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丨長沙檢察機關對“11·07”特大涉黑“套路貸”案件作出逮捕決定

【扫黑除恶】丨长沙检察机关对“11·07”特大涉黑“套路贷”案件作出逮捕决定

2019年4月30日,在市檢察院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我市天心區檢察院、芙蓉區檢察院、長沙縣檢察院集中對“11·07”特大涉黑“套路貸”案件作出決定,分別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賣淫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對文柏林、李宇、吳呂等90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同時,通過深挖犯罪,決定追捕26名犯罪嫌疑人。

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文柏林、李宇、吳呂等犯罪團伙分別在長沙各區縣成立了“宜人科技”、“湘隆投資”等所謂公司,以民間借貸為幌子,有組織地針對年輕女性甚至未成年女性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上述犯罪團伙通過跟被害人簽訂虛假借貸合同、約定“保證金”、“違約金”、“中介費”、“高額利息”、故意製造違約等方式惡意壘高借款金額,一旦被害人無力還款,便採取敲詐勒索、強迫賣淫、強迫交易、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姦等手段逼迫被害人償還高額“貸款”,有的甚至強迫被害人到境外賣淫、吸毒。這些犯罪團伙通過上述手段,不僅獲取了鉅額利潤,而且對數十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傷害,對長沙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嚴重破壞,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極大。

“11·07”系列案為湖南省檢察院、湖南省公安廳聯合掛牌督辦案件。長沙市檢察院對該案件辦理高度重視,在全市兩級檢察機關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專案組,依法履行職責,全面審查,迅速對該案作出逮捕決定。同時注重加強法律監督和“破網打傘”工作,在對90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後,及時發出引導偵查取證意見書8份,追捕犯罪嫌疑人26人,發現並移送“保護傘”線索6條,移送其他線索11條。

目前,該系列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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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丨胡超華

審核丨黃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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