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清朝刑场的残酷刑法!


陵迟之慑人残忍之处,就在于它以细碎割裂肢体的方式,大大加深和延长了受刑绝命的时间和痛苦。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

在行刑之前,都会让这些犯人吃上一顿好的。

“身首异处”的清朝犯人,鲜血还流了一地,场面极为的血腥恐怖。

清朝的刑法是非常严厉的,动不动就是“杀头”的大罪。因此,在那个时期宁愿消财免灾,也不要得罪官府,不然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能要了你的命。

菜市口刑场在宣武门外,囚车从此门经常出入,人称:死门。

菜市口曾是明清两代京都著名的法定刑场,每年秋后处决,皆于此地。听老人们讲,这里杀人后,在地上洒上炉灰,盖住血迹就卖菜,故名菜市口。

早在先秦和秦汉时代,就有车裂、磔、圜、支解之类的刑罚,或明载于律法,或实施于法外。这些刑罚的基本手段都是分裂、切碎犯人的身体,尽管有许多史料表明,它原是在犯人处死后实行的戮尸方法,却并不排除暴君酷吏后来以此法杀人。西汉吕后残害戚夫人,“断戚夫人手足,却眼,军耳,饮音药,使居厕中”,不正是支解的遗意吗?此后,这类施刑方法不断出现,东汉末年董卓“施帐幔饮设,诱降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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