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少女想退婚被殺害肢解,男方曾表示還了彩禮也要殺了她”對於此事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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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現在訂婚彩禮錢那麼多,說白了就是‘需大於供’,這個是男女比例失調造成的。為什麼會造成這個結果,我認為是計劃生育的‘弊端’造成的,在農村有‘養兒防老’、‘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只說。別的地方不知道,我附近村的人懷孕後都去私人診所做B超(照下200元),女孩就做掉,男孩就留下。孩子到結婚年齡了,家裡經濟條件好的、男孩長的也帥的、父母和男孩品行也都好的自不必說,各方面都不佔優勢的人家,就得多出彩禮錢給孩子找對象,哪怕是貸款也不能讓孩子打光棍。問題就出在這裡,只要這家花的彩禮多,附近都跟風,否則怕別人說‘賤’嫁女。

總這樣惡性循環,所以彩禮錢越來越多!

就本案而言,彩禮錢多不是主要原因,男孩家沒錢說有20萬存款也沒毛病,這種事誰不往好說哪!壞就壞在女孩父母身上,孩子不願意這個男孩,再給她找中意的唄,好話說那麼多也不給退彩禮錢,真不是東西!這回把女兒的命都搭進去了,這錢你們就花的安生嗎?

當然了,男孩也是衝動,如走法律程序會更好!


鑫陽衝壓


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就讓一個家庭傾家蕩產,讓另一個家庭喪失愛女,而造成這起慘劇的直接因素,竟然是結婚!

其實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還是比較意外的,因為我的嫂子就是江西人,八年前與哥哥結婚,沒問過哥哥當時花了多少彩禮,但可以肯定的是沒有多少錢,是一個很科學的、讓正常家庭可以接受的數字,應該在五位數以內(當然沒算買房子一類的開銷),而在這起新聞當中江西的一個農村家庭,彩禮和其他婚前開銷竟然都超過了40萬,其實筆者很想好奇的問一句,在目前的眾多家庭中,有多少家庭能掏得起40萬現款呢?



不太曉得這股風氣是什麼時候興起的,但至少可以肯定地說這種風氣是不正常,也正是因為這樣的風氣,間接促成了整起悲劇的發生。

其實在這起慘案當中,其中的亂象實在是太多,甚至不禮貌的說一句,這恐怕看起來並不像結婚,更像是賣女兒,甚至是交配!

1、剛見面沒幾天就準備定親,這讓很多戀愛多年才結婚的青年男女瞠目結舌,婚姻如此的大事怎麼變得這麼淡薄,當然我們不否認在中國的很多地區也的確存在這樣的問題,甚至一定程度上延續了古代的傳統,可現如今畢竟是現代社會,很多事物如果延續原始的傳統恐怕會誕生出更多的問題,至少在這起慘案中,男女雙方完全沒有感情的聯繫也是後來發生衝突的根源。

2、男方根本拿不出這麼多的彩禮,之前就只能吹噓自己有錢,結果等到交錢的時候徹底露餡,無形當中反倒讓自己的人品掉了價值,現實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3、女方在沒有感情的依靠下,隨後選擇反悔,這可以理解,畢竟20幾天的交往能產生什麼樣的火花?也許根本沒有,女方有選擇放棄和分手的權利,可事後拿走的彩禮卻遲遲不返回給男方,這樣的行為著實讓人感到過分,按照正常事情的推演,男女雙方即便結為夫婦,幾十萬的借款包袱也會讓男方苦不堪言,而現如今老婆沒拿到,幾十萬的彩禮竟然也打了水漂,男方又如何不會走向極端呢?

而在這起慘案中,媒婆的出鏡也著實讓人難以理解,據說前後有五個媒婆參與,有的負責替男方瞎掰,有的負責強行將女方推送給男方,事後每人分別得到了2000元的感謝費,筆者很好奇,以往的媒婆雖然也有一定的收益,但通常都是象徵性,而在這起案件中當地的媒婆似乎已經發展成了一個產業,不管男女雙方的實際情況如何,能強行配到一起就是她們的最大目標,因為她們的最終目的是賺錢,這樣的胡亂拼湊,又會釀成多少起悲劇呢?

可以說這起慘案真的很難評價,因為從頭到尾就沒有找到任何一處合理性,每一處流露出來都是無盡的荒唐。


遼寧資深球迷


真是一出悲劇。

我老家是江西的,而且是江西農村,所以對這個事還是很清楚的。

不得不承認,江西很多地方,尤其是農村裡頭,結婚的彩禮真的很“重”,甚至說難聽一點就是“賣”女兒。

彩禮到了什麼程度呢?

根據媒婆所說,“22.8萬算中等水平。彩禮要19.8萬的有,要29.8萬的有,要58.8萬的也有”。

這樣一筆“鉅款”,對於大多數農村人來說,都是一筆很大的開支,甚至有些男方為了結婚,傾家蕩產,更有的還需要負債累累,到處去借錢。

而這件事情更慘,因為對男方來說,不但負債累累,婚還沒有結成!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在江西農村是非常形象的一句話。基本上女兒嫁出去之後,原來的父母一家,她就沒有任何贍養責任了,也就逢年過節去看看吧。當然,年輕一代好多了,我說的是老一輩的。

有些父母好攀比,愛排場,通過女兒的婚姻索要高額彩禮,甚至是“發家致富”。

本案的導火索其實很簡單:錢!

女方反悔,反悔之後答應賠償或者說還錢。但是,雙方算法是不一致的,而且可能會有巨大差距。

據調查,定親前,收取了22.8萬元的彩禮及其他費用,前後花了30多萬,男方說,加上娶媳婦定親,一共花了60多萬,部分錢是貸款。注意,花費的錢不僅僅是彩禮,農村裡頭各種過場,改口費、感謝媒婆、給親屬小孩紅包,等,全都需要錢,所以,訂親當天,男方家給出去的現金有25萬)

但是,女方表示,你放心,我會還給你的,我出去打工還你

說實話,這裡面她還的主要是彩禮,可是男方給的不僅僅是彩禮,還有其他費用哦,而且,是以後打工歸還!

這得猴年馬月呀,所以,男方一心急,走極端了。

那為何女方反悔呢?

還是因為錢!

男方之前撒謊表示家裡有錢,最後發現並沒有!

所以,你說是誰的錯?!

都有錯!

男的有錯,女的也有錯,這個社會更有錯。

但,不管怎樣,殺人都是要付出代價,接受懲罰的。

也希望廣大男女青年以此為戒吧。

女孩子不要貪財,如果不行,千萬不要拿人錢財。

男的也不要撒謊,實在不行,一個人過吧。


哎,一出悲劇。


馮起升


我江西啥人都有,我這邊還好,訂婚那年妻子問我聽說你家裡欠了好多債?我隨口應答八千多,九十年代初這是個一幢民房的數字,妻子聽了也沒說話,婚後才知道妻子以為我在開玩笑嚇她,她說當時要知道是真的欠債這麼多可能我倆成不了,所以這才叫緣份!當時同年結婚的彩禮都是八個八,或者六個六,而我丈人家的人知道我家窮,說訂了婚以後就是親了,只要兩人合得來彩禮就免了,妻子兄弟姐妹多,她是最小的,嫁過來時陪的嫁妝比別人還多,把旁人都羨慕得要死,現在我這裡還是這樣,有花幾十萬娶一個的,也有不花什麼錢的,主要是看男方條件和女方家庭素質。


田園風光1421563069


我仔細看完了北京青年報的深度報道,做整個案件有了一個詳細瞭解,事情主要原因有幾個:

1、女孩對男方家庭不瞭解,相親後21天,就接觸而定親,後就早早居住在男方家,但因為對男方沒感情,定親待在男方家(當地風俗,定親差不多就是嫁過去了),沒有同居,之後就回到家。

2、定親前,收取了22.8萬元的彩禮及其他費用,前後花了30多萬,男方說,加上娶媳婦定親,一共花了60多萬,部分錢是貸款。(過彩禮是村莊定親酒的一大景象,要局面,不能輸給他人。男方直接把給女方家的22.8萬現金擺在桌子上。“不把錢給到,人家不吃飯的”,男方的父親說道,當天,改口費、感謝媒婆、給親屬小孩紅包,訂親當天,男方家給出去的現金有25萬)


3、女方回到孃家反悔。反悔的3個原因是:第一、對男方沒啥感覺,女方和朋友在微信中聊道:“沒有那麼喜愛,也沒有很不喜愛,就這樣處著吧”(我想說,沒感覺你訂啥婚?);第二、男方撒謊。男方說,自己家有20多萬存款,其實是窮的很(之前不瞭解),只有一棟20多年的老房子,沒有20多萬存款,彩禮都是貸款的,男方事後對女方說:“不騙你怎樣能把你娶到呢?”;第三、女方覺得自己好小,沒玩夠,女方曾跟閨蜜說:自己還小、“總覺得不對勁”(被騙),但頂不住各方壓力。所以,女方反悔。

4、男方去女方家要人,沒要回來。在女方家,也沒有跟南方同居發生關係(女方拒絕,還讓侄女睡中間)。

事發現場

5、要彩禮,女方耍賴不給。男方和女方關於退婚、退彩禮的矛盾持續了10多天。男方的父親稱,兒子多次到女方家商量,女方母親回答:“你抓我女兒回去,錢就給我們用掉了”。而葉家表示,所有的錢都存在葉葉的卡中,除了用掉的,其他的錢都可以慢慢還回去。

6、媒婆在中間收取了一部分錢。前後有5個媒婆參與(其他人都是七大姨八大姑的打氣說好話),一人收取2000元,5個媒婆收取一萬元,而談起葉葉的彩禮,媒婆王英說:“22.8萬算中等水平。彩禮要19.8萬的有,要29.8萬的有,要58.8萬的也有。”當地媒婆哄抬彩禮價格,給當地青年娶媳婦增加了負擔。

最後不得不說,不管男方撒謊咋的,你不願意,就把錢退給人家,你不退錢,人家還是銀行貸款的,就是不厚道了,還耍賴,把人逼急了,自然要採取極端手段了,兔子急了還咬人呢。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其實說來說去,關鍵問題還是出在錢上,雖然男方表示還了彩禮也要殺,但這不過是氣話而已,如果女方真把彩禮都還了,我想男孩子肯定也不會做出極端行為。

人生兩大事,娶妻生子。婚姻對於每一個人來講,特別是對於男方,它的重要意義並不完全是找個老婆結婚那麼簡單,從媒婆介紹到彩禮再到結婚,整個過程當中體現了很多傳統的習俗和觀念。中國人是好面子的,越是在貧窮的地方實際上越喜歡講究,而婚姻無疑是最能”長面子“的大事兒。所以我們看到,越是貧窮的地方,越是窮盡所有,在婚姻嫁娶上大搞文章,搞一些畸形的攀比,彩禮要的越高,婚宴辦的越豐盛,雙方越感覺臉上有面子。

就像這個案件當中,男方舉全家之力,又是借又是貸款,好不容易張羅把媳婦娶到手,可沒幾天對方反悔了,這對男方而言是一種巨大的羞辱,會讓他們在左鄰右舍面前感覺”抬不起頭來“,感覺很丟人,更何況女言還賴著不還彩禮錢,這無疑觸發了男方心底的怒火。

小夥子在作案時,手段那麼殘忍足以說明,他對女方的恨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所以也會說出即使還了彩禮也要殺的話來。在婚姻大事上,你把人家給涮了,這放在一般人身上都是難以接受的。

在這個悲劇上,我認為不止是女方有責任,其中的五個媒婆也是有責任的,她們為了賺錢,在其中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是她們的強行拉配引發了這個悲劇。


元芳有看法


真殘忍 肢解 女方有錯太貪婪 在農村很多人一家人攢一輩子錢去娶老婆 錢來之不易 都是靠農田一點一滴的積攢 磨破了多少層手皮 磨厚了多少腳繭 40萬退32萬 不嫁又不退 實在惹人生氣 換作誰脾氣都會上來

而男方呢 手段殘忍 縱使女方做錯了什麼 用這種方式結束別人生命 還是讓人毛骨悚然的 何況他曾經表示就算錢全部退也照樣殺 說明這個人本身也就存在心裡障礙的 即使這樣的人跟他一起生活結婚了將來因為生活瑣碎的事也可能發生不可能想象的事

所以 做一個人 應該態度明確 內心乾淨 不該貪婪的不要貪婪 不該有的念想不要去想 人生短暫 錢不好賺也不能去騙

老婆不好娶 心態也要好 不要一頭栽


藍西琳lxl


男方為了結婚,許家向親戚借錢,向銀行貸款,前後花費40多萬。訂婚之後,女方堅持退還彩禮,解除婚約。以致於最後發生此次慘案。

此事件很引發社會公眾的一個問題就是彩禮問題。

根據媒婆所說,“22.8萬算中等水平。彩禮要19.8萬的有,要29.8萬的有,要58.8萬的也有”,這樣看來,當地的彩禮是相當之高,以致於為了結婚,有的男方不僅需要傾家蕩產,甚至還要舉全家之力借債。最後,婚可能訂了,婚可能結了,但是負債一堆;更為糟糕的是出現這樣的情況,婚沒結,家庭負債還一堆。

不可否認,高額的財產是導致此類矛盾的重要因為。部分父母好攀比,愛排場,甚至通過女兒的婚姻索要高額彩禮,甚至是通過婚姻斂財。

但本案中,作為女方已經表現出足夠大的誠意。彩禮的錢款自己一分沒拿,即便後面退婚,也願意退還彩禮,並跟男方說“你放心,我會還給你的,我出去打工還你”。女方的態度卻仍然沒能挽回男方的不滿,“就是還了賬(彩禮),我也要把她殺掉”。

我們也不解,這只是一個彩禮糾紛,為何會引發如此深的仇恨,竟要採用如此殘忍的手段。更殘忍的是,在實施殺害行為之後,還要再實施如此惡劣的行為。這些可能只是基於行為人個人的思想觀念及心理層面問題。


葉律師


這件事的詳細經過,我己看過了。尊敬的各位網友,請您想一想,小夥殺人,是為了八萬元嗎?

不是!

原因有三。

一,其它彩禮都退了,這八萬元是小夥家為了訂婚花的錢。其中,小夥家裝修房子,雖然視頻當中沒說,肯定要花錢的,小夥家買傢俱,自已買新衣服,給媒人錢,請客吃飯,交通費等,應該是八萬元中的一部分。這些錢女孩家可以不賠。

當然,給女孩買三金,衣服,吃飯等花費是八萬元中的一部分,女孩家應當賠。

況且,在現實生活當中,有結婚幾天後跑了的女子,男方可能連一毛錢也得不到賠償!

甚至女方家還要問,我家人到你家幾天了,你們家,把人怎麼了?

二,從這件事的細節來看。當地的風俗習慣是送彩禮訂婚了,就相當於結婚了。這種風俗習慣有些特殊。一般是,農村男女雙方送彩禮是正式訂婚,相隔幾天或一段時間,領婚證和舉辦結婚儀式後才算結婚。

葉家女孩到許家後誨婚了,十幾天時間,兩人分床睡。並且這種情況許家小夥的侄女也知道了,其他人肯定也知道了。

小夥家花了六十萬元,連女孩的一根頭髮也沒得到,這是小夥懷恨在心,最後殺死女孩的主要原因,這與花錢多少無關。

三,從小夥及家人來看,特別是小夥本人來看,他是非常愛這個女孩,他對女孩的痴情已超出了金錢的範圍,甚至不惜自已的生命,也想和女孩在一起,這種情況,更與錢無關了!


木二三裝


我看到這個新聞也是醉了!我作為一個過來人我想說話,彩禮不是女方父母佔為己有禮金。我是江蘇人,在俺們江蘇彩禮的流程是這樣的:兩個新人在定親的時候男方新人會把彩禮帶到女方家裡,交給女方父母,但是這個錢不是送給女方父母的,只是讓女方父母暫時保管,到兩位新人結婚那天女方新娘還得把彩禮如數帶回婆家,也不需要交還給婆家。這個彩禮是兩位新人的共同財產,是共新郎新娘以後生活的保障和發家致富的本錢。

在江蘇結婚一般都是男方首先得有新房,有沒有車子到是無所謂,在乎男方的經濟條件而定。女方負責嫁妝,嫁妝包含傢俱家電等等生活用品。現在一般都是裝修房子的時候傢俱順便就配套和房子一起了。結婚傢俱除了新床是男方家的其它基本上都是女方家陪嫁的。

俺們江蘇結婚江蘇兩家人並一家人。雙方父母都得出錢出力。男女平等。沒有什麼賣兒賣女的說法!女方父母私吞男方給的彩禮錢就是賣女兒。這個是不道德的!

希望全國各地朋友都能借鑑一下我們江蘇模式。願天下新人都能幸福一生白頭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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