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有宅基地,還在城裡買房的人,應該退出宅基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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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農村家庭為了孩子的讀書或者就業、或提高生活質量、或投資,在能力具備的條件下都會選擇到城裡買房居住。這種行為國家是支持的,有些地方政府甚至還出臺補貼政策,鼓勵農民進城買房。 毫不無疑問,戶口在農村的,在城市買房的農村人是不應該退出村裡面的宅基地的。理由如下:

一、農民有自己的宅基地這是法律規定賦予農民的權利。

二、農村人退出宅基地有幾種情況: 1、該塊宅基地閒置2年及以上(含2年) 2、該塊宅基地屬於“一戶多宅”範疇,多出的會被集體要求退出 3、該戶戶口遷出。4、因拆遷或原住宅依法被徵收,已依法進行統一安置或補償的。5、其它情況。顯然,在城裡買房不屬於以上幾情況。

三、即使農村人在城裡購房並將戶籍遷出,但是基於此前分配宅基地並已經好房子,地上的房子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不應當,也不可以被任意剝奪,所以當事人仍然可以享有該住宅。只是房子不允許修復、翻建,等到無法使用時,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

四、中國人是講究感情的和鄉情的。有些地方對於那些戶口已經從村子裡面遷出,但還與故鄉有往來、為故鄉出錢出力的鄉賢們,不但不收回去,反而支持鼓勵他們在村裡面建房子。

五、中國人對故鄉有一種難捨的情懷,一般都願意在故鄉留有老宅,清明祭祀祖宗,春節回家訪親有個安頓的地方。祖宅,是多數人心中的根。



桂西北毛南人家


我是農村的小夥子,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毫無疑問,我認為那些有宅基地,並且還在買了房子的農村人,不應該退出宅基地。

為什麼這麼說呢?原因很簡單,農村人真的不容易呀,他們買房也是奮鬥了很久,或五年,或十年,甚至幾十年,讓他們退出宅基地的話,他們回家住哪裡呢?總不可能不回家過年吧?

大家都知道,一個農村人,尤其是一個沒有讀過多少書,沒有多少文化的農村人,要想靠自己的努力在城裡買上房是一件十分艱難的事情。

就拿一個月4000元來算,一年要是工作12個月的話,也只能賺到48000元;夫妻兩人也就是96000元。再除去家庭開銷和撫養孩子所需要的基本開銷,一年差不多隻能存上5萬,十年也就是50萬元。整整十年呀,才能到三、四線城市買上一棟一百平方米左右的房子。

這麼算的話,農村人容易麼?憑什麼讓那些在農村有宅基地,還到城裡買過房的人,退出宅基地呢?我相信,要是大家都換位思考的話,估計都不會同意吧?

再一個,農村人把房子看得很重要。在大多數農村人看來,在農村要是沒有一塊安生之所,是一件很悲催的事情。房子意味著溫暖,意味著快樂,意味著心安。我見過有些農村人,因為家裡出現了狀況,賣掉了自己的房子,每當過年回家的時候,他們眼裡都會流露出一片哀痛之情,真是痛不可當呀!

再說了,農村人擁有一片宅基地,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是國家和政府關照農村人的體現。怎麼能說退就退呢?就好比如說,一個人擁有了一件衣服,然後買了件新的衣服,那個人一定要把舊的衣服給扔了嗎?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那麼做吧!既然如此,又何必要強求農村人呢?

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我認為,要加大保護農村人合法權益的力度,讓他們吃得好、穿得好、過得好,讓他們擁有一片藍天,內心充滿溫暖,過上幸福、快樂的生活。我相信大家都這樣想的話,農村人一定會心懷感恩之心,去儘自己最大的努力,保護好青山綠水,回饋整個社會的,為社會的進步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後,我還認為,就算有的農村人在城市工作了相當長一段時間,並且買房定居了很久,農村家裡的房子也很久沒修繕了,也不應該退出宅基地。

那麼,大家認同我的觀點嗎?歡迎在下方一起交流、討論!

最後感謝大家的閱讀!歡迎關注我,提前謝謝啦。


農村生活故事大全


在農村裡面有宅基地,還在城裡面買了房的人應不應該退出宅基地呢?

其實針對於宅基地的問題,在農村裡面宅基地的事,目前還沒有退出宅基地這一個說法。但是這個宅基地可以轉讓。以合理的價格轉讓給別人,這樣也相當於退出宅基地。


應不應該退出去?

針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覺得應不應該退出這個宅基地呢?

伴隨著現在人們生活水平好了,那麼收入也逐漸提高了。再一個加上在城市裡面買了房子的,或者已經搬遷出去外面生活的。

這種情況之下,很多人都不想再回來農村裡面。畢竟農村裡面的各種各樣條件,還沒有達到城市裡面的水平。

這個時候我們應不應該退出這個宅基地,那就要看我們是否以後還要回農村的需要。

假如已經不回來了,或者你已經完完全全的永遠忘記了自己的根在農村裡面,你也不想回來農村裡面過日子,也不想回來農村裡面看一眼。

這種情況之下,就可以選擇退出去基地,當然有的地方是不允許退出宅基地的,但是他允許轉讓宅基地,後面的問題我們再講。


我們建議在農村裡面簡單的蓋一個房子

對於這個問題,如果你有足夠的能力,目前戶口還在農村裡面,那麼我們建議蓋一個房子。就算簡簡單單的修一層,不裝修也行。

為什麼要戶口在農村裡面呢?現在在農村裡面蓋房子大家都知道,需要申請宅基地再蓋房子,那麼在申請的時候就必須你是農村裡面的戶口,如果不是在農村裡面的戶口,那麼是不能夠申請的。

我們為什麼要建議在農村裡面蓋個房子呢?因為農村裡面現在發展越來越好了,將來農村裡面房子和土地都是越來越值錢的。

所以基於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在農村裡面修一個房子,就是簡單的修一場,以後的用途也會很大。

不管是在城市裡面工作累了,想要度假,想要回來農村裡面休養生息都是可以的。

或許以後年老了,農村裡面的經濟發展起來,適合養老的時候,我們也可以回到農村裡面進行養老。


如果不需要,那就退出去

假如你已經對人生做好了萬全之策,不需要這些土地了,他們可以推出去,但是有的地方呢,目前還未實行,退出宅基地只有一個問題。

如果我們一直拖著,那麼戶口搬遷出去的時候,房子倒塌了就會被收回去,這個宅基地就不再是我們的。

所以我們要在有限的時間裡把這個宅基地退出去。有的地方是退出去直接由政府補貼這個你退出宅基地的這個錢。

但是很多地方都沒有相對應的補貼的,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只能夠通過自己怎樣的方式給轉讓出去。

轉讓宅基地這一個方式方法,我們給出以下幾個觀點:

雙方基於農村戶口可以轉讓

雙方都是農村戶口才可以轉讓宅基地因為如果不是農村戶口,你是沒有辦法轉讓給城市裡面的。所以如果你是城鎮居民戶口,那麼就不可以在農村裡面申請宅基地蓋房子。

我們把這個宅基地轉讓給他,也沒有辦法給他辦理這個相關的手續。所以在轉讓宅基地的過程當中,雙方的這個戶口必須為農村戶口。

同一集體的人

怎樣雙方還必須為同一個村集體裡面的人,這個是土地宅基地法裡面明確規定的一個問題。

因為一個農村裡面,它只能夠允許宅基地在本集體成員內互相之間轉讓。是不允許其他村子裡面的人來我們的村子轉讓這個宅基地的。


對方戶口名下沒有宅基地

這個要求是現在一戶一宅制裡面的要求,非常明確的指出怎樣的採集地過程當中必須得要求受轉讓,一方名下是沒有宅基地的。

假如他人已經有了一個宅基地,那麼你轉讓給他一個,這個時候在辦理的過程當中就會不給予辦理這個宅基地的相關手續和證件。

基於以上3點是轉讓宅基地的要點,其他的細節問題大家可以詢問一下當地的村委會


農人莫小道


法律只是禁止城裡人到農村買房。昨天,發改委又重審,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但是,法律並不禁止農村人到成立買房。雖然隨著城市化發展,絕大多數的年輕人通過上學或工作而到了成立,並在城裡購房定居。但,農村人擁有宅基地和擁有城市住宅,這個在法律上並不衝突,也就不存在在成立買了房就必須退出宅基地。

不過,宅基地是專門對於農村戶口而言,若是農村人在城裡購房並將戶籍遷出,那這個性質便不一樣。農村戶口人員只要將戶口遷到城裡,則屬於城鎮人口,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城鎮戶口是不允許擁有宅基地,但是基於此前分配宅基地並已經建築房產,房產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不應當,也不可以被任意剝奪,所以仍然可以享有該住宅。只是因為不能享有宅基地而擁有的住宅是不允許修復、翻建,等到無法使用時,由村集體收回。


葉律師


在農村有宅基地,又在城裡買房的人,有兩種情況,一是戶口還在農村,二是戶口已遷入城市。不管哪種情況,都不存在強制退出農村宅基地的問題。

現行的一戶一宅政策,只是真對農村宅基地的,和到城裡購買住房沒有任何關係,國家鼓勵農民進城,但不以退出農村宅基地為條件。農民可以隨意進城買房和務工,但保持農民的身份不變,依法繼承享有農村的宅基地和農村承包地。只要戶口還在農村,不管你到哪裡居住和生活,你就是農村集體經濟中的一員,任何人不得剝奪你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農村土地承包權。

有一部分人,進城購房後,將戶口遷入了城市。從道理上講,這部分人戶口遷入城市後就不再是農村集體經濟中的成員,不應該享受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也不應該再繼承承包農村的土地。但是,因為其房屋是農民身份時合法申請建設的,房屋是私有財產,不論人走到哪裡,戶口遷到哪裡,誰也沒有權力霸佔你的房屋。所以,這部分人對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確定的,享有長期使用權。同時,其在農村承包的土地,根據承包期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即承包期內不得隨意調整土地的原則,農民進城後在本承包期內仍然享有原來的土地承包權。

綜上,農民進城買房和進城務工後,不管其戶口是否遷離城市,都不必退出農村的宅基地,也不必退出農村的土地承包權。不過,戶口遷出後,對宅基地的使用權有永久便為長期,對土地的承包權有永久變為本承包期內。待農村的住房自然坍塌後,期宅基地應該退出。待本承包期結束後,其承包的土地也應該退出。不過,雖然農民進城購房並遷出戶口後,沒有人強迫退出農村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但農民可以自願有償地退出農村宅基地和農村土地承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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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農村人在城裡賣房子,都是因為送孩子上,因為糠本就沒有學校了。但在城裡上學為就近方便又要求要有戶籍,所以不得不將農村屍轉到城裡,其實真正的氓是不願意的,而這也是政策麒給農民造成的。而現在說什麼農村有老房,房子在就擁有宅基地,房子不在了由村集體收回,其間又不準翻新維修改造,我想問這是以人為本人性化的政策嗎?!農村宅基地是四因地時期歷史肯定下來由主所有並繼承。遷到城裡的農村人的就業生活保障又不是政府給安排的。現在智能化先進科技越來越發達,就現在的許多行業都要減員,農民工的日子還好過嗎?!特別是小縣城根本難就業,這部份新進城的農民最終被逼到返回農村,而戶口不準遷,農村老房不準維修,眼睜看著毀掉城裡生活不下去,怎麼辦?!只有組成討隊,流浪在大中城市,這是國家希望的嗎?!國家邊鼓勵農民進城購閒置房,一邊又卡住農村的宅基城,這是何心意?磚家、學者們要深入實際多看看你農民伯伯是怎樣遊生存,才能別定出受歡迎遊政策!


不朽山人1


如果在城裡已經買了房長期居住,從個人利益角度出發沒必要退出在農村老家的宅基地。以前這種情況是非退出不可的,因為政策與法規都不容許,但是去年《土地法》修改以後,是允許農民進城買房居住以後可以繼續保留自己在農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除非自己自覺自願的有償退出。因此,在政府將經濟建設的中心向農村轉移的大前提下,以後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不僅可以自己使用,而且還可以進行掛靠其他農業生產的經營單位,流轉合併後打包上市經營,以取得一定的經濟收入或者是分得紅利,並且在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被徵用,個人還可以得到較多的現金或者是實物(樓房)補償,鑑於此種原因,最好是自己在得到宅基地和承包地的確權認證之後,想辦法轉租他人短期經營或者是使用,而自己繼續保留長期使用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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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將戶口遷到城市裡,也沒有主動退出農村的宅基地,那就可以合法的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並可以合法的申請對房屋的翻建。如今國家也開啟了宅基地的確權工作,在2020年之前就可以頒發著相應的證書,這樣就意味著農民並不需要擔心宅基地會被收回。

這些年裡,國家對一戶多宅的現象管理比較嚴格,各地都出臺了一定的治理辦法,比如說鼓勵農民退出、轉讓等,破壞基本農田的還會拆除。而在確權的過程中,多出來的住宅也不能享受著確權登記,也不能確保其權屬關係,在拆遷的時候補償款會更少一些。

不過在農村有宅基地,在城市裡買房是法律所准許,這樣就不屬於一戶多宅的情況,為什麼要退出宅基地呢?要知道如今的宅基地可是非常難審批的,就算符合一戶一宅的申請條件,一旦村集體沒有多餘的建設用地,大家還需要繼續等待。城裡人更是不能申請,也不能建造房屋。

在城市裡買房並不會強制要求農民遷動戶口,因此大家可以享受著到城市裡的各種福利設施,在此基礎上也可以享受著在農村中的戶口紅利。如今各地開始了村集體資產的盤算,村民們也可以獲得一筆分紅,因此大家一定要守住自己的農業戶口。

只要戶口沒有隨意的遷走,那宅基地是不會被髮包方回收的。宅基地確權之後,就可以享受著抵押的好處,拆遷的補償款也會更多,大家一定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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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有宅基地,還在城裡買房的人,應該退出宅基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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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隨著社會不斷的發展,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得到極大的提高,並隨著國家富農強強興農政策的實施,現在農民的生活水平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也越來越有錢,所以,很多農民進城買房安家定居的情況不斷增多,原因可以說是多種多樣。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有的人是為了孩子能夠接受城裡更為優質的教育資源,有的是為了作為孩子成家找對象的資本,有的是為了享受城裡更為舒適方便的生活,有的是為了投資等待升值等等。但他們在農村也是有宅基地的,那麼進城買房了應該退出農村的宅基地嗎?作為“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的【鄉村關中】認為,即使農民進城買房,也暫時不要退出宅基地,原因如下:

第一,農民要正確認識宅基地的屬性。

宅基地是指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宅基地使用權人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因此,宅基地是一種使用權,不是所有權。宅基地在現有法律下不屬於個人私有財產,它是由本組織經濟成員對宅基地進行佔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該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經濟集體組織。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滿足本組織內成員的生活需要和從事家庭副業需要,而分配給農戶使用的宅基地及附屬用地。

第二,農民在農村的宅基地是符合政策的。

只要你的戶口在農村是農民,就算在城裡買了房子,也不要退。農民在城裡買房在城裡定居了,但那買的是屬於商品房、高價房,它是具有流通性的,想住就住,不想住了或賣或租賃出去都可以。這與在農村有宅基地並不矛盾。就如城裡人有買多套房一樣,他為什麼一人可買多套呢?其實道理都是一樣的。如果以後國家出臺政策法規,要求農民有在城裡買房的,農村宅基地應該退出,到那時再根據國家的政策來。但是現在農民在農村的宅基地只要是符合政策的,不管上面的房子是什麼樣,那都與別人無關。

第三,農民在城裡買房安家仍然擁有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利。

宅基地的所有權屬集體,只要是本集體成員的身份就可以有使用權。雖然說農村宅基地實行的是“一戶一宅”,但在城裡買房安家,家裡的宅基地和住房只要你個人不想退出,誰也不能強迫你退出;如果你的戶口沒有遷出,你就享有村裡宅基地的任何權利,包括對房屋的翻建、改建以及出租、轉讓等等。這是因為城裡的房屋是商品房,而不是像農村宅基地一樣的福利保障。

第四,即使戶口遷出農民仍擁有宅基地權利。

近年來,國家開始實施宅基地“三權分置”政策,明確提出農民進城落戶,不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權、承包地承包經營權等土地權益為前提條件。這也就是說,即使把戶口遷入到了城裡,在農村的宅基地仍然可以不退出,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存在,你就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第五,農民擁有宅基地以後生活有保障。

雖然可以得到一些補償金,但是就為了幾萬塊錢的補償就放棄宅基地,真的就是不明智的了,現在宅基地越來越重要了,早晚都會後悔的。都說風水輪流轉,說不準哪天在城裡呆不下去了,起碼農村還有一個根據地。城裡生活成本相對較高,而農村很多東西都可以自給自足,生活成本相對低廉。

第六,俗話說得好“落葉歸根”,農民的根在農村。

宅基地對進城農民還有很大的用處。很多農民雖然說到城裡安家落戶,但農村的宅基地依然有著很大的用途,比如說在城市裡面工作累了,想要度假,有的想逢年過節回家小住幾天,有的想年老之後到農村安度晚年,有的仍然把農村的家看作自己的根等等。或許以後年老了,農村裡面的經濟發展起來了,適合養老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回到農村裡面進行養老。

總之,在農村有宅基地,還在城裡買了房的朋友們,無論你現在在城裡混的多風光,也不用先著急想著退出宅基地。因為世事難料,人生浮沉不定,很有可能你因為某一件事而瞬間回到解放前。咱們這些進城不久的農民,可不像原著城市人,他們往往有好幾處物業,可以靠著出租物業生活。如果哪天你混到這種程度,那你就大可放心將農村的土地退回村集體了。大家說是不是?對於上述分析,大家持什麼意見?如果是你,你會將宅基地退回村集體嗎?

條友們,對這個問題有何高見?我們留言評論區恭候。

本問答權屬【鄉村關中】,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本題作答:職業農民、農技培訓師“三農”問題民間觀察員基哥。


鄉村關中


農村人在城裡工作發展之後,用自己賺來的錢在城裡買房,這是一件好事!就我個人的觀點來看,在農村的宅基地不應該退出。

在城裡買房,與農村的宅基地無關

憑自己的能力,在城裡買了房子定居,但還是屬於村集體成員之一。農村家裡的房子年久失修,這一點可不是什麼好事。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如今農村實行一戶一宅政策,而且政策規定城裡人也不允許到農村買房。所以,應該趁著現在有能力,趕緊趁早將農村的房屋修繕或者翻建,這樣在老家還有自己的立足之地,還有一個念想,如果房子任其風吹雨淋,自然倒塌,那就可惜了你在農村的宅基地了。

如今,很多早已從農村老家走出去的人,早年將戶口從農村遷出去的時候,是為了少交農業稅、義務工等各種各樣的三提五統。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他們就失去了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在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成員符合建房標準的人家,通過自己申請、村委會研究、上級批准等,依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後,才可以在宅基地上新建房屋,這一點是非常嚴格的。特別是近幾年,農村宅基地審批更為嚴格,很多地方農村已經不再重新批覆新的宅基地。如果想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都是通過村民間有償轉讓那些從祖上繼承下來的一戶多宅的人家的宅基地。而且這種購買還是僅限於同一個村的村民之間購買,且購買方要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

是否該退出宅基地

根據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退出有兩種情況,一是有償退出,二是無償退出。

有償退出農村的宅基地

你在城裡買了房,如果你已經做好規劃,決定以後你不再回到生你養你的農村,那裡已經沒有了你的牽掛,那麼你可以將你在農村的宅基地有償退出。有償退出的前提是將你的房屋連同宅基地有償轉讓給同一村裡名下沒有宅基地的人家。

國家在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的要求,堅持政府引導、農民自願、有序推進的原則,積極推進農村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以利於更加科學規劃村莊佈局,以此來提升村民生活品質,盤活空閒宅基地,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當然,這對於一戶多宅的村民來說是件好事,可以在退出多餘的宅基地的同時,獲得一部分補償。

而對於一戶一宅的村民來說,如果是你將你名下使用的宅基地有償退出,那你以後就永久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村裡以後也不會再給你提供宅基地蓋房,這一點必須考慮清楚。

無償退出農村的宅基地

有的地方已經鼓勵在城裡買房的村集體成員無償退出農村宅基地,在這方面實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農村只有一宅的,屬於一戶一宅情況的村民。在無償退出宅基地後,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沒有宅基地,如果以後想回村居住,需要建房時,可優先獲得審批宅基地。

所以,綜上所述,是否退出農村宅基地,或者是在退出農村宅基地的時候,你是選擇有償退出或無償退出,完全取決於你自己。無償退出農村宅基地,能給自己留條後路,如果年老時候想回農村居住的時候,還可以通過正常的審批程序,依法再次獲得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這其中的利害關係,想必大家都能分得清。如果是你,你會如何選擇呢?歡迎朋友們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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