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動車考駕照和上牌的措施,你是贊成還是持反對意見,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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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電動車考駕照我反對,上牌照我同意,就是騎電動車違章的人並不是不知道闖紅燈違章。有的人就不管有沒有紅黃燈,他照樣過,還有的騎電動車很多中學生和老人,中學生他們沒到考駕照的年齡呀,沒駕照不能騎電動車,會讓很多中學生出行難。還有老人出門也不方便呀,實際電動車就是因為方便才擁有這麼大的市場,如果搞得這麼繁瑣,還不準載6歲以下和13歲以上的人,還不如不騎電動車,這樣對於普通家庭來說接受不了,畢竟大多數家庭不能做到人人有車。


農村李瑩瑩


我反對。電動車屬非機動車,國家早已定性,不能出爾反爾,不然如何立信於民。該實名制登記,掛藍牌,不須考駕駛證。不然會輪為有些人的賺錢途徑,坑國害民。電動車限速應切合國情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實際,不能盲目臆想,人行速度基夲能達到十八公里每小時,自行車時速三十到四十公里,變速自行車可達時速五十公里,電動車可限速六十至六十五公里內比較合適。中國交通運輸雖然發展較快,怎奈人囗人眾多,城市規模變大,工作區生活區間距拉大,現有公交,地鐵,無法滿足社會生存需要,電動車恰當的補充了這一空檔,這點應充分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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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電動自行車考駕照,我不贊同。國家根據實際情況適度管理是可以的,從電動車的生產銷售產品質量都應該有一定的規範。電動自行車不屬於機動車,而且價格適度,有利於中下等收入人群的方便出行。國家的城市交通管理存在著很多不足,不能把交通道路擁堵和交通事故的責任都推給電動車。更不能借電動車的事故說事,借限制電動車來打壓底層民眾的正常生活。城市路權人人有份,單單的限制電動車有失公平。國家鼓勵農民進城購房以促進經濟增長,但不能限制低收入人群出行自由。


日月星辰160276521


對電動車考駕照的問題個人覺得不對,理由有三點,第一就是騎電動車違章的人並不是不知道闖紅燈違章。現在的人誰要不知道紅燈停綠燈行,就是在說瞎話。第二就是騎電動車很多中學生和老人,他們就是考駕照年齡也不符。沒駕照不能騎電動車,會讓很多中學生和老人出行難。第三也不契合實際,電動車就是因為方便才擁有這麼大的市場,如果搞得這麼繁瑣(考駕照很費時間的)還不如不騎電動車,這樣對於普通家庭來說接受不了,畢竟大多數家庭不能做到人人有車。當然對於安牌照我覺得沒問題,不過也應該不能收費,應該出廠就編排號碼免費並強制安裝不得拆卸。所有的車倆(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等等)都應當實名認證,綁定銀行卡,一旦違規視情況處罰。


隨緣57915


我不贊成電動車掛牌考證。首先電動車不是機動車,全名稱是電動自行車,名符其實。它價格低,車速慢,操作簡單易學,行車中只要不被汽車撞,自身也很少給對對方造成重傷害,有也極少,不能因為出了事易查找而興師動眾的辦牌考證,這不但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而且擔誤了公民的時間,有變項撓民之嫌,特別是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和社會治安秩序的好轉,電動車被盜案件明顯下降。因此,沒有掛牌考證的必要,包括農用電動三輪車也要放寬政策,不辦證掛牌也說的過去,管理就是服務,管理要便民利民。多聽一下、尊重一下群眾的議建才更利於管理。不辦證、不掛牌一樣可以正常管理。違犯交規照章處罰就可以。沒有區別。


松子23011


一是電動車對於中國廣大基層群眾的生活和工作影響巨大。電動車讓許多中國人的生活水平得到一個質的提升,也給很多人就近找工作提供了可能。而考照和上牌照等於人禁止了一部分人用電動車,影響很多基層群眾生產生活。

二是電動車節能環保,屬於支持鼓勵的行業。致於行業標準,應該由行業來定,不合格產品應由企業招回,而不是把負擔推給基層群眾。

三是電動車決大多數使用者是遵守相關法規的。極少數人的行為不應由大多數遵守規則的人來承擔。需要有關職能部門對不按交通規則的人進行批評教育,對履教不改者,大家也希望更盼望有關職能部門對闖紅燈等行為進行治理處罰。畢竟決大多數人都是珍惜生命的。

鑑於此和歷史上自行車上牌照打印記等情況,簡單地用考照和上牌照等辦法是解決不了電動車個別人不遵守規則的問題的。反而可能因為收費等製造出更多矛盾來。

此措施涉及幾億中國人生產生活,切不可拍腦袋決策,一定要廣泛論證,科學決策。

另提出解決方案供參考。

1.加大交警執法力度。明確交警有對闖紅燈等的違規違法行為的電動車騎行者依交規處罰的資格。以個人身份證為電動車號碼。對於多次無視交規的人,依法沒收或處罰。解決目前相關部門無權執法的問題。

2.對於電動車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明確責任。該負全責的負全責,該罰的罰,該叫家長的聯繫家人。並可進行公示。

如此,不考照不上牌照,電動車依法可以管好。更為關鍵的是,不影響大多數遵紀守法向基層群眾的生活生產。


金山玉月8668


我不贊成,電動車和摩托車動力方式有本質上的區別,不應定性為機動車。在續航、重量、車體強度方面,電動車遠遜於摩托車;穩定性差,開太快了不安全。限速40左右的電動車定性為非機動車,更利於老百姓用車。

注意,電動車儀表多為歡樂表,比實測速度偏高,800w的電動車速度大約40km/h


電動車如今被劃分為:電動自行車、輕便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摩是否會完全開放路權?如果完全開放,那摩托車是否也應該重新上路?如果電摩也受禁,那麼電動自行車是否太委屈了廣大老百姓!


“方便管理”或許會成為某些人的斂財工具,電動車價格不貴,利於收入不高的老百姓出行,且老少皆宜。國家對電動車的管理有很多的不足,應該建立一套完善的適應電動車的管理制度,而不是簡單的劃分,套用摩托車管理辦法!典型的懶人思想。

不管你怎麼劃分,只要能上路,總有非法改裝者、逆行者、闖紅燈者,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因為交通問題是人的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要加強交通教育,建立相應懲罰措施,要適合電動車管理。



按照現在電動自行車標準,安裝腳踏有如給電動車強行插上一根木棒,沒有實用十分礙腳,就為了一個定性問題。圖上這種電動自行車,滑行能力差,自重遠超自行車,續航輕鬆50公里,像這種踩不動、沒必要踩、只為應付新國標的產物真是貽笑大方!
城市道路狹窄是事實,不管路有多大,大部分都讓給了汽車,這本來就是不公平,但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咱們底層小老百姓扎堆擠在狹窄的非機動車道上真心不容易。

城市交通管理跟不上,請不要把責交通擁堵都推卸給電動車,也不要總是放大電動車的交通事故,難道汽車的就少嗎?不能借此限制電動車來打壓老百姓的出行。指定標準老百姓應該有話語權,而不應讓連電動車都不騎的磚家全部說了算!

他們大概不知道55kg的電動車自行車踩著難以走動吧!他們的思想大概停留在自行車上面。

最後,如果考證請免費、或合理收費,不要藉此斂財,加重人民出行負擔!比竟說好的是為了“方便管理”。


電動車維修工


電動車上牌同意。因為不上牌子。違反交規不便查查找。不便處罰,否則違反交規的就更多。而辦駕照不同意。因為大部分人都會開。會騎自行車就會開。很方便最快也和變速車差不多沒有難度。要說考也就是道路交規該學一下。只要遵守交規和自行車一樣是很安全的交通工具,電動車既不是真正的機動車因為上不了真正的機動車道。又不是非機動車。所以最多算低速機動車。只能在機動車道的邊開和非機動車之間開。如果國家硬要辦駕照。和交保險。和摩托一樣對待。哪就大錯特錯了。低速電動車。和摩托車就沒法比。硬要辦只能說明國家辦事太死板太機械。太愛錢。不顧老百姓的意願一意孤行。涼了全國大多數收入少的老百姓的心。國家不是一直要國人有凝聚力嗎。這麼強壓強收。國人的心都讓你們搞碎了。哪還有凝聚力呀。再說國家汽車基本飽合了。大街小巷塞滿了汽車。擁℃都見到了。也不能在增加汽車了。所以收入少的老百姓買電動車代步車。由於車小。也相當於患解路上的交通壓力。若禁了電動車代步車。汽車必然將增加更多。大型車肯定比小型微型車更佔道。哪樣誰也開不成起車了。只有騎自行車和電動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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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燃油助動車劇燃氣助車,及至今為止的電動自行車,我想你交管部門更請楚,前二者的車速可達60~70公里,功率遠大於目前的電動自行車。你禁止理由是油廢氣汙染大氣,而燃氣約則無一理由強行報廢。今天的電動自行車車速最大也在40~5O公里,遠率重量遠小於前二者。只是價格便宜,百姓騎車的人多了。廠家要生產養話工人,百姓也有需求方便的很,不能因為違章的人而一棒頭打死動電自行車。目前工作點一般距家較遠,起碼你要保證限制以能正常行使5O~70公里。這25公里的車速單一次要1~1.5小時呀。為什麼還要拖一個無用的尾巴:踏腳板與鏈條。應該以加強騎車人守法為主,可以加大處罰力度,必競違章的是少數人。車速計議在30~40公里。畢竟這是弱勢群體的方便車。


隆興24


電動車考駕照,上牌照,買保險,嚴格管理,都沒有問題,對駕駛人員提高遵守規則意識很有必要。但是對電動車限整車重量,限高限長限寬,限座椅的大小,限電壓,限車速25碼以下,限行駛里程,還要有騎車踏板,這些話就提得很幼稚,很傻,最高車速起碼要加一倍,50碼一點都不多,行駛里程不應該限制,越遠越好,腳踏板你看著辦,愛咋咋地,就像大輪船沒有必要考慮發動機壞了怎麼辦,一律裝上風帆,撐篙,划槳。動車一旦遭遇停電,都配備驢馬拖拽。說話辦事定規則,要過過腦子,走走群眾路線,別讓人把你連同你的祖宗十八代一起罵進去,我是為你們好,不要理解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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