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這些單位和個人不作為、亂作為被紀委通報!

為教育全州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海南州紀委對貴德縣2016—2017年未按規定發放貧困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追究情況進行了通報。

貴德縣常牧鎮、新街鄉、尕讓鄉不執行上級文件規定,工作中亂作為。2016、2017年貴德縣根據省城鄉住房建設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組織實施農牧民危舊房改造項目。貴德縣常牧鎮、尕讓鄉、新街鄉黨委政府在實施過程中,未按省、縣規定的“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分檔實施”標準執行,而是採取“一刀切”方式以每戶2.5萬元標準發放補助資金,致使常牧鎮、尕讓鄉、新街鄉共113戶建檔立卡貧困戶少享受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117萬元;未執行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項目與易地搬遷項目不能同步實施的規定,9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既享受了危舊房改造項目補助資金,又享受了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補助資金。

貴德縣住建局、財政局、扶貧局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縣住建局對三個鄉(鎮)的違規做法不制止、不糾正、不彙報,默許三個鄉(鎮)以“一刀切”方式發放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同時,未按規定認真落實驗收環節各項流程,監管職能缺失。縣財政局未認真履行對補助資金撥付、審核、把關職責,工作失職失責,監管職能虛化,且未執行省級存量資金不準在財政局部門之外的其他職能部門賬戶結餘的相關規定,將本應由財政國庫直接支付給項目戶的危舊房改造項目資金撥付給了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根據項目驗收情況,通過“一卡通”方式將兩年的補助資金髮放至項目戶卡中,致使項目資金失去監管,在住建局大量結餘。縣扶貧局未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工作失職失責,致使9戶建檔立卡貧困戶既享受危舊房改造又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

貴德縣委縣政府對危舊房改造工作站位不高、重視不夠、落實不力,主體責任、監管責任缺失。

州住建局、財政局、扶貧局未對貴德縣農牧民危舊房改造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幫助、檢查、監督,日常監督檢查不到位。

為了嚴明紀律,按照依規依紀、事實求是、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原則,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海南州紀委監委研究並報州委常委會批准:

決定給予時任貴德縣財政局局長(現任海南州綠色產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蔡連海,時任常牧鎮人民政府鎮長(現任貴德縣尕讓鄉黨委書記)張建林,時任尕讓鄉黨委書記(現任貴德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局長)許建昌,貴德縣二區寺院管理委員會主任、新街鄉黨委書記更青才讓,時任新街鄉人民政府鄉長(現任貴德縣拉西瓦鎮黨委書記)馬永靈,貴德縣住建局局長劉剛六名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貴德縣委常委、副縣長(現任海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杜漢偉,時任貴德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貴德縣常牧鎮黨委書記(現任貴德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索南項秀,貴德縣尕讓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多傑拉旦,貴德縣財政局副局長沈俊蓮,貴德縣扶貧局副局長童瑞五名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貴德縣政府縣長安木拉,時任貴德縣扶貧局局長(現任貴德縣人社局局長)郭福先兩名同志誡勉;給予貴德縣住建局職工付雁冰同志政務記過處分。

貴德縣委書記蘭生峰同志,已由省紀委予以誡勉。

責令貴德縣委向州委做出深刻書面檢查,深刻反思、引為鏡鑑;責成貴德縣委縣政府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專門對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脫貧攻堅重要論述進行深刻檢查,進一步提高認識,分析問題發生的主觀原因,提高工作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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