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早、勤、公、助”,莘縣這樣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近年來,山東省莘縣堅持學習繼承新時代“楓橋經驗”,結合縣情民情實際,探索實施“三早”“三勤”“三公”“三助”矛盾多元化解機制,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

【他山之石】“早、勤、公、助”,莘县这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他山之石】“早、勤、公、助”,莘县这样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律師值班化解矛盾糾紛

抓“三早”,做好矛盾糾紛的預防工作。

一是“早發現”。主動深入村莊社區,採取與群眾面對面、零距離接觸方式,捕捉群眾中的各類矛盾糾紛苗頭。二是“早部署”。對發現的矛盾苗頭做到早謀劃早部署,及時召開鎮(街道)、村莊幹部參加的會議,進行分析研判,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三是“早化解”。按照矛盾糾紛的源頭,對矛盾進行分類,並制定相應的化解方案,採取措施,全力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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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群眾家中座談

抓“三勤”,做好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

一是“腿勤”,通過多走勤訪、遍訪細訪的方式,做到對信訪案件的人、地、事、物、情瞭然於胸。二是“口勤”,即不厭其煩的做信訪人的思想工作,擺事實、講道理,用法言法語對信訪人訴求進行解析。三是“腦勤”,窮盡方法思路,尋找信訪案件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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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宣傳

抓“三公”,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一是“公開”。每天安排1-2名縣級領導在信訪局公開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就地解決群眾訴求。二是“公平”,在全縣律師事務中選取了20名法律水平高、責任意識強的專家型律師,建立了律師資源庫,對信訪人的訴求和政法機關是否存在過錯等進行評查,讓信訪群眾心中切實感覺到“公平正義”。三是“公正”,建立了以律師為主體的“第三方”監督機制,全程參與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以實際行動打消信訪群眾對政法單位的“不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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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參與矛盾化解通報會

抓“三助”,保障好信訪人員生產生活。

一是抓“司法救助”,針對因案致貧、致困的信訪人,積極爭取救助資金,解決信訪人員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二是抓“心理幫助”,利用縣、鎮(街道)、村三級綜治中心的心理諮詢室,對信訪人的“心理”問題進行疏導,糾正信訪者的心理偏差,打開信訪者的心結。三是抓“法律援助”,建立了法律援助機制,每天由不同的援助律師在縣綜治中心參與接訪值班,及時、便捷、有效地解決群眾的信訪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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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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