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都縣公安局原局長被公訴 收36人賄賂近400萬

寧都縣公安局原局長被公訴 收36人賄賂近400萬

近日,寧都縣公安局原局長王華聰貪汙、受賄罪被公訴。

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華聰(原寧都縣副縣長、寧都縣公安局局長)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商人及下屬36人賄賂共計384.99萬元,涉嫌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非法截留、套取公款44萬元用於私人開支,涉嫌貪汙罪,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兩罪並罰。

王華聰,男,漢族,江西瑞金人,1964年11月出生,大學學歷,1984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公開資料顯示,王華聰長期在瑞金市公安系統工作,2009年3月任於都縣公安局政委,2014年12月任寧都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8年11月,王華聰在寧都縣公安局局長任上落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