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區公安局黨委委員、 主任科員因執法犯法,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多項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河北省紀委監委和邢臺市紀委監委指定,沙河市紀委監委對唐山市豐南區公安局黨委委員、主任科員陳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柱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出具偽證,干擾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外出旅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群眾紀律,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設“小金庫”。 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身為司法人員,故意違背事實,枉法辦案,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和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指使社會人員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陳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並長期從事公安工作,本應牢記黨的宗旨、遵紀守法,但其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執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多項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唐山市豐南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唐山市豐南區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陳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由沙河市監委依法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院機關審查起訴,並隨案移送涉案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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