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私相授受“黑火藥”均獲刑


中國法院網訊 (許志和) 本是朋友間的好意相贈,卻因送的是“黑火藥”並私自藏匿而觸犯刑罰,福建寧化兩男子雙雙被判刑。近日,福建省寧化縣人民法院審結兩起非法儲存爆炸物案。

羅某系福建省寧化縣人。多年前的一天,其在整理自家老房子時發現其父親(已故)遺留下的“黑火藥”1298.3克。發現“黑火藥”後,羅某不但沒有向有關部門彙報,反而私自藏匿起來。2014年的某一天,同鄉張某得知羅某藏有“黑火藥”,便提出向羅某購買。羅某將全部“黑火藥”1298.3克免費贈送給張某。張某獲得該“黑火藥”後將其用兩個塑料袋分裝儲存於自己家中。

2018年10月23日,寧化縣公安局在張某家中現場查獲鳥銃一支、疑似“黑火藥”3346.8克、“黃火藥”39.5克,經福建省公安廳三明市物證鑑定中心鑑定,鳥銃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具有殺傷力;疑似“黑火藥”是以硝酸鉀、硫磺和碳粉狀物質等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屬於爆炸危險品。當日,張某被寧化公安局民警抓獲。同年11月15日,羅某到寧化縣公安局投案自首。二人到案後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寧化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非法制造以火藥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一支,儲存“黑火藥”3346.8克,其行為構成非法制造槍支、儲存爆炸物罪,羅某違反國家管理規定,非法儲存“黑火藥”1298.3克,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儲存爆炸物罪,綜合其二人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判處羅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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