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出險,哪些情況保險公司不賠呢?

最近有很多車主反饋,因為颱風自己的車輛進水了,或者是被其他的東西擊中了,自己也買了商業險,為什麼保險公司不賠呢?為什麼同一個小區的其他車主就賠了呢?其實之前給大家介紹過,車損險的責任免賠,其中講了很多的情況,但是還有很多車主稱,我的車不屬於責任免賠裡面的情況,為什麼還不賠。

車險出險,哪些情況保險公司不賠呢?

其實,除了條款中明確標誌的責任免賠的情況,還有很多其他的情況,比如說申請理賠的材料和證件如果無法提供等等。這種情況就比較多了,比如雙方事故中,全責方未及時向無責方首要交強險保單和行駛證的複印件,導致了少賠了一部分,最典型的就是100元的無責代賠了。說起無責代賠,可能大多數剛剛接觸過車險理賠或者從事過車險相關工作的人都知道,無責代賠說簡單點就是在車險事故中,全責方需要賠付無責方的相應損失,而無責方也需要賠付全責方100元,但是在實際的車險流程中,由全責方出險理賠的保險公司代替無責方賠付給全責方(是不是感覺暈暈的、、、)。

車險出險,哪些情況保險公司不賠呢?

那就是用小明舉個列子吧。

小明開車上下班時候,追尾了前車,而交警判定的責任也是小明的全責,所以小明身為全責方,需要用自己的保險賠付對方車輛的修車費。而對方作為無責方呢,需要賠付小明100元的賠款(別問我為什麼,保險規定的、、、)。但是這100元在理賠的時候,小明的保險公司代替對方賠給了小明。這就是無責代賠的流程,而小明申請100元無責代賠的時候,是需要提供對方的交強險保單和行駛證的複印件的。如果提供不了的話,那就會少賠100元的哦。

話說回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過戶車,行駛證過了過戶、變更了車主,但是車輛的保險卻沒有做過戶,在發生某些特殊的車險事故之後,需要提供保單上的被保險人的信息(比如被保險人身份證,或者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等),因為在車險理賠的時候是需要提交被保險人、索賠權益人等簽字的。比如說在購買二手車的時候,只是車主做了過戶,保險沒有及時過戶,出現之後,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或者是需要索賠權益人的資料,而先車主無法提供,導致理賠資料不全而出現少賠或者是無法賠付的情況。

而除了上述的兩種情況之外,某些單方事故也有比較特殊的情況。之前就接觸過一起單方事故,也保留了現場,也報交警了,同樣也有商業險條款,保險公司照樣告知無法賠付、、、。

一男性車主和自己夫人行駛過程中由於觀察不及時,碰上了護欄,前保險桿損失較為嚴重,需要理賠,而出險之後,自己也在現場報警並保留了現場讓保險公司給查勘了現場。但是由於執法部門一直無法出具相應的單證,導致保險公司一直沒有發生賠款,而執法部門給車主的理由是因為其夫人沒有駕駛證,所以不能確定發生事故時候的駕駛員是誰。因為當時發生事故時,是因為兩口子吵架,而丈夫和妻子的口供都是不一樣的(具體細節在此不便描述),導致執法部門無法確定發生事故時是誰開的車、、、

車險出險,哪些情況保險公司不賠呢?

當然還有很多其他的情況,比如沒有保留現場,導致了少賠一部分等等。如果車主對出險後的事故處理方面感覺茫無頭緒的話,可以多多瞭解一下出險理賠的流程以及保險的責任免賠,是在不行也可以直接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來了解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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