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纪委“亮剑”涉黑涉恶“保护伞”


吴堡县纪委“亮剑”涉黑涉恶“保护伞”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吴堡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结合起来,重点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打击涉及贪污、挪用公款、“两委”换届、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吴堡纪委监委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方式,入户走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蹲点调研等等,广泛收集涉黑涉恶特别是基层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精准打击,确保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此外,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联系沟通,规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处置工作。

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应如何举报?

吴堡县纪委“亮剑”涉黑涉恶“保护伞”

吴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有奖举报方式

(一)信件举报。公民可通过信件邮寄的方式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至吴堡县扫黑办(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或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直接投至各镇(办)、政法各部门设置的扫黑除恶举报箱。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送到县扫黑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电话举报。公民可通过吴堡县扫黑办公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举报。县扫黑办:0912-6524868;县公安局刑警大队:0912-6524307;24小时举报电话:0912-6510124(110)。

(三)现场举报。公民可直接到县扫黑办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及各派出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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