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收徒”為名糾集黑社會組織 菏澤“煤霸”九宗罪並罰 終審獲刑25年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5月6日訊(記者 李立紅) 近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上訴人吳建偉等人涉黑案作出終審宣判,裁定駁回吳建偉等11人的上訴,維持原審對其定罪量刑。菏澤中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吳建偉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以“收徒”为名纠集黑社会组织 菏泽“煤霸”九宗罪并罚 终审获刑25年

菏澤中院官方微信發佈吳建偉等人涉黑案終審裁判結果。

徒弟打人被舉報 “煤霸”一審獲刑25年

據媒體此前報道,2017年9月25日上午,在菏澤萬象城一停車場發生一起嚴重打人事件,一名男子在眾目睽睽之下,猛踢受害人頭部,受害人當場被踢暈,打人視頻被髮到網上後,引起了極大的關注。

菏澤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接到舉報,稱打人者的師傅是吳建偉,其涉嫌黑惡犯罪。

吳建偉當時是菏澤市牡丹區人大代表、吳堤口社區黨支部書記。這一身份,引起了警方的關注。菏澤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立案調查。民警發現,2000年以來,吳建偉以傳授梅花拳為名,陸續招收了幾十名徒弟,又聚攏多名社會閒散人員,形成了黑社會組織。他們通過暴力手段,控制了菏澤萬象城的物業管理,強制收費,還多次敲詐勒索受害人。2013年,為了強搶一個廠房,這個黑社會組織不僅打傷了人,還砸壞了上百萬的機器設備。

吳建偉長期從事煤炭生意,他利用社區支部書記身份,開具投標證明,壟斷了當地的煤炭供應。轄區某學校一直由吳建偉供應煤炭,但師生普遍反映,煤炭質量不高暖氣不熱,學校相關負責人提出更換煤炭供應商。沒想到這一舉動,直接招來了吳建偉的一頓毒打。

在掌握確鑿證據後,2018年菏澤警方展開抓捕,一舉抓獲吳建偉等犯罪嫌疑人21名。

以“收徒”为名纠集黑社会组织 菏泽“煤霸”九宗罪并罚 终审获刑25年

2019年1月21日,成武法院對吳建偉等21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宣判。

2019年1月21日,菏澤市成武縣人民法院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對吳建偉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八個月不等刑期。

一審宣判後,吳建偉等11人提起上訴。

收徒授拳發展成黑社會 控制多家單位煤炭供應

菏澤中院經審理查明,自2000年以來,被告人吳建偉以傳授梅花拳為名陸續招收徒弟數十人,後又聚攏被告人尚超、侯重磊、張凱等社會閒散人員,多次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至2007年,逐步發展成為以吳建偉為組織、領導者,以尚超、侯重磊、張凱等為骨幹成員,人數眾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串通投標、尋釁滋事等手段非法控制菏澤醫專、市立醫院等多個單位的煤炭供應,獲取大量非法利益;通過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等手段,逼迫債務人及其擔保人支付高額利息、低價出租房產;通過欺詐等手段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2000餘萬元。

吳建偉利用聚斂的鉅額經濟利益,定期召集組織成員聚會,給被拘留、判刑的組織成員購買衣物、發放獎勵,以及不惜重金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謀求黑社會組織的發展,並支持組織成員不斷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和逃避法律制裁。

被告人吳建偉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獲取經濟利益、確立強勢地位,通過經常性、有組織的在公開場合練武,以及故意顯露紋身、招搖過市,向社會展示其勢力,給當地群眾造成心理威懾;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20起,其中尋釁滋事3起,非法拘禁2起,強迫交易3起,串通投標2起,敲詐勒索1起,詐騙3起,其他違法行為6起。

經過對全案的全面審查,菏澤中院認為,原審法院認定的主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情節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相關被告人的犯罪前科、歸案後的表現等情節,對各被告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42名“保護傘”受到處理 開虛假證明幫助騙取拆遷款

在破獲吳建偉案的同時,菏澤市紀委監委成立工作專班,深挖細查,依法查處了菏澤市牡丹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兼西城街道黨工委書記陳金峰,西城街道原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朱玉錄為吳建偉充當“保護傘”的問題。截至吳建偉案一審前,共有42名黨政機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務和組織處理。

以“收徒”为名纠集黑社会组织 菏泽“煤霸”九宗罪并罚 终审获刑25年

山東省紀委監委通報一起涉黑案件“保護傘”問題。

2018年9月28日,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陳金峰、朱玉錄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問題。通報內容為:2018年3月,菏澤市公安機關偵破以吳某偉為首的涉黑組織。其中,2014年5月至2016年8月,陳金峰明知吳某偉個人投資建設的某倉儲物流中心無相關審批手續,仍同意開工建設並要求有關部門不予查處,致使該倉儲物流中心違規建成;2017年5月,陳金峰、朱玉錄利用職務便利,在政府對該倉儲物流中心徵收過程中,出具虛假證明,幫助吳某偉騙取政府拆遷補償款1737.94萬元,期間,陳金峰兩次收受吳某偉所送現金人民幣40萬元。陳金峰、朱玉錄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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