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以前的籃球動作大叫強硬激情,現在叫髒,又說還是喜歡以前的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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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首先分分析對於動作大以前叫叫強硬,現在叫髒這一點

第一:時代不一樣!打球方式不一樣!判罰不一樣。!

隨著NBA發展,庫裡的橫空出世,讓大家相信靠三分也能贏得比賽,各個球隊也隨之效仿,都知道以前90年代對三分不是很看好的,一場投五個都多了,現在一場三分球少於30 個都不正常,而nba籃球也已經進入了小球時代,

這或許也是矮個子球員的福音!就好像去年的榜眼秀特雷。楊,如果沒有庫裡的出現,相信選秀順位不能這麼高的,因為現在的NBA小球時代,首先強度的是投籃準尤其三分,推進速度快,而特雷楊都具備了這點,因此只要有一首精準的三分能力就能在NBA生存下去,並且撈到大合同

典型代表克萊湯普森,

而再加上肖華上臺後將規則修改,最大修改就是為了保護球員不至於受傷,在投籃時候落地之前不得有任何身體接觸,這一修改規定更加加速了三分球的的發展,因此也更加弱化了內線中鋒的優勢,

畢竟中鋒相對矮個球員球員來說移動肯定畢竟慢,三分也比較差,


而相反則進一步放大了外線投籃能力好的小個子球員的能力作用,因此現在籃球很少看到大個子中鋒往禁區裡鑿,背身單打的傳統打法了,而是連中鋒也拉出來投三分的了,看看現在的nba籃球就知道了基本過本場都可以投球了,教練也不會批評換下的,要是90年代方式打球那是浪投,是要被換下的,這樣自然而然很少見到藍底下那種肌肉碰撞,推拿的激烈了!而這一點在喬丹的90年代是允許的,而現在要是推拿,直接就吹犯規了



所以說現在球服偏軟,不夠硬就是這個道理

至於激情這點 應該就是審美觀和籃球定義根因 ,本來籃球就是對抗運動,大多數人喜歡的是那種肌肉碰撞對抗,帶來的視覺審美,而一群投手在外線投三分看著有意思嗎還不如直接罰籃比賽得了,

至於髒這一點

跟nba規則有關係以前允許身體接觸碰撞現在不允許,因此小動作多的會被認為打球髒,裁判也不允許,新規則也不允許!代表人物保羅

至於說喜歡以前的籃球!

首先90喬丹吸粉無數!征服了不少老球迷!他們也喜歡以前打球強硬風格,而不是現在過中線靠三分拿下比賽這樣的籃球,看著昏昏欲睡,確實內有絲毫的激情!


籃球迷集結營




過去的比賽,通過中鋒打進打出,有突破,有背身單打,有擋拆,更多進攻是通過戰術配合完成。在防守端更強悍,每次進攻都要消耗更多的體力,是力量和技術的完美結合,多是通過中距離和籃下得分,戰術和技術含量高,體現了籃球是激烈對抗的一項體育運動,很多老球迷都是通過那個年代欣賞籃球比賽而喜歡上了籃球運動。



自從聯盟進入小球時代,比賽呈現得分爆炸,很多外線射手,比賽中很多不合理的三分投籃,完全是靠手感來得分,甚至過了半場就開始超遠距離投籃,一個球隊只要擁有幾個超級射手,就可以成為一支爭冠球隊,很多時候在外線傳來傳去,最後在外線完成進攻,籃下對抗明顯下降,甚至後衛比內線球員籃板多,原因就是三分投籃球的落點更遠離籃下,所以失去了精彩的對抗,戰術也簡單,以得分為目的。很多老球迷已經對現在的籃球比賽不感興趣,偶爾觀看,所以會想念以前對抗激烈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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