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險”推行舉步維艱,為什麼?

東震木


“以房養老”是個偽命題,推行困難,說明老百姓不傻,知道明擺著吃虧的事情不能做。


(1)以房養老,註定吃虧

媒體曾爆出一個實例:蘇州一位 70 歲高齡的老人簽了以房養老的合同,把價值 500 萬的房子抵給保險公司,每個月看似能獲得 1.8 萬元的收入,即便能再活10年,到手的金額也不過才 216 萬,連當前市值的一半都拿不到。


要知道我國的平均壽命截止 2018 年才只有 75 歲!這樣支取養老金的方式其實和普通工人退休後領取社保養老金一樣,大概率是拿不回本的!


況且以房養老是保險公司推出的,合同條款的利弊都是傾向於有利保險公司的方向。其中規定了那麼一條:假如房價遭遇下跌,居民拿到的養老金數額會隨之減少。。。雖然現在地產業處於景氣的週期,但是未來數年的事情誰又能說得準呢?看看黑龍江鶴崗“白菜價”的房子,誰知道哪個城市會成為後繼者呢?


(2)傳統觀念的約束

我們的傳統觀念也不允許我們去這麼做。“養兒防老”是我們老生常談的話題,為什麼幾十年前重男輕女的觀念會如此盛行?其中養老、繼承家業就是最重要的因素。


不少老一輩覺得假如生了女兒一輩子打拼的事業都給別人家了,不值得,所以生男孩是非常有必要的。同理,一輩子辛辛苦苦創的家當,傾盡家財買的房子就拱手讓給保險公司,這樣的事情大家同樣也是不願意去做的。


就事實而言假如擁有一套價值500萬的房子,與其“以房養老”不如把房子賣出,拿著 500 萬的資金去高端的養老機構享受更加健全、貼心的服務,即便一年的花銷是 20 萬,也足夠在養老院呆 25 年,一旦發生了出乎意料之外的疾病,還能有充足的資金去支付治療費用。多餘的資產也可以選擇立遺囑的方式留給後代。



總結

“以房養老”,這個看著就知道非常不划算的事情,想要大範圍去推廣,顯然是非常不切實際的。


浮雲視界


買房按揭和以房養老的倒按揭

我們買房用的按揭貸款,利率大概是6%左右。100w的貸款,如果是20年償還期,則年還款約8.72w,期滿後20年總還款為174w。

而以房養老實際上是倒按揭,還是利率6%,如果考慮20年的養老期限,假設20年後剛好老人去世,同時房產也折價為0,則每年能支付的養老款僅2.452w,20年內總共支付49w

看見沒有,100w貸款還款要174w,接近2倍,而倒按揭才支付了49w,接近一半。這兩個差別就是利率帶來的,一個是6%,一個是-6%。

實際上還有區別,賣房按揭是期限是準確的,20年就是20年,但養老的期限是不準的,你怎麼知道他20年後就駕鶴仙去了呢?有的人就是活的長怎麼辦呢?所以,倒按揭時,金融機構也會將人的壽命預想的長點。一對65歲的老人想以房養老,保險公司預想他們能活到85歲,還是考慮活到90歲?也就是25年的倒按揭。那麼25年倒按揭,年支付養老款僅1.624w了。而1.624w能過1年嗎?

所以,以房養老時,房子遠沒有是個想象中的財富保障。

百姓的心理預期與保險公司相差甚遠

以房養老的提議太早,那時,房子是升值資產。當年凡是咬牙貸款的人都賺了,這個事實給百姓強化了房子是財富的觀念。所以,如果有人沒有存款,但是他有幾套房產,誰都知道他的實際財富遠比有百萬存款的人富裕多了。

但是今後房產是否升值,就未必了,按照金融機構的觀點,房產牛市可能已經到了尾聲,再用房產來保值升值已經不是好的手段。所以,他們還要考慮適當加大點安全係數,就像按揭買房時只能7成貸款一樣,一個100w的房子,他只能按80w或70w給你發放養老貸款。因為保險公司真正賺的錢,是老人去世後房子拍賣的殘值。

這樣的結果是:老百姓認為房子很值錢,你才給我這麼點養老現金,這可是房子啊!;而保險公司認為房子在貶值,我冒了很大風險卻沒什麼收益,只是一間沒人要的房子。

這樣的矛盾在經濟領域很多,比如現在商鋪投資就是這樣的。房主認為租金太低,投資都不太上算了;而租戶認為房租太高,經營什麼生意都不賺錢了。兩方都認為虧了。

法律相關性

這裡還有法律方面的問題,老人和保險結構的權利和義務,還有親屬的權利。這方面是否準備齊全了呢?法律的行動總是要慢一點的,它必須等這種經濟活動有一定規模和定式後才能具體形成條文。

在百姓和保險公司都認為不上算的情況下,還沒有清晰的法律體系,那麼誰會大踏步前進呢?還是先做看得清,也能賺錢的業務吧。

在做以房養老的商業機構,都是從市場試水的角度考慮的。而辦理以房養老的老人,多數是沒有子女或者子女看不上這點老舊房子的人。


海螺008


在新的一天很高興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在這裡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那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關於這個問題。

以下那我為大家分享,我首先分享下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同時也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現目前的社會狀態決定的,房子大多是一家人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窮其一生所得到的最大禮物,我們拋開資產不談,試問?有誰願意把一輩子的東西留給保險公司,兒子女兒的感受考慮嗎?

說說物價的因素,以房養老的特點就是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然後換去未來一段時間的穩定收入,但獲取養老資金的增速是遠遠低於房價的增速的。

這裡面就有一個價值的高低,我想沒有人願意做虧本的買賣,而且還是在房價高居不下和漲幅加速的背景下!

以房養老的提出,我相信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有差錯,會有分佈的不均,會有偏差,所以當一個政策出現,大的方向一定是好的,還要考慮實際情況!

對於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想法,同時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於分享能夠幫助到大家。

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解答,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與看法,我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最後在這裡,真誠的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身體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幣村的希望


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不斷上當受騙也使得國民智商日益提高。以房養老推行不利,只能說明老百姓越來越聰明瞭。


道路千萬條,防止上當吃虧第一條,以房養老作為一種保險,首先是對保險公司有利,對於老人來說,則是非常不靠譜的選擇。


作為商業盈利機構,保險公司的目標是追求高利潤高回報,不可能讓消費者佔到便宜。就以重疾險為例,一家保險公司實際理賠的金額還沒有保險銷售人員的提成多。


關於以房養老,財智成功整理過一些數據,在2017年9月份曾經專門寫過一篇比較長的文章。


以房養老在2014年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推出試點,但是一直到2017年7月份,全國僅有65個家庭參與,其中半數是無子女家庭,平均年齡71週歲。


數據顯示,蘇州一位70歲老人有一套市值500萬的房產,以房養老後每個月拿到手的養老金是1.85萬元。假如能活到77週歲,那麼只能拿到155.4萬元,去世後房子就歸保險公司了,連市值的三分之一都拿不到。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保險公司給的養老金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一旦房價下跌,那麼立刻就會減少。如果生一場大病需要較多的資金,那麼養老金不一定夠用。


我們換個角度看問題,假如老人把房子直接低價賣掉,賣400萬元。選擇按月付息的三年期大額存單,年利率能達到4.18%,每年能有16.72萬元利息,每個月能拿到1.39萬元。看著似乎比以房養老拿到的錢少一點。但是,一定要注意但是,不管什麼時間去世,到最後都還有400萬元本金。即使生一場大病,400萬也足夠了。


對於老人來說,把房子賣掉養老是更靠譜的選擇。如果有子女,房子留給子女也好,錢留給子女也好,都比交給保險公司要好得多。這既符合傳統觀念,又符合倫理,畢竟兒女再怎麼說也是親骨肉,總比交給喜歡坑人的保險公司強。即便是沒有子女,賣掉房子,到鄉下居住,僱幾個人照顧,生活品質也能夠得到保障。


以房養老,註定不是受歡迎的選擇,也不適合當下國情。


財智成功


以房養老,推進慢,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1.現目前的社會狀態決定的,房子大多是一家人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窮其一生所得到的最大禮物,我們拋開資產不談,試問?有誰願意把一輩子的東西留給保險公司,兒子女兒的感受考慮嗎?

2.說說物價的因素,以房養老的特點就是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然後換去未來一段時間的穩定收入,但獲取養老資金的增速是遠遠低於房價的增速的,這裡面就有一個價值的高低,我想沒有人願意做虧本的買賣,而且還是在房價高居不下和漲幅加速的背景下!

3.以房養老的提出,我相信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有差錯,會有分佈的不均,會有偏差,所以當一個政策出現,大的方向一定是好的,還要考慮實際情況!


韭菜聊股


“以房養老險”原本是一件好事,特別是對那些沒有子女或者因為某些事故失去子女的老年人來說。

但在現實中,老人有很多擔心,有很多疑慮,這些擔心和疑慮消除之前,推行“以房養老險”必然困難重重。

這一個不屬於養老險,但情況類似的例子。曾經有一位老人因為受到保姆的悉心照顧,所以簽訂了一份協議——老人去世後,房產歸保姆所有。

保姆拿到這份協議之後,就開始虐待老人,希望他早點死去,然後拿到房產。這時年邁的老人已經沒有維權的能力。簽訂協議之後,如果沒有人監督協議的執行,老人的權利很容易被侵害。

老人的擔心和疑慮就在這,簽訂“以房養老險”之後,老人的權利誰來給保障?讓老人自己去維權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已經沒有這個經歷和能力,嚴重的甚至已經臥病在床。

在權益得不到明確保障的前提下,房子在自己手裡是最安全的,就算有一天自己孤獨終老在房裡,也比那種沒有保障的協議要好。

另外,市場上出現過許多打著“以房養老險”名義侵害老人權益的案例,也對老人選擇這種方式養老方式心存餘悸。

新聞報道,老人被騙,被趕出自己房子的案例不在少數。誰來保證老人簽訂的“以房養老險”協議中沒有貓膩,來自正規公司呢?

再好的東西,也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和保障來做支撐。這種涉及自己房產和養老問題的大事,誰又願意先啃螃蟹呢?


紅楓俠客


關於以房養老險的推行受阻,我個人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

1.國人認知

以房養老險的推出目的是用房屋換取一個經濟條件較為寬鬆的晚年生活。但在國人的普遍觀念中,一生奮鬥可能大多都交給了買房,房子是家庭的根,是底氣之所在,等他們老了,將房子給孩子,由孩子負責他們的贍養。對於有子女的老人,以房養老可能既得不到老人的認可,也會引起老人子女的牴觸。對於無子女的老人來說,房子是很實際的居所,而所謂的以房養老險他們根本不瞭解,很少有人會試著去理解,大多會直接拒絕。

2.社會宣傳

這幾年,多起以房養老騙局都得到了較廣泛的傳播,引起較大反響,對正當險企推出的以房養老險多數人會抱有懷疑和牴觸的情緒。另一方面,這一險種雖然推出,但在社會上未見大力推廣和宣傳,其操作上也較為複雜,險企本身也並不積極。

3.這一險種雖是針對有房孤老,但其內容較為繁複,對老年人來說極難理解,本身流程設置就對目標群體不友好,有待繼續改進。

以上就是我對以房養老險推進受阻的淺薄看法,歡迎大家指正。


刀哥走江湖


因為被騙怕了。


多點喝茶


以後房子出租要繳稅了,可能出租的錢都不夠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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