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玉林市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1. 北流市公安局宣傳室副主任蒙吉新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17年9月,蒙吉新在任北流市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政治教導員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在該局巡邏防控大隊開展執法過程中,在得知其弟蒙××等人在其家中開設賭場聚眾賭博後,仍向有關民警及領導打招呼、說情,希望對其弟等人從輕處理,干預、阻擾正常的執法活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2月,蒙吉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 博白縣公安局三灘派出所原所長賴昌盛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以來,賴昌盛在擔任博白縣公安局三灘派出所所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及有關規定,在該縣全面部署開展打擊整治賭博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和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沒有按照部署要求開展工作,對轄區內長期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的違法犯罪活動排查、打擊不力,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9年1月,賴昌盛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 容縣楊村鎮楊村村委會原主任黃良威組織群眾阻擾項目施工問題。2017年至2018年7月期間,黃良威違反法律法規,利用自己是容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楊村鎮第十七屆人大代表、曾擔任楊村村委會主任的身份,編造、散佈村民可以收回該村生產隊以前捐獻建校用地(楊村鎮中心幼兒園項目建設用地)的謠言,組織並夥同該村山心片村民阻擾以上項目施工建設,以獲得非法利益。2019年1月,黃良威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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