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傳吳秀波已經付給陳昱霖分手費3100萬元,陳不罷休要10億,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緣分不息


最近,無論是在UC,頭條新聞等平臺上逐漸開始出現了“過氣大明星”(這樣評價,應該沒錯吧)刷存在感的以前的電視作品和一些類似洗白文章出現。 我個人在男人的角度來看,覺得沒什麼(我是吃瓜群眾),只不過是包小三,玩膩了,要甩開不負責的事罷了,然後小三不憤氣,小回頭報復,索取所謂的清楚補償費,讓後因為數目大,聯合原配鬥小三的故事而已。沒什麼新奇的,反正這類新聞電視劇,網上天天不停更新,五花八門,也看了不少。 不過,現在他的不道德印象,已經上升到了,破壞社會文明的性質了。如果國家文化娛樂部門在不壓制和懲罰的話,肯定是會印象社會風氣的。 出軌已經是不道德的了,現在你因為的職業影響,將你這種不道德無限闊大,這就是你的罪,封殺算是小的了。


剛剛看開


吳秀波給陳昱霖分手費屬實的可能性很大。


根據陳昱霖父母說,吳秀波方以私下解決的形式溝通,並願意支付一筆分手費,換取她不再爆料。


這筆分手費多少金額,我們不得而知。雙方肯定要簽訂保密協議的。

針對陳昱霖針對吳秀波要分手費的事情,具體金額只是據傳。


針對據傳來評價陳昱霖,只能是秦檜給岳飛羅織罪名——莫須有。


為什麼這樣說?


因為自始至終都沒有確切證據來證明吳秀波給陳昱霖3100萬分手費,也沒有陳昱霖索求10億的證據。


什麼叫證據?


吳秀波已婚,他的妻子發佈聲明,承認陳昱霖騷擾家庭,這是吳秀波出軌的證據。

陳昱霖ins上各種炫富,正是她與吳秀波蜜月期是的發佈狀態。有人說這是吳秀波重金養小三,這也只能是線索,提供購買奢侈品的資金來源才能是證據。


對於吳秀波支付陳昱霖3000萬分手費,某媒體人發佈相關信息。他們能否成為可信的證據,目前存疑。


畢竟證人也有偽證的可能。


吳秀波是有名有利的出軌男,陳昱霖是青春妙齡的小三。在道德範疇上,他們身上存在明顯的道德瑕疵。

然而,兩人的事件也已經超越了道德範疇,成為民事案件甚至刑事案件。有一種論調是陳昱霖犯下敲詐勒索罪。到底是不是,需要法院定奪,我們可以拭目以待 。


但是目前根據某些媒體人的爆料,就散佈陳昱霖伸手給吳秀波要10億分手費,這不是一個邏輯清晰的人做出的事情。


說話要有證據,不要聽風就是雨。如果吳秀波真的被陳昱霖索要10億分手費,對於他本人得到法律保護將會是極大的優勢,我不太信吳秀波不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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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都對這件事開始插手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爆料,陳昱霖早期的身份也被曝光出來,看著她之前的照片,不得不感嘆和現在的長相簡直就不像是一個人,之前的她看上去清純稚嫩,雖然長得非常精緻,但是在美女如雲的娛樂圈裡還是不佔優勢的,算不上是非常的驚豔,在和吳秀波相識之後,她的氣質穿衣打扮都有了很大的挑戰,就像是重生了一樣,各種名牌包包衣服,顯得氣場非常強大。





而且她的動態也能看得出來,就算是十幾萬的包在她看來也只是一個普通的裝飾品,而且和吳秀波在一起之後,她就不用像別的明星一樣辛苦賺錢,他有足夠的資金支撐,而且還能帶著自己的父母全國各地的玩耍,確實是衣食無憂,生活過得很滋潤。





現在這個姑娘卻把自己搞進了監獄裡,據知情人爆料稱,陳昱霖和家人經常去威脅吳秀波,而且還進行敲詐,瘋狂的從吳秀波身上進行索取,每次的數目都非常巨大,吳秀波本來在大家面前一直就是個老好人,應該是想要維護好自己的形象,一直默默忍受,每次都同意女方的不合理要求,但是人都是貪得無厭的,陳昱霖就像個無底洞一樣,永遠也不知足,吳秀波迫於無奈報警處理,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權力。



看得出來,兩人都不是什麼好人,吳秀波能把自己7年的女人弄到監獄裡,確實是心狠手辣,陳昱霖也不是好惹的,對錢財的追求永不滿足,吳秀波的妻子表示自己一直受到陳昱霖的瘋狂敲詐,時間長達一年半之久,最後還是迫於無奈通過法律手段換自己平靜的生活。



據爆料稱,吳秀波前前後後已經給了陳昱霖3000多萬了,不管怎麼樣,這都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數字,女方竟然貪得無厭,再次向吳秀波索要10億的天價分手費,最後惹到了吳秀波,他選擇報警處理,現在陳昱霖在監獄裡,這次可能面臨10年的刑罰,對於何震亞來說,她才是最大的贏家,自己不僅在風口浪尖的時候站出來維護自己的丈夫,贏得了很多人的讚賞,而且還把小三搞到了監獄,自己穩坐正宮,就算是之後和吳秀波之間再出現什麼情況,她也是可以走得理所應當。



陳昱霖早期身份曝光,分手費開口要10億?吳秀波原配妻子成贏家!不得不說,何震亞真的非常高明,真的想得很周全,這麼多年一定知道小三的存在,但是一直閉口不談,還是挺能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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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波的老婆報警是對的,陳明顯是在勒索,那麼勒索就是犯罪了,你說的再怎麼美,美其名曰“分手費”,其實分明就是在勒索,你不給我就騷擾你的家人,甚至爆料給媒體毀了吳秀波。大家不要把問題想得那麼複雜。吳秀波為了自己的演藝事業,尤其是正紅的時候後,他不得不妥協啊,陳捏住了吳秀波的軟肋,沒辦法妥協了,一次一次的給錢了,總共給了三千多萬。陳的貪婪並沒有滿足,繼續跟吳秀波要鉅額分手費,這次超出了吳秀波的支付能力。沒辦法只能跟自己的老婆講,大老婆一怒之下打電話報警,讓警察把小三給抓了,讓陳嚐嚐比五星級酒店更爽的監獄的滋味,這就是劇透!剩下的大家自己去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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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傳就不能當真,吳秀波到底給了陳昱霖多少錢?陳昱霖是否要價十億分手費?都是以訛傳訛,霧裡看花、真假難辨。首先吳秀波包養十年是真,做為人夫、人父,吳秀波大錯,道德缺失,背判愛情和家庭,錢多無罪,憑本亊掙,但把錢用在玩弄女人身上,你就是犯罪,天下有免費的午餐嗎?有錢能任性、可以胡作非為嗎?你用成人的經驗和大量金錢開道,二十出頭小姑娘能受得了誘惑?大人玩小孩,有幾個小孩玩過大人?以明星名人做偽裝,以金剛經替人洗腦,哪個小女人不入圈套?有人說陳昱霖貪心不足蛇吞象,我卻要問:“不貪你我,為何只貪吳秀波”?我讚賞金星說的話:“妓女有罪,嫖客無罪?”本來不能見光的亊,你把人送入牢裡,人家父母能罷休嗎?如果陳昱霖是鄰家姐妹或自家人,那些只罵她而幫吳秀波說話的人,一定是另一副嘴臉說話了。我無意幫陳昱霖說話,國家法律明文保護婦女兒童,吳秀波不懂法,是法盲嗎?法律允許你可以婚內出軌、任意包養女人?不論你花了多少錢,你是自願的,告人勒索十億是你設的局是真的,否則人家不會不聽律師勸告自投羅網。吳秀波傷害的不只是陳昱霖,他的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三原則,是對全國女性的蔑視和傷害。你沒有母親?沒有妻子?她們也受到了傷害。


山木與虛舟


一、【旭光2025】【對有些女權主義和被她們洗腦的人來說管你什麼滋味,她們只認定一點:女方跟了他7年。這又怎麼樣?不是一直在講平等麼?站在平等的角度男方同樣陪伴了她7年,雙方的付出是對等的】。是啊!一個已婚老男人去勾引未婚黃花閨女,平等嗎?同居7年去領《結婚證》,站在平等的角度男方吳秀波同樣陪伴了她【陳昱霖一輩子】,雙方的付出是對等的。那裡來敲詐勒索?你撒謊都不會![靈光一閃]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8年版》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是指:吳秀波家有領《結婚證》的【正牌妻子】,又勾引陳昱霖同居7年。吳秀波是【重婚罪】人渣。《天津市檢察機關對賴小民涉嫌重婚案提出公訴》,北京市檢察機關為何對吳秀波涉嫌【重婚罪】不公訴?從認定北京市檢察機關無過錯來說,吳秀波根本就沒有領《結婚證》的妻子。因此,陳昱霖要求補領《結婚證》又有什麼錯?//@旭光2025:沒太看明白你後半句的意思,但主要的你覺得女方與吳在年齡上存在不小的差距,這樣對女方很不公平。這裡你忽略了一個問題:雙方都是成年人,他們的相處完全是各取所需的自願的。你不要因為女方年紀比男方小几歲就小看人家,的確,女方找個年齡相近的小夥或許更般配,但吳秀波給女方的物質享受有幾個她的同齡人給得起或者願意給?正如我說的這是一個雙方各取所需的自願結合,真談不上誰欠誰的//@黃金時代當家:【旭光2025】【對有些女權主義和被她們洗腦的人來說管你什麼滋味,她們只認定一點:女方跟了他7年。這又怎麼樣?不是一直在講平等麼?站在平等的角度男方同樣陪伴了她7年,雙方的付出是對等的】。是啊!一個已婚老男人去勾引未婚黃花閨女,平等嗎?同居7年去領《結婚證》,站在平等的角度男方吳秀波同樣陪伴了她【陳昱霖一輩子】,雙方的付出是對等的。那裡來敲詐勒索?你撒謊都不會![靈光一閃]

三、客觀地說,2019年1月19日前,本人根本不關心地球上有沒有吳秀波此人。但是,媒體普天蓋地發佈了吳秀波控訴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罪案的各式各樣信息。本人不需要參與討論是否平等?首先講究對爭議問題的真實性,當事人的誠信,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審判與執行工作協調運行的意見(法發〔2018〕9號)2018年5月28日施行》第十二條:“審判部門在民事調解中,應當審查【男方和女方】雙方意思的真實性、合法性,注重調解書的可執行性。能即時履行的,應要求當事人【男方和女方】即時履行完畢。”的強制執行規則。以執行結論的勝負,鑑定英雄與草寇。附圖《陳昱霖的公開信》原文:1、“吳秀波,……七年,我被你拿佛經洗腦,甘願被你控制慾對待我,你讓我不拍戲,……咱倆有一個出去掙錢就好,我就一個戲都不去”。2、吳秀波對陳昱霖說:“吳秀波和陳昱霖一輩子都不會分開的,狗年生兩個孩子。”這是吳秀波曾經對陳昱霖做出過結婚成為夫妻的承諾。你也承認吳秀波和陳昱霖同居7年的歷史,2人同去領《結婚證》繼續成為正式夫妻同居到一方先行年老去世,也是你鼓吹的平等啊。前面同居7年你就說平等,後面繼續平等同居到一方年老去世也是平等吧!

四、【吳秀波涉嫌合同詐騙罪】

【刑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年版》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證實: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證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2011年,吳秀波主動勾引陳昱霖時說:“吳秀波和陳昱霖一輩子都不會分開的,狗年生兩個孩子”的婚姻承諾。以“夫妻名義同居7年”事實。立法授權陳昱霖執行吳秀波同去補領《結婚證》,是陳昱霖的婚姻自主權。吳秀波和陳昱霖補領《結婚證》後,吳秀波2011年起的全部收入,都是陳昱霖的【夫妻共同財產】。

陳昱霖那裡有敲詐勒索?

吳秀波為何要中途毀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證實:吳秀波和陳昱霖補領《結婚證》後,妻子陳昱霖是同居7年丈夫吳秀波的遺產繼承人。

且吳秀波1968年生,陳昱霖1988年生,吳秀波比陳昱霖早20年到百週歲,吳秀波年老去世後,吳秀波的遺產10億元,就是吳秀波應支付給陳昱霖的【分手費】。題主介紹:吳秀波分期支付給陳昱霖的【分手費】進度如下:第一次600萬元;第二次300萬元;第三次2000萬元;第四次陳昱霖要6000萬元,吳秀波只付200萬元。

五、【申請檢察機關補充偵查】

(一)【坐看雲起時206516407】說:“我想請問吳秀波被別人上身嫁禍出軌你咋不寫?還有這女的咋用權力勾引吳秀波,咋找男人上身陷害吳秀波你咋不寫?還有這女的哪值十億?你以為她就吳秀波一個男人嗎?還青春?現在低十商以各種形式各種手段找高十商養,各種獅子大張口,有身材有臉蛋的女人多的是,憑啥她值那麼多錢養?養高了社會輿論又罵吳秀波不公平,養低低十商們啥行兇作惡的理由都出來了,你們又譴責我們高十商不制衡?請問這種人有養的必要嗎?有啥價值要養這麼好?吳秀波也有青春!人家還有標配的青春,這女的用卑鄙手段毀了兩個人的青春還不止,憑啥她不賠償?”

(二)附圖4、《結婚18年,被深度套牢》證實:吳秀波和何震亞2001年非婚同居生育2個兒子後,又繼續過著隱婚生活。2011年,吳秀波以“大齡未婚大叔”身份詐騙陳昱霖以“夫妻關係”同居7年,陳昱霖現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要求吳秀波補領《結婚證》結為【正當法定夫妻】的主張合法有效。

(三)附圖五、2019年3月8日,【律問問刑事律師團官方賬號】原文【題主。您好!……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法律上並沒有"小三"這個詞語,法律不保護"小三",即使是重婚者,也要求公開以夫妻名義生活,當然,兩人共同生活7年,男方[吳秀波]有可能涉嫌重婚罪】。

(四)附圖六、【頭條娛樂】報道:2019年3月1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決定:對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案延期二個月審理。

六、【掃黑除惡拆保護傘】大清查

(一)【冰焰前天 19:55 社會問答達人 生活領域創作者】原文【吳秀波婚內出軌忽然可惡,但世人都有權利批判吳秀波,唯獨陳昱霖沒有資格。畢竟,陳昱霖是吳秀波婚內出軌的“合作對象”,同時也是破壞別人家庭的無恥小三。所以,她是沒有資格向吳秀波索要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或者“分手費”的,一旦以某種手段要挾吳秀波索要錢財,便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年版》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就是指:在吳秀波與陳昱霖以“夫妻名義”同居7年的問題上,分割“事實婚姻夫妻”法律責任,由吳秀波與陳昱霖【一對一協議解決】,禁止其他任何人以暴力手段非法干涉陳昱霖的【婚姻自由權】依法行使,你有什麼資格參與【與論群毆】?

(二)【坐看雲起時206516407】原文【吳秀波的路上很多女人等著撬牆角呢,都想上吳秀波的床,看看媒體報道吳秀波這些年有幾個女人?陳昱霖十商多少?漂亮的臉蛋還需要吳秀波用權力給他長呢,還不是她陳昱霖自己掙的,她能拿啥吸引吳秀波對她不離不棄?你說吳秀波看上他啥?】證實:吳秀波的路上很多女人等著撬牆角呢,都想上吳秀波床的幾個女人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誰參與陷害陳昱霖?先報姓名!2019年5月1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案延期二個月審理到期,庭審時,由陳昱霖對這群爭風吃醋的,當庭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

(三)2019年5月6日,【北原森林一行旅天下】原文【吳秀波老婆起訴啊把那三千五萬也要回來。反正都原諒你老公了】。回放如下:

1、2019年1月19日,《何震亞聲明》,控訴陳昱霖犯敲詐勒索罪。

2、2019年1月23日夜,《吳秀波從外地回北京》,北京衛視中止吳秀波上北京衛視春晚C主持。

3、2019年1月底,《吳秀波網上公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將於2月中旬對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案公開開庭審理。

4、2019年2月初,媒體報道:

(1)何震亞從事教師職業,參加工作至今總收入未達到3千1百萬元,何震亞沒有支付3千1百萬元給陳昱霖的經濟能力。何震亞控訴陳昱霖犯【敲詐勒索罪】的行為涉嫌【誣告陷害罪】。

(2)何震自稱吳秀波的【正牌妻子】,吳秀波已付陳昱霖3千1百萬元,是何震亞的【夫妻共同財產】。陳昱霖與吳秀波以“夫妻名義同居7年”已涉嫌【重婚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授權何震亞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陳昱霖犯【重婚罪】,以便人民法院對陳昱霖犯【重婚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但是,何震亞不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陳昱霖犯【重婚罪】,就是何震亞真實自願與吳秀波離婚,不當吳秀波的【正牌妻子】。因此,吳秀波已付給陳昱霖的3千1百萬元不是何震亞的【夫妻共同財產】,何震亞控訴陳昱霖犯【敲詐勒索罪】涉嫌【誣告陷害罪】。

5、2019年2月中旬,《天津市檢察機關對賴小民涉嫌貪汙、受賄、重婚案提出公訴》證實:吳秀波家有【正牌妻子】何震亞,吳秀波又支付巨資3千1百萬元勾引陳昱霖以“夫妻名義同居7年”,吳秀波已經涉嫌【重婚罪】;北京市檢察機關應對吳秀波涉嫌【重婚罪】案提出公訴。

6、2019年3月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裁定:對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案延期一個月審理。

7、2019年3月8日【三八婦女節】,《吳秀波從泰國返京協助調查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案,吳秀波下飛機後一言不發》。【律問問刑事律師團】接著報道【……[吳秀波與陳昱霖]兩人共同生活7年,男方[吳秀波]有可能涉嫌重婚罪】。

8、2019年3月29日,《吳秀波和朋友聚餐》,自稱【正牌妻子】何震亞卻無權陪同【丈夫】吳秀波吃睌飯。晚飯後,《吳秀波和朋友合影照》也沒有【正牌妻子】何震亞,還有人跟蹤拍攝吳秀波當晚搬家了,報道吳秀波與何震亞已經分居。

9、2019年4月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裁定:對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案延期一個月審理到期。至2019年5月6日,【北原森林一行旅天下】證實:何震亞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訴】陳昱霖犯【重婚罪】。就是何震亞與吳秀波離婚後不是夫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陳昱霖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刑事自訴】何震亞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0、2019年3月14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裁定:對陳昱霖涉嫌敲詐勒索案第2次延期二個月審理。2019年5月14日,第2次延期審理期滿。吳秀波和陳昱霖以【夫妻名義同居7年後】,吳秀波還稱要陳昱霖返還吳秀波已付的3千1百萬元,吳秀波又不願和陳昱霖去補領《結婚證》,證實吳秀波違背吳秀波對陳昱霖說【咱倆有一個出去掙錢就好,我就一個戲都不去。吳秀波和陳昱霖一輩子都不會分開的,狗年生兩個孩子】的歷史承諾犯下【合同詐騙罪】,應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責令北京市有關檢察機關對吳秀波涉嫌【合同詐騙罪】提出公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立法授權陳昱霖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刑事自訴】吳秀波所犯的【遺棄罪】、【虐待罪】。








黃金時代當家


曾經有媒體報道說吳秀波私底下給陳昱霖協商解決,並且願意支付一些費用!我相信這個新聞應該是屬實的!

首先這件事情需要一分為二的看待,吳秀波和陳昱霖的戀愛是不被大家祝福的,也是違反道德底線的,並且他倆在吳秀波沒有離婚之前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其實這件事情本是私人的感情問題,只是吳秀波是公眾人物,而且一直表現出的是好大叔的形象所以這波的新聞來的異常的猛烈,有種嶽不群偽君子的感覺!陳昱霖的家人想通過輿論的壓力給吳秀波壓迫感,為自己的女兒徵求最大的利益,但是這個很難控制,把吳秀波逼的狗急跳牆,反而沒有太多的顧慮了!

第二:狗急跳牆的吳秀波沒有太多顧慮之後,隨後陳昱霖回國處理這件事情,被警方抓獲,道德方面來看感情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分開就要鬧的這麼慘烈真的沒必要,一個男人犯錯不要緊,但是你要勇敢面對,承擔自己該承擔的,把女方的損失降低到最小,這才是男子漢所為,第二:法律方面來說如果陳昱霖的父母包括她本人通過這件事情要挾吳秀波索要鉅額分手費不然就曝光在媒體下這是敲詐行為,吳秀波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合法權益也沒有錯,但是網絡的輿論不看法律只看道德,所以大家都說愛上渣男沒有錯,愛上人渣太悲慘!






牛蛙君娛樂傳媒


吳秀波婚內出軌忽然可惡,但世人都有權利批判吳秀波,唯獨陳昱霖沒有資格。畢竟,陳昱霖是吳秀波婚內出軌的“合作對象”,同時也是破壞別人家庭的無恥小三。所以,她是沒有資格向吳秀波索要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或者“分手費”的,一旦以某種手段要挾吳秀波索要錢財,便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

據報道,吳秀波和陳昱霖偷偷維持了長達七年的婚外情關係。在這段不軌戀中,吳秀波在色慾之下逢場作戲,而陳昱霖明知道吳秀波已有家室還投懷送抱,兩人都很心知肚明這段感情是違背道德的。當然,陳昱霖還打著這樣一個如意算盤:她一直做著“小三上位、扶為正室”的黃粱美夢,期待著有一天能成為吳秀波的合法夫妻。否則,陳昱霖是不可能心甘情願地跟著吳秀波整整七年。
只不過,當陳昱霖發現自己“上位無望後”,為自己白白付出七年青春、到頭來卻竹籃打水一場空而心懷不甘,這種不甘很快演變成滿腔怒火和無厭貪心。於是,她開始接二連三地向吳秀波索要錢財,並以公開他的隱私相要挾,吳秀波在無奈之下只得“慷慨解囊”。



誰知道,陳昱霖的貪婪之心根本就是無底洞,吳秀波前前後後給了她3100萬鉅款,但她仍不滿足,甚至最近一次獅子大開口索要10億!吳秀波終於意識到,一味妥協下去只會讓自己傾家蕩產,於是忍無可忍的他索性和陳昱霖玉石俱焚,寧可身敗名裂,也要擺脫她的糾纏。
本來這件事就是兩個人的共同過錯,無論是吳秀波還是陳昱霖,都是這段婚外情的罪魁禍首。本來他們兩人都是各懷鬼胎、各取所需,誰也沒有虧欠誰,更不存在誰耽誤了誰,兩人都是心甘情願地偷情七年。因此,雖然吳秀波是渣男一枚,但作為小三的陳昱霖根本就沒有資格向吳秀波索要賠償。明明是她心甘情願地去做小三,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怎麼能厚顏無恥地指責吳秀波耽誤她的青春呢?

當然,如今他們是兩敗俱傷,吳秀波身敗名裂,基本葬送了演藝事業;而陳昱霖身陷囹圄,很有可能付出整整十年光陰。兩人都做出了為人不齒的失德行為,但陳昱霖更進一步做出了犯罪行為,可以說是“罪加一等”。


冰焰


據說吳秀波已經付給陳昱霖分手費3100萬,陳不罷休要10億,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吳秀波,陳昱霖的問題又提出來了,這不已經過去了,陳昱霖又沒有什麼新消息,究竟事情的走向怎樣,陳昱霖在監獄裡遲遲沒有消息,對陳也是恐怕不利。

本來確認情人關係也都是雙方同意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可到最後許多都是不歡而散。原因種種,但,好大一部分人都是目得不純。所以,最後還的對薄公堂,吳秀波,陳昱霖就是這樣的例子,造成這樣的局面,有以下因素:

一,女方愛虛榮,明知人家有家庭,有老婆,看見人家雖到了大叔級別,男人四十一支花,帥氣有氣質,就願意以身相許,從此過上了衣食無憂的生活,沉醉於小三的歡樂中。

二,愛錢財,有了滿足的生活,男方又百般呵護,周遊世界各國不在話下,在生活給與極大滿足後,她又不滿足於現狀,逐漸要求男方感情上的需求,男方畢竟是有妻兒,加上自己老婆不可能不優秀,就說他外面有了小三,也沒想過和老婆離婚,不離婚那他面子上也得對家庭過得去吧,對家庭過不去,那小三就有失落感,她除了對男方有金錢上的滿足,逐步轉化為感情上的苛求。

三,貪得無厭,吳秀波應付不過來,就發生衝突,最好的辦法用錢來彌補,你提出給一百萬,她還要二百萬,一直上升到3100萬,拿到手3100萬,女方感覺自己付出這麼多,由姑娘變媳婦,又加上七年時光,越想越吃虧,就獅子大開口,一下子要了十個億。男方終於承受不起這沒完沒了的敲詐,顧忌不了家庭,顧忌不了個人前途,尋求法律解決問題。我們不得不說吳秀波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陳昱霖又何嘗不是!年輕輕因為錢,因為爭風吃醋,苛求對方感情,導致把自己送進監獄。

慘痛的教訓,不得不使得我們現代人反省,錯誤可能我們誰都犯,但絕不能離譜,做了小三不算,還要人家拆散家庭,你讓人家老婆孩子情何以堪!所有的年輕人都接受教訓吧,不要在得勢的時候忘乎所以,丟掉自我。不要撞到南牆也不回頭,那將晚也!





手機用戶lxf1958


首先家教不好!

爹媽都指著姑娘睡男人養活,你說怎麼看?有些父母就是願意讓姑娘睡有錢人,指著這個過幸福生活呢?此案李昱霖父母也是如此!

其二自身好吃懶做!

自己沒啥本事,指望睡男人,傍大腕走捷徑,話說誰的捷徑讓你白走?人家的路也是自己“辛苦”趟出來的!既然要走“人家的路”,那必然要有所付出!

其三社會風氣不好!

眼下國人都是見錢眼開,唯利是圖,什麼都可以拿來換錢,自己的身體都可以拿來當資源開發,有些父母都把自家姑娘的身體當砝碼賺自己的養老金!所以,此案也就不足為奇!!!

如有其四,請大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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