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濰坊小夥因逃避服兵役遭多部門聯合懲戒

齊魯網濰坊5月3日訊服兵役義務,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根據中國兵役法的規定,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公民必須擔負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的光榮義務。5月3日,記者瞭解到,濰坊一男子張某,卻因怕苦怕累,逃避服兵役,個人信用積分等級被判為C級,並受到多個部門聯合懲戒。

據介紹,張某,男,2000年2月15日生,經過體檢政審合格入伍至武警某隊。入伍後,該男子未能按照入伍前的走訪調查表態來要求自己,多次向部隊領導提出不想在部隊服役。部隊領導對其多次勸說無效後,當地武裝部幹部和家長到部隊對該男子做思想工作,經反覆教育無效後,部隊對其作出除名處理。

把服兵役當成“兒戲”的張某因此受到了一系列懲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山東省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等相關規定,當地信用管理部門將張某信用等級直接判為C級,對其進行嚴格的聯合懲戒;教育、人社、公安等相關部門單位分別對其作出三年內取消參加高考資格、不出具經商證明、不辦理營業執照、不錄用為合同制工人、不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劃分宅基地、不辦理出境手續、在全市各鎮街園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進行通報批評等聯合懲戒措施。

據悉,拒絕服兵役,既是對法律的褻瀆,也是對青春、對人生的極端不負責任。對拒絕服兵役者的嚴厲處罰,是對法律尊嚴的捍衛。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根據兵役法,凡滿18週歲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法服兵役。為了軍隊技術等方面的需要,部分適齡婦女也要按規定服兵役。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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