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瀾滄:破獲一起非法運輸菸葉案,繳獲非法運輸的菸葉20餘噸涉案價值達100萬餘元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普洱市瀾滄縣公安局經偵大隊結合重點工作任務要求,進一步深化打擊力度、擴大打擊戰果,全面開展打擊涉煙專項違法犯罪,開展重點治理整頓,切實維護了菸草市場秩序。

近日,經偵大隊破獲一起非法運輸菸葉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查獲非法運輸的菸葉21680千克,涉案價值達100萬餘元。


普洱瀾滄:破獲一起非法運輸菸葉案,繳獲非法運輸的菸葉20餘噸涉案價值達100萬餘元


2019年4月30日,經偵大隊接糯扎渡邊境站消息稱:“瀾滄縣糯扎渡鎮邊境站對一輛從普洱駛往瀾滄方向的重型倉柵式貨車進行檢查時,查獲批量菸葉,請調查處理。”隨後,經偵大隊聯合瀾滄縣菸草專賣局迅速趕往查緝點進行調查核實。經檢查,此批菸葉淨重21680千克,涉案價值達100萬餘元。據車主郜某、劉某交代,其未持有菸草運輸許可證,涉嫌非法運輸,此批菸葉欲運往普洱市孟連縣銷售。

目前,此批菸葉已被依法扣押,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普洱瀾滄:破獲一起非法運輸菸葉案,繳獲非法運輸的菸葉20餘噸涉案價值達100萬餘元


警方提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