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藥處罰100萬起步?中藥飲片有無豁免條款?

劣药处罚100万起步?中药饮片有无豁免条款?

2019年4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中國人大網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向社會公眾徵集意見。(注:可以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提出意見,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號,郵編:100805。信封上請註明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2019年5月25日。)

通讀了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其中有一亮點就是大幅度提高了違法處罰力度,基本上是現行版的10倍以上,同時規定了最低下限。如第一百一十一條 生產、銷售劣藥的,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藥品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並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或者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藥品是特殊商品,用於治病救人,質量必須得到有效保證;為此,為了杜絕藥品假劣問題,以最嚴的處罰為原則,提高違法處罰力度是合情合理,無可厚非。

劣藥最低下限處罰100萬

只是作為中藥從業人員,對其中第百一十一條,劣藥最低下限處罰100萬的規定,不免對中藥飲片產業未來憂心忡忡,該何去何從。

先算一筆賬,以2018年的數據來看,中藥飲片生產加工行業銷售收入約2000億,中藥飲片生產加工企業約1300家,單箇中藥飲片生產企業平均銷售收入1.5億元,平均利潤率7.5%,平均利潤1125萬元(而其中銷售收入不足1億元的企業佔據70%比重,也就是說70%飲片生產企業年利潤不足750萬元)

100萬,真的夠將一家小型飲片飲片破產;夠將一家億元以上規模以上的飲片企業折腰。看到這裡,很多人會說,對,敢生產劣藥,就是要罰到你破產;生產劣藥,還有理了?

我在此要重點聲明:我相信,作為任何一名負責任的中藥人而言,始終以提高中藥質量為己任,如果有企業主觀上故意生產銷售劣藥,本人雙手同意,罰到破產,不帶一絲可惜可憐,活該。

存在潛在劣藥情況發生

但中藥,因其特殊性,排除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劣藥情況,存在不少客觀原因造成,無法受人的主觀意願控制的潛在劣藥情況發生。如以下幾個:

1、中藥的易生蟲、發黴現象 。

2、中藥是自然生長的,質量不均勻問題突出。特別是未馴化無法規模種植的野生中藥,根本談不上均一性。

3、部分品種標準存在疑義,無法達標;但中醫臨床急需。

4、某些出廠後持續生長的特殊指標,如黃麴黴,未來可能的微生物限度。(注:傳統飲片的中藥滅菌問題,目前尚無;如有技術支撐,就應達到)

諸如以上情況,在劣藥的判斷時,是否可以充分結合行業客觀實際情況,是否在企業有充分證據已證明不是故意行為情況下,給予企業必要的豁免機會?建議藥品管理法修訂在處罰額度上及特殊情況都給予考慮。避免出現《食安法》,一家小商店,一包方便麵,一瓶飲料過期,就是處罰5萬元起步。5萬元超過小商店一年收入了,法律頒佈了,卻無法執法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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