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些酒吧門口“撿屍”的現象,你怎麼看?

撿屍:就是在酒吧或者夜店附近守著,把一些因飲酒過度醉的不省人事,身邊又沒有朋友陪伴著的女孩撿走,帶到酒店賓館等場所,趁著女孩神志不清的時候,做一些平時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很多人對撿屍樂此不疲,認為這樣的事很有挑戰性,非常的刺激,有不可預知成功與否的征服快感。

對於一些酒吧門口“撿屍”的現象,你怎麼看?

這種行為最早起源於我國臺灣省,後來才慢慢在內地蔓延開。據一些經驗豐富的資深人士透露,撿屍中有著:“全屍不要,只撿半屍”的潛規則。其中全屍是指那些已經醉得毫無知覺得女孩。資深者認為,與毫無知覺的人一起,索然無味,完全沒有挑戰性。而“半屍”則不同,雖然女孩也是喝醉,但是隻有七八分醉,仍然有些行動力,懂得配合,做起事情來會更加主動。

對於一些酒吧門口“撿屍”的現象,你怎麼看?

但是撿屍有風險:有的人利用了撿屍者追求征服快感與挑戰的心理,幾人合夥假裝喝醉酒,玩仙人跳詐騙;有的則是報復社會的HIV病毒攜帶者;有的醒來以後立馬反悔,當即打電話報警,說你違背婦女意志,那麼接下來的3-10年,你的食宿生活都有人替你承包了。還記得李宗瑞嗎,他就是因為撿屍,所以被承包了39年的伙食。當然,如果被撿屍的和撿屍都是男性的話,那畫面就很美了。

對於一些酒吧門口“撿屍”的現象,你怎麼看?

不過,這樣的事,受傷最大的還是女孩子。本來獨自一人喝酒喝到醉的不省人事,就是一種對自己不自愛,不負責任的表現。其次,只要發生了事情,就算事後報警讓對方受到了懲罰,但是對自己的傷害是永遠都在的,不會消失。再者,現在的撿屍隊伍早已不純潔了,如果只是單純撿屍那還好,難保會遇上一些人體二手零件交易商,那才是真的哭都沒地方哭。最後,還是希望撿屍的行為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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