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2月21日,對於山東省臨沭縣華僑鄉常林村21歲的姑娘魏振芳來說,是一個永生難忘的日子。 就在這一天,她撿到了我國現存最大的一顆天然鑽石——常林鑽石,重158.786克拉,現收藏於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當時的鑽石價格來算,這顆鑽石價值至少在10億以上。
那天,魏振芳與生產隊的女社員一起扛著鐵鍁到田間翻整土地,魏振芳挖完自己所分的地塊,剛要收工回家,忽然發現鄰近地頭上還有一片茅草沒有挖完,也不知是誰撂下的。
於是她便走過去,揮動著鐵鍁挖起來。當她挖第二鍁時,突然從茅草裡滾出一塊雞蛋黃大小的東西,這個東西閃閃發光,乍一看像是玻璃製作的東西,但是又不是玻璃
據縣誌記載,臨沭縣處在沂沭斷裂帶上,1668年常林村一帶曾發生過8.5級的大地震,地下岩石錯動斷裂,使經億萬年間形成的天然金剛石被衝擊到地表,於是,臨沭縣成了我國著名的金剛石產地。
附近八O三礦的領導童書記聽說後,立即找到公社書記,並傳達了地委書記的指示:
一是抓緊時間找到撿鑽石的人,把鑽石保護起來,絕不能讓投機倒把分子弄去;
二是要注意保護魏振芳一家的人身安全;
三是請公社負責同志配合,做好魏振芳家人的思想工作。
最終,年近七旬的魏振芳的父親發話了:“這塊鑽石是誰買也不賣,誰要也不給,俺要領著閨女到北京,親手把鑽石交給華一主一席……”
父親的話一錘定音,幾個兒子再也沒有提出反對意見的。於是,村上的幹部讓公社配了幾個武裝人員,一路護送魏振芳和父親到縣裡、地區、省裡,直到進京將這顆鑽石安全上交。
對於那個年代,雖然他們可能並不清楚這顆鑽石的價值,對於普通老百姓,這個決定我覺得是最正確的選擇。
我並不是故意宣傳什麼,而是從實際出發,設身處地的去考慮後,做出的評價。
看看現在的社會,假如中了1個億,就要考慮改頭換面,搬家遠走了,更何況那個年代呢,匹夫無罪,懷璧其罪,與其這樣,還不如正大光明的交給國家,你們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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