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歡一個人,喜歡了多少年?表白了嗎?最後在一起了嗎?

my0355


喜歡一個人,如果他也喜歡你,你可以對他說,因為你說了,他才能知道呀!如果他有家庭就算了,即使說了,你兩也只能從事“地下工作”,這就很不便了,再說還有插足別人家庭之嫌。

如果他同配偶關係以破裂,那也要等他們的關係處理清楚了你再表白,否則不僅要受世俗指責,可能還要面臨被原配抽耳光,扒衣服的羞辱,這就得不償失了!

如果你喜歡的是同性,那就不必考慮太多了,因為同性怎麼發展也傷害不了雙方家庭,小公雞叨食和小母雞佔窩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你用完了,回家以後他老婆照用,互取所需,兩不妨礙,這不挺好嗎?


李路寬18847901668


我喜歡一個姑娘好多年了,也表白了,她也喜歡著我

就是她老公不同意,還打我,好委屈!



影響力小李


從2003年4月19號第一次看到就喜歡了,一直到現在,從沒改變過,表白過,被拒絕了,現在她有了男朋友,現在只是希望她能過得好,開心,喜歡不一定非要在一起,如果她需要,我可以付出我能付出的所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