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地名為水流交匯之意,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

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地名為水流交匯之意,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

昌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下轄地級市,地處橫斷山脈和三江(金沙江、瀾滄江、怒江)流域,位於西藏東部,處在西藏與四川、青海、雲南交界的咽喉部位,是川藏公路和滇藏公路的必經之地,也是“茶馬古道”的要地,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昌都市古稱“康”或“客木”。總面積 11萬平方公里,總人口 73萬人。轄卡若區、丁青、洛隆、邊壩、貢覺、左貢、察雅、江達、類烏齊、八宿、芒康等11縣(區)。

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地名為水流交匯之意,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

一、歷史沿革

1、元為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轄地。明屬朵甘司行都指揮使司轄區。清為康、衛、藏、阿里四部中的康區(曾譯喀木)轄地。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將昌都(曾譯察木多)地方敕封給昌都寺(全稱昌都絳巴林寺,又譯昌都向巴林寺)帕巴拉呼圖克圖諾門汗為食邑地。雍正五年(1727年)將今昌都地區及金沙江以東劃歸四川治理。

2、1914年為川邊特別區轄。1928年歸西康省(1955年撤銷)管轄。解放前原西藏噶廈地方政府曾設“昌都總管”(一譯朵麥基巧,又譯都麥基巧,還譯多麥基巧)。1950年和平解放,設立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1956年劃歸西藏自治區轄。1960年設昌都專區,1970年更名昌都地區。2014年10月,撤地設市。

二、地名來歷

昌都是藏語,其意為“水匯合處”。扎曲和昂曲在昌都相匯為瀾滄江,這也是昌都這一名稱的由來。

三、風景名勝

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地名為水流交匯之意,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

1、小恩達遺址。是今考古界近年發現的西藏地方新石器時期的重要遺址之一,因位於昌都鎮的小恩達村附近而得名。小恩達遺址海拔3200米,面積為10000餘平方米。經1986年調查並部分考古試掘,發現有大型打製石器、細石器、磨製石器、骨器、陶片和木炭渣等遺存。據推測,年代與卡若遺址相近,文化特徵與卡若遺址的文化特徵基本一致,距今約4000多年。

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地名為水流交匯之意,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

2、強巴林寺。位於昌都鎮內的四級臺地上,由宗喀巴弟子喜繞松佈於公元1444年創建的。昌都強巴林寺有五大-世系,十二個扎倉,僧人最多時達5000餘人,並轄周圍小寺70座。該寺主要建築保存完好,經堂內塑有數以百計的各類佛像和高僧塑像,上千平方米的壁畫以及眾多的唐卡畫,可以說是彙集了昌都能工巧匠的聰明才智,代表了昌都一帶最高水平。強巴林寺不僅是康區最大的寺廟,而且還堪稱康區文化藝術寶庫。

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地名為水流交匯之意,素有“藏東明珠”的美稱

3、卡若遺址。位於西藏昌都縣城東南約12公里的加卡若村。東靠瀾滄江,南臨卡若水,海拔3100米。此遺址是於1977年由昌都水泥廠工人在施工中發現的。這個西藏首次發掘出來的規模較大的一處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佔地面積約為一萬平方米,據說被考古界和古人類學研究者公認為西藏的三大原始文化遺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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