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營商環境提升年市場監管在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營商環境提升年市場監管在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雲市監辦發〔2019〕95號

各州、市市場監管局,省局機關各處室、所屬事業單位:

現將《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營商環境提升年——市場監管在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營商環境提升年

——市場監管在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雲發〔2019〕3號)和《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通知》(雲辦發〔2019〕20號)的部署要求,為貫徹落實“營商環境提升年”的總體部署,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積極推動我省營商環境提升,省市場監管局研究決定開展“營商環境提升年——市場監管在行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營商環境提升年”的決策部署,以激發微觀主體活力為目標,堅持負面清單之外“零門檻”、收費清單之外“零收費”、對企業服務“零距離”、對侵權行為“零容忍”,實施“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動”“公平競爭守護行動”“企業權益保護行動”“企業發展助推行動”“企業服務增效行動”“監管執法創新行動”,在促進市場主體持續增長上下功夫,在促進正向激勵和優勝劣汰上下功夫,在發展更多優質企業上下功夫,讓市場主體進得來、出得去、活得好,消除制約企業發展的各種障礙,增強企業信心和競爭力。

二、主要任務

(一)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行動。

1. 企業開辦 “一窗通”。組織開發“開辦企業一窗通”信息系統,協調建立完善開辦企業一窗通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有機整合開辦企業各環節申請文書和提交材料,對企業登記、印章刻制、發票領取、社保辦理、銀行開戶等開辦企業環節實行“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切實壓縮企業開辦時間,2019年年底前,滇中地區及大理、文山壓縮到3個工作日,全省實現壓縮企業開辦時間至5個工作日內。(登記註冊處牽頭負責,行政審批處、信息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企業註銷“一網辦”。以解決企業註銷難為導向,改革和完善企業註銷制度,進一步精簡文書材料、優化流程,強化與稅務、人社、商務、海關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建立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專區,組織開發“企業註銷一網辦信息系統”,實現企業註銷各有關部門“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網辦理,企業“一網”獲知各環節流程、進度和結果。完善企業簡易註銷登記制度,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簡易註銷適用範圍,將公告時間由45天壓縮至20天,被終止簡易註銷登記的企業允許其符合條件後再次依程序申請簡易註銷。(登記註冊處牽頭負責,行政審批處、信息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 “證照分離”便準營。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確保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106項具體事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將“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備案事項,按照“多證合一”標準和要求,納入“多證合一”整合事項,儘可能整合到營業執照上,聚力“照後減證”,破解“准入不準營”,切實為市場主體進入市場提供便利。(登記註冊處牽頭負責,行政審批處、信息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證照信息“一碼通”。充分發揮市場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功能,加強信息互用、材料通用,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無需提交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及登記事項證明材料,實現市場監督管理證照辦理“一碼通”。推進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業務整合和系統融合,在同一登記部門的審批範圍內,企業登記註冊時,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文書材料一次提交、並行辦理。(行政審批處牽頭負責,登記註冊處、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信息中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權限下放增便利。調整下放省級企業註冊登記權限,除省政府批准或者授權設立的以及法律、法規等規定應由省市場監管局登記的企業外,企業登記由省以下各級市場監管局登記。取消名稱預先核准,全面推行名稱自主申報與設立登記合併辦理。認真貫徹落實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策部署,堅決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及特種設備生產等行政許可取消和委託下放工作。加強行政審批業務指導、人員培訓考核,確保州(市)局順利承接下放事項。(行政審批處牽頭負責,登記註冊處、信息中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審批服務標準化。梳理編制“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清單、材料清單,制定統一的審批服務事項辦事指南和流程圖以及業務手冊。(行政審批處牽頭負責,法規處、登記註冊處、廣告監督管理處、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處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7.許可服務全整合。推進窗口規範化建設,統一網上辦事入口,升級改造網上受理平臺,將各項行政許可服務事項集中到同一服務窗口,集中線上線下服務資源,實現“一門、一窗、一網”辦理,協同推進全省“一網通辦”和“一部手機辦事通”建設。(行政審批處牽頭負責,登記註冊處、廣告監督管理處、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處、信息中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公平競爭守護行動。

8.清理規範促競爭。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切實做好增量政策措施的公平競爭審查,防止出臺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持續推進存量政策清理,清理廢除現行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的內容,堅決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處牽頭負責)

9.重點執法護公平。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重點執法,堅決查處和糾正阻礙民營企業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措施和做法。重點做好醫藥衛生、工程建設、政府採購等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關的行業領域壟斷執法工作。查處整治公章刻制領域行政壟斷案件,糾正和制止壟斷經營、強制換章等現象。繼續開展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整治,糾正和制止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企業限定交易、實行差別待遇等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加大對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打擊力度,創新網絡監管方式和手段,重點整治侵犯商業秘密、互聯網領域的侵權假冒行為。(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處牽頭負責,執法稽查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企業權益保護行動。

10.品牌侵權零容忍。加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嚴厲打擊危害群眾健康安全、妨礙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為,加大高知名度商標和民族品牌保護力度。根據《專利法》修訂情況,及時組織開展《雲南省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會同商務部門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加大對侵犯涉外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開展“南博會”“商洽會” “昆交會”等現場知識產權保護和維權服務。對專利、商標、地理標誌侵權假冒等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協同海關等部門,加強網購、進出口等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執法。探索“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推進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監管和維權。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海外維權的援助。(知識產權保護處、知識產權戰略發展處、執法稽查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違規價費嚴查處。與有關部門密切協作,進一步規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收費行為,整治行業協會、中介機構亂收費行為。組織開展以住建、國土、交通、人社等領域為重點的涉企收費檢查。開展口岸收費清理和鐵路運輸相關收費行為專項整治,推進各口岸提效降費等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收費監管力度,重點查處與貸款捆綁強制服務並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不執行對小微企業貸款免收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優惠政策措施等價格違法行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對近年來出臺的扶持中小微企業的水、電、氣、交通、進出口等方面的價格優惠政策在企業末端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不執行優惠政策的價格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促進企業降本增效。(價格監督檢查處牽頭負責)

(四)企業發展助推行動。

12.扶持企業提質量。組織實施“服務零距離、質量零缺陷”為主題的中小企業質量技術服務行動,綜合運用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工具,幫助企業進一步夯實質量基礎。推進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推動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實施。支持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組織開展“計量精準服務中小企業行”專項活動,深入中小企業開展計量需求調研,有針對性的實施計量精準施“測”服務。優化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服務,落實強制性認證改革有關措施,提升認證、檢測“一站式”“一體化”服務能力。指導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和省政府質量獎。(質量發展處、行政審批處、計量處、標準處、認證監督管理處、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3.助力企業創新創優。支持引導企業制定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激發企業自主創新活力。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強企工程,培育、認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鼓勵企業貫徹執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指導企業實施專利導航工程,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水平,推動重點產業的專利協同運用。加大企業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力度,幫助企業培育知識產權“明白人”。鼓勵和支持企業通過PCT國際專利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拓展海外市場、參與國際競爭,引導企業開展海外專利佈局。指導企業通過商標管理、異議、爭議等途徑申請認定馳名商標保護。利用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共享平臺,引導企業強化專利信息利用。充分利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優先審查制度,進一步聚焦重點產業,突出重點企業,為其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產權戰略發展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企業服務增效行動。

14. 改進調研轉作風。繼續開展“走基層訪企業,助改革促跨越”調研活動,將基層推進工作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和企業、投資者、經營者最盼、最急、最憂、最怨的問題作為調研重點內容,採取現場辦公和上門調研等形式,適時和隨機當面聽取基層和企業的問題、需求、意見和建議,及時答疑解惑、解決問題、提供指導。(辦公室、綜合規劃處牽頭負責,相關處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5. 引導扶持增效益。健全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功能應用,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名錄宣傳力度,將更多服務小微企業的信息彙集到名錄系統中,更好地讓創業者和經營者知曉、讀懂、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積極推進“銀商合作”,引導企業通過信用貸款、股權質押、動產抵押、商標權質押、專利權質押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助力小微企業發展。(登記註冊處牽頭負責,行政審批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處、知識產權運用促進處、信息中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監管執法創新行動。

16.隨機抽查減負擔。統籌建立省級“一單兩庫”以及監管工作平臺,積極推進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高監管效能,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干擾。到2019年底,市場監管部門管理的領域完成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信用監督管理處牽頭負責,相關處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7.信用監管促誠信。

持續推進各部門各領域歸集共享涉企信息工作,切實推動部門聯合懲戒措施,落實“黑名單”管理機制,讓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落實守信激勵機制,探索建立自我承諾、主動糾錯、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復機制,鼓勵失信市場主體自我糾錯、重塑信用。(信用監督管理處牽頭負責,相關處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8.規範執法樹形象。清理完善市場監管執法的制度依據,規範和細化優化工作規程。研究制定市場監管執法監督和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辦法,細化、量化行政處罰標準,切實強化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嚴格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加強對基層執法辦案的指導,堅持依法監管和包容審慎監管相統一,防止對企業採取“一刀切”等簡單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對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為企業公平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法規處牽頭負責,相關處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9.綜合執法增效率。推動出臺雲南省落實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指導意見,積極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避免多頭多層重複執法。(執法稽查處牽頭負責,相關處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0.信息保障強支撐。主動融入“數字雲南”建設,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兩年行動計劃(2019-2020年),建設規範統一、便捷高效的全省市場監管信息化服務體系,逐步實現網絡、系統及數據的整合、融合、一體化,推進“互聯網+市場監管”和“智慧監管”。(信息中心牽頭負責,相關處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省局局長為組長,各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責任處室為成員的雲南省市場監管局“營商環境提升年——市場監管在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綜合規劃處,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各州(市)市場監管局也要建立由州(市)局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相關職能科室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

(二)落實工作責任。省局機關各責任處室要按照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細化行動措施,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加強協調指導,確保各項工作做深做實。各州(市)市場監管局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主體作用,周密研究部署,以“釘釘子”精神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三)強化督促檢查。認真落實營商環境評價考核的有關要求,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行動措施和有關扶持政策落到實處。各級要及時反饋行動開展情況,認真總結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創新實踐成果,注重分析存在困難和問題,不斷改革完善工作措施,推動行動措施取得實效。強化責任追究,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進度緩慢的單位、部門和責任人員按規定問責。建立“營商環境提升年——市場監管在行動”實施情況報告制度,各責任處室要分別將階段性工作情況於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報至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級要積極做好“營商環境提升年—市場監管在行動”的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自媒體等傳播媒介,在門戶網站開設專欄,開展多層次、多樣化的宣傳活動,加強扶持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向企業推送相關優惠政策信息。對於市場主體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回應社會關切。要著力宣傳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積極成效和先進經驗,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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