樣也能夠促進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研發技術項目的可實現、實用化、經濟性,使研發技術能夠產品化、市場化和產業化。

再次,以激勵智力和創新結果為導向管理科研人員和經費支出。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研發人員,不能簡單比照黨政人員進行管理。學術技術研究上,要破除權威、解放思想,百家爭鳴、百花齊放,要允許“胡思亂想”,才能有奇思妙想。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很多經費投入了,卻沒有搞出成果。對於這種問題應當實行科研經費包乾制,分期按照科研成果完成情況撥付制,最好的辦法是對已有的重大的、突破性的成果實行採購獎勵制。如果以管理黨政經費的辦法來管理科研經費,結果大多是出不了高質量研發成果的。

最後,建議研發人員個人所得稅稅率的最高檔從45%下調到25%。一些研發人員由於年收入額較大,按照目前45%的稅率,個人所得幾乎一半要被徵稅。當創新收入達到一定數額之後,這容易造成科研人員繼續創新創造價值的動力減弱,特別不利於一些重大和顛覆性技術的突破;也容易造成如此高稅率下的各類避稅,讓國家財政上得不償失。因此,建議個人所得稅率最高檔應當下調20個百分點。

引導投資向產業創新方面流動

NBD:科研成果從最初的創意到最終產業化,離不開資金的支持。除了國家科研經費的支持,您認為應該如何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的融資體系?

周天勇:從技術發明到新技術產業化,需要有一系列環環相扣的融資鏈條。現在有很多投資行為容易受“賺快錢”的心理所影響,各類投資和借貸者更願意將資金投入互聯網+旅遊、滴滴打車、共享單車、網上銷售、互聯網+物流倉儲運輸等這樣上市迅速、投資週期快、短期回報高的新經濟,而不願意將資金投入週期長、硬技術和重資產的新經濟。

真正要建設對製造業尤其是先進製造業有用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創新融資體系,最需推進的改革主要有以下三項:

首先,大的融資環境上,堅決抑制和澆滅炒房地產和高利貸虛火。需要進一步通過土地產權和市場改革,儘快推進金融體系改革,引導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流向硬技術和重資產的產業升級和產業革命領域。

其次,創新融資的產業政策導向。在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科技信貸、股權投資、併購投資和企業上市等方面,對於硬技術、重資產、回收期長、互聯網+產業升級等與軟技術、輕資產、回收期短、短期市值量大、互聯網+虛擬產業等領域,在政府扶持、企業稅費減免、投資者稅收、上市標準等方面,應當制定和採取一般和鼓勵的差別性政策,引導投資向硬技術、重資產、產業創新等方面流動。

另外,少量專業性中等規模科技信貸銀行必不可少。許多科技創業者要融資進行產業化和擴大規模,但不願意通過股權投資來稀釋其產權。而由於其專業性,一般的信貸機構不能識別其技術方面的風險,於是就形成了專門的科技信貸。

比如硅谷給創新項目和企業貸款的銀行,需要有技術、財務和信貸等不同領域的人才,需要與技術和財務複合型的風險投資“投貸聯動”,需要貸款有“比例認股權證、上市(併購或者資本市場融資)溢價變現”特殊性,其業務經營範圍在一個狹小和細分的專業市場領域,市場需求的規模並不大,但總體上是科技創新融資鏈上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

但是,雖然學者們一直在呼籲和建議,這樣的專業性銀行在國內一直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比如,現在很多銀行都在搞科技支行,公佈一些所謂的科技信貸數額,其實與硅谷銀行的信貸還不完全一樣。

還有一些銀行搞“投貸聯動、科技信貸”,但實際上這些銀行有不少舊業務,並不專注做硅谷模式的信貸。如果這些信貸機構都能發展起來的話,規模太小的專業化市場事實上沒有那麼多的業務需求,這可能會造成科技信貸機構的泡沫化。因此,建議相關部門放寬硅谷類科技信貸銀行准入,但在全國設置又以不超過三家為宜,這樣可以彌補中國科技創新融資體系鏈上的信貸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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