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一駕駛員跟女友吵架心情不好,把車停在高速路上睡大覺

5月3號上午,過往車輛不斷,而駕駛員既沒有打開危險警示雙閃燈,也沒有在車後方150米處設置警示標誌,就將車停在應急車道內,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而不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在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停車的,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民警通過進一步核查發現,這名駕駛員的駕駛證已經記了11分。


銀川一駕駛員跟女友吵架心情不好,把車停在高速路上睡大覺

再看5月4號上午,民警在銀西高速由北向南方向72公里處時發現的一幕,一輛寧C牌照重型貨車停在高速公路邊,危險警示燈沒有開啟,三角警示牌更沒有設置。任由民警怎樣鳴笛,喊話都未見到駕駛員的蹤影和反映。結果,當民警設立好警戒帶,走到車前,竟看到駕駛員躺在駕駛艙內,呼呼大睡。民警通過進一步詢問得知,原來駕駛員是凌晨一點出發到銀川採購蔬菜,返回到72公里路段時,睏意襲來,駕駛員認為天色還早,便停車睡覺休息。針對駕駛員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停車的違法行為,民警依法對他處以駕駛證記6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