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其實足球比賽裡,也有“走步”這一說法

足球作為世界第一運動,其規則想必大家也是非常熟悉的,但偶爾也會有很多觸及到球迷知識盲區的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說一說,那些一直都存在,卻很少出現在比賽中的判罰——“走步”。

你知道嗎?其實足球比賽裡,也有“走步”這一說法

你想到了籃球?沒錯,這的確是我們大部分人關於“走步”這一規則最先想到的運動。但這條看似和足球不挨邊的規則,卻恰恰存在於足球比賽裡。不過,這條規則只針對於守門員。

守門員“四步”(走步)規則:

若守門員用手控制了皮球,在發出球之前,守門員不可以行走超過四步(累計計算),反之,判給對方禁區內間接任意球。另外,若守門員快速跑動跳起接球,(接到球)落地後為保持身體平衡而走動了幾步,則不會算在四步的規則內。

你知道嗎?其實足球比賽裡,也有“走步”這一說法
【注:該規則已在正式比賽中取消,存在於非正式比賽中】

事實上,這條規則不僅在正式比賽中取消,即便是業餘比賽中也很少出現這條規則。而且規則廢除至今也有很長一段時間,所以認識的球迷是少之又少。守門員走步規則廢除之後,規則變更為“持球時間不得超過6秒”。

你知道嗎?其實足球比賽裡,也有“走步”這一說法

不過,在職業比賽中因此而犯規的守門員很少,久而久之,裁判的判罰尺度也寬鬆了很多。即便是有犯規,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在比賽中,6秒是很難精確的數出來的,所以也只是大概的就過去了,裁判並不會過多理會。但是即便如此,有明顯犯規或裁判“針對性”數數的話,還是要判罰任意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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