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將整治“四類”河湖違法行為

4月23日,記者從省河長制辦公室獲悉,我省公安、水利、生態環境、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將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對非法取水、非法採砂、非法侵佔河湖和汙染河湖“四類”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如遇到類似情況,社會各界人士可向各級河長制辦公室進行舉報。

我省執行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行取水許可,超采地下水、非法取水和拒繳水資源費均在整治之列。嚴禁無證採砂和不按許可要求採砂,禁止以河湖清淤、工程建設等名義採砂,以及在河湖禁採區、禁採期內採砂。

此外,我省嚴禁圍墾河湖、非法侵佔水域和灘地行為,禁止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和其他水上障礙物。嚴禁非法造田和侵佔河道,以及在河湖範圍內開展非法建設行為。嚴禁向河湖傾倒垃圾、渣土和其他廢棄物,不準在河湖灘地、岸坡和堤防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整治非法設立入河湖排汙口。尤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將依法取締排汙口,並禁止有排放汙染物的規模養殖場、養殖專業戶存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