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資訊:物業清除樓道雜物,業主要挾被拘

物業資訊:物業清除樓道雜物,業主要挾被拘

3月27日由縣文明辦牽頭,縣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成聯合整治工作組,集中開展為期3個月的整治活動。按照惠民家園整治工作安排,工作組在小區各樓棟醒目位置張貼清理樓道雜物公示,公示後對業主未自行處理的樓道雜物進行集中清理。4月8日上午10時左右,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在19棟15層樓道發現1502室業主羅某在樓道仍堆放大量雜物,遂將部分雜物及時清除。12時許,羅某妻子蔡某電話要挾物業負責人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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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點40分左右,蔡某帶著鐵鉗到物業管理處蓄意滋事,物業工作人員耐心解釋,但蔡某不聽解釋並大聲辱罵,並用危險物品打砸公共財物,勸說無效後,工作人員報警。民警趕到後,蔡某仍大聲喧譁不予理睬,氣焰十分囂張,嚴重影響物業正常工作。隨後,民警將蔡某帶到派出所,經民警對當事人及見證人進行調查詢問並做筆錄後,根據詢問筆錄,現場影像資料以及相關法律,認定蔡某打砸公共財物、妨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證據確鑿,影響惡劣,依法拘留7日。在此提醒廣大業主,樓道堆放雜物屬於違法行為。

物業資訊:物業清除樓道雜物,業主要挾被拘

《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汙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

重要提醒

請廣大業主朋友為了您和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做好“三清” 即清理樓道、清理陽臺和清理廚房,避免火災隱患。關於及時清理樓道雜物的通知

各位業主、住戶:

您好!

根據公安部門關於加強火災防範及治安防範等工作的部署,為給您和鄰居創造一個優美、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請您不要在樓道、樓道配電間內堆放雜物(電動車、鞋架、生活垃圾等),以免造成消防安全隱患。目前小區樓道內存在堆放各種雜物現象,甚至堵塞了消防通道,存在著嚴重的消防隱患。為加強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請各位業主及裝修人員在xx月xx日前自行清理各自的堆放物,逾期未清理者,所造成的損失及後果自負

樓道堆放的物品雜物,是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害。一旦造成事故,物主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通知。

xx物業服務中心

__年__月__日

關於消防安全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

一、《消防法》第六十條 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誌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四)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的;

(五)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的。

個人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本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行為,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二、國務院辦公廳2017年10月29日《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7〕87號)第十八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進行維護管理,及時勸阻和制止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三、公安部在2017年12月30日發佈的《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中明確告知:對於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公開公正透明,是溝通的最好良方

物業資訊:物業清除樓道雜物,業主要挾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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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濤認為:

安居則樂業,關於社區的思考和實踐是多方面的,實踐經驗,制度建設必不可少,就身邊的宜昌長江瑞景小區,民悅家園小區,問題至今仍待解決,看似複雜其實簡單的問題,無不考驗職能部門及基層的智慧和決心。高效、廉潔的來服務於民、取信於民,造福於民。

基層治理是社會治理體系中最基礎的環節,與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嚐盡人生百味,方知人間冷暖。從街頭巷尾到百姓人家,從衣食住行到治安物業,生活中那些看似雞毛蒜皮的事情,卻是人民群眾最為關心的事。

正所謂群眾利益無小事,基層治理水平高低,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基層治理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呢?

民生“小事”必須“大辦”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小區物業管理與每一位小區居民息息相關。要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和組織性質,將其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立居委會、業委會、物業企業三方聯動工作機制。對居民們比較關心的公共用房、公共收益等問題,要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公開信息平臺。

區區小事關民生、利在長遠,要以敬民之心,革煩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守法規之底線,實事求是,溯本清源,小事管好、服務到位,也是功德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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