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上交所放大招!12問康美:300億怎麼沒的?會計師怎麼審的,你怎麼看?

琅琊榜首張大仙


300億元左右的財務差錯,令世界所有投資者為之汗顏,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需要一個真相?

上交所12問拷問300億元

證券市場是一個信息場,資金跟隨信息而流進流出,根據信息披露來給上市公司股票定價,真實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是資本市場最起碼的要求,可是很多公司總是為了一己私利,喜歡玩弄信息披露的把戲,把投資者玩弄於股掌之間。

康美藥業300億元貨幣資金突然之間就因為財務差錯沒有了,震驚了投資界財經界,面對憤怒的投資者和輿論 ,上交所也是發出刨根問底的12問。

要求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多計貨幣資金的存放方式、主要賬戶、限制性情況、是否存在違規資金使用及資金的主要去向等。

針對17年年報,負責審核的會計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可是時隔一年,上市公司就爆出300億元的財務差錯,會計師當時是怎麼審核的,市場出現了較多的質疑,上交所要求年審會計師補充披露差錯更正所涉事項履行的審計程序、與前期相比存在的差異以及是否遵循相關職業準則的要求;結合前期審計工作,說明未及時發現前期差錯的具體原因及責任人,這是一個例行的詢問。

上交所針對掛牌公司,出現信披問題,有義務和責任要求信披責任人做出說明,是應有之義,但是上交所並不具有太多的行政處罰權,對於上市公司違規信息披露並不具有太多的震懾力。

嚴重的信披違規需要嚴懲

嚴重信披違規帶來的就是股價的大幅波動,康美藥業300餘億元財務差錯帶來的是股價一字跌停,投資者損失慘重,因此需要一個真相,是真的“公司治理不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不規範等問題帶來的困擾。”,還是市場質疑的那樣是一種財務造假,這就需要證監會及時核查,查明真相,如果是真的財務差錯,就按照財務差錯處理,這沒有任何的懸疑,處罰需要有理有據,不能強加罪名,如果是虛假陳述和財務造假,就應該因雷霆萬鈞的氣勢予以重罰。

雖然受制於證券法的限制,罰款也就是60萬元,但是可以進行司法移交,也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退市。這樣嚴重的違規違法行為如果輕打輕放,是會讓投資者寒心的。處罰一定要讓市場感到滿意,讓投資者感到滿意。也要讓投資者拍手稱快。


杜坤維


這是上交所在推卸責任,最後把關是上交所,那麼多人黑白工作加班審批,然後拍板定的吧,你上交所是最後審批的上市你責任最大,誰保舉推薦的那個券商?怎麼都不查一下?


a一介布衣a


這個,為什麼還要搞啥子狗屁12問??不要說,沒有制訂相關的法律吧??直接提請法律介入才是最正確,最具震懾力,最大快人心的做法吧???

還問,幾千年來早就證明了一個道理,如果說還需要詢問,那麼這個事情就是可以談的。談什麼?無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唉,一地雞毛,徒留嘆息!!


心遠斯直


全部判了,純粹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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