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開始咯!最高連續三年補助2000萬

就在今天(5月5日),重慶市經信委發佈了關於開展2019年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正式開啟本年度的製造業創新中心申報,以推進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進一步完善製造業創新體系,全面提升製造業創新能力。

2019年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申報開始咯!最高連續三年補助2000萬


那麼哪些企業可以申報?申報需要注意哪些關鍵點?流程是咋樣的呢?小編為你整理了下,新鮮乾貨在此,拿走不謝:

哪些重點領域可申報

通知說明,申報領域包括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的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方向和《重慶市以大數據智能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8—2020年)》中的重點產業領域。具體包括:智能網聯汽車、智能製造、智能感知、智能物聯網、智能機器人、智能終端、集成電路、雲計算大數據(超級計算機)、人機交互等產業領域。

申報主體需要哪些基本需求?

提出申請的製造業創新中心應該滿足組建基本條件和運行要求,具體如下:

(一)組建基本條件。

1.創新中心應是企業法人形態,採取“公司+聯盟”等模式運行。

2.創新中心建設的牽頭單位應長期從事本領域的研究開發,在本領域有顯著的領先優勢和競爭優勢,有較雄厚的科研資產、經濟實力和高端研發人才,有承擔並完成國家或行業重點研發項目的經歷,有較強的整合行業創新資源、技術擴散、輻射和轉移能力,有較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3.創新中心股權結構合理,包括3家及以上本領域市內龍頭企業或科研院所、高校等優質創新資源。

4.創新中心的股東單位可通過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等入股,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000萬元,在公司登記成立之日起一年內繳清。

5.創新中心的聯盟應匯聚包括用戶在內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聯盟成員覆蓋本領域大部分市級及以上創新平臺。

(二)運行要求。

1.創新中心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有責權明晰的董事會和經營管理團隊,建立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各類主體的責權利,形成產學研用協同的創新機制。

2.創新中心應具備自我可持續發展能力。股東投資應滿足中心基本運行需要,通過技術成果轉化、企業孵化、企業委託研發、檢測檢驗和為行業提供公共服務等方式獲得穩定收入。

3.創新中心應擁有代表本領域先進水平的研發力量。應設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應由行業領軍人才擔任主任;應有固定的研發隊伍,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佔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應有獨立的辦公場地、優良的研發試驗場地和先進的研發試驗儀器設備;其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佔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應不低於30%。

4.創新中心應切實發揮行業技術引領作用。通過制定明確的技術規劃,組織本領域企業、高校、研究機構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發,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瓶頸。

5.創新中心應建有市場化的知識產權與技術成果轉化機制,向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或通過自行孵化企業,實現共性技術的轉移擴散。

6.創新中心應是資源開放共享的平臺。應與高校、科研機構、相關企業開展技術交流或合作,在人才培養、項目研究、信息交流、設備利用等方面實現資源開放共享。

申報的程序有哪些?

1.材料編制。達到組建條件及運行要求的創新中心,按照《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印發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實施細則(2019—2022年)的通知》(渝經信發〔2019〕44號,見附件)中的要求做好申報材料的編制工作。

2.推薦申報。符合條件的法人單位將申報材料報送區縣經濟信息委(產業主管部門)。區縣經濟信息委(產業主管部門)對材料進行初步審查並推薦申報。

3.申報受理。市經濟信息委按照“成熟一個,推進一個”的原則,全年接受申報受理。

4.組織認定。市經濟信息委按照相關規定,經過材料初審、專家論證、現場核查、綜合評估後確定創新中心擬認定名單,報委黨組會審定後予以認定,並向社會公示。對公示後無異議的製造業創新中心,市經濟信息委予以發文批覆和授牌;對有異議的,啟動複查程序。

政府將給予哪些支持?

(一)加大對創新中心研發經費的支持。

對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自獲得認定當年起,按照財政資金的管理要求,根據其建設運行情況,連續3年給予每年不高於2000萬元的研發補助支持;對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自獲得認定的當年起,根據其建設運行情況,連續3年給予每年不高於500萬元的研發補助支持。市政府有專門文件規定的,從其規定。3年後,根據運行評估情況,擇優予以重點研發項目資金支持。鼓勵創新中心所在區(縣)積極給予配套資金支持。

(二)加大對創新中心研發成果轉化的支持。

鼓勵創新中心加大對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和成果轉化力度,對創新中心首次商業化的技術裝備優先納入《重慶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目錄》,通過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和首臺(套)首購首用風險補助政策支持應用推廣;對創新中心依託公司牽頭的、技術成果在渝轉化成效明顯的產學研合作重大項目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給予補貼;對創新中心依託公司牽頭制修訂的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給予獎勵。

(三)加大對創新中心開展創新活動的支持。

鼓勵創新中心整合利用高端創新資源,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積極開展創新活動,融入全球產業創新鏈。對其到海外發達國家或地區建研發機構給予研發補助;對其加入發達國家或地區的全球著名的國際創新聯盟、知名孵化器等創新組織產生的會員費給予補貼;對創新中心牽頭建立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優先認定為市級示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並給予獎勵。

(四)加大對創新中心人才培養的支持。

鼓勵創新中心加強與市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合作,在合作開展項目研究的同時,共同培養創新型科技人才和複合人才。支持其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勵機制,推動落實科研人員科研成果轉化的股權、期權激勵和分紅、獎勵等收益分配政策。鼓勵創新中心經常舉辦產業發展論壇、研討會等多種形式的技術交流和人才培養活動。

(五)加大對創新中心的融資支持。

鼓勵創新中心探索多元化的融資渠道。鼓勵銀行在風險可控的條件下加大對製造業創新中心的信貸支持力度,優先支持創新中心獲得商業價值信用貸款和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鼓勵各類產業基金和社會資本投資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

相關閱讀:重慶計劃3年內創建2至3個國家級製造業創新中心

根據同步發佈的《重慶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實施細則》,重慶市將按照外引內聯、立足優勢、整合資源、系統建設的思路推進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形成以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為核心、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為支撐的多層次、網絡化製造業創新體系。到2022年建成15家左右覆蓋我市重點產業領域的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力爭創建2—3家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

市經信委表示,市級及國家級創新中心的組建條件都將是企業法人形態,採取“公司+聯盟”等方式運行;創新中心建設的牽頭單位應長期從事本領域研究開發,具備行業領先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承擔並完成國家或行業重點研發項目的經歷,有較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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