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鉛山:一男子因盜竊五枚銅錢和100元現金獲刑七個月

江西鉛山:一男子因盜竊五枚銅錢和100元現金獲刑七個月

男子不思勞動致富,成日鑽研如何不勞而獲,機關算盡,卻被五枚銅錢和100元現金送進監獄。近日,江西省鉛山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餘某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經查明,2018年8月,被告人餘某某和周某(另案處理)騎一輛摩托車,攜帶一根撬棍在上饒市鉛山縣城區及鄉下農村到處蹲點,隨機入戶盜竊。8月14日下午16時許,被告人餘某某和周某竄至鉛山縣稼軒鄉,二人用撬棍撬開鉛山縣西洋村村民張某某家中大門,在一樓臥室中盜得5枚銅錢和一百餘元現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餘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盜竊罪。被告人餘某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已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酌定從輕處罰。綜上,結合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性質、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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