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敗走布達佩斯後,日乒協向國乒聯提出更改發球規則——發球須高於頭頂,你怎麼看?

足球story


我個人也是乒乓球的愛好者,對於日本乒協提出的“更改發球規則”申請,我是持支持態度。

現有的乒乓球發球規則是:

手掌平託球體,拋球不低於16cm,擊球瞬間不得用身體遮擋。

為什麼會有這個規則?

主要就是以前大家在乒乓球的發球上動的“歪腦筋”實在太多,遮擋式發球、跺腳遮蓋擊球音、假動作、手指輔助旋轉等奇葩技術層出不窮。甚至到了國際頂級賽事,還經常可以看到頂級運動員傻X似的,一臉懵逼的吃發球,這真的有意思嗎?

再看看目前乒乓球的區級、縣級比賽,如果比賽的規則執行不嚴格,很多選手的發球都故意不規範,接發球方猜不透來球就只能“大力出奇跡”,很多比賽都變成2~3板就結束的情況,越來越沒有觀賞性。完全制約了乒乓球運動的發展。

其次,參加過乒乓球比賽的人大都知道,現有的16cm拋球規則根本就無法嚴謹執行。大部分情況下,很多人都是隻要有拋球動作就算合格了,16cm的拋球高度完全變成了裁判的“彈性執法”……

至於樓下有人說,日本人的身高矮,採用這個制度對日本人有利。

呵呵,稍有科學常識的都知道:

人的身高差異主要是下肢長度的差異,上半身的長度差異並不大。(除非你故意弄個雞冠頭)而乒乓球的標準站姿都是半蹲,歐美運動員雖然身高更高,但他們半蹲的幅度更大,其實絕對高度是相當的。所以並不存在拋球過頭頂的規定會對中國不利的說法。

看了許多回答,我覺得中國現在已經是乒乓球的絕對第一強國,國民心態真沒必要什麼都往“金牌導向”去帶節奏,為什麼不想想如何修改規則,讓廣大球友更合理更公平的享受乒乓快樂呢?


從耗子胖成豬


日本人是比較精靈的,知道球技上很難與中國乒團抗衡,不斷從規則上下手,想進一步削弱中國乒團對世界的統治力。


早之前,日本乒協聯合其他國乒協向國乒聯提了很多更改規則的建議,比如:21分制改為11分制,改變球的大小等,而對日本最有利的規則是他們提出了更改積分制度,他們以提高乒乓球的觀賞性為噱頭要求中國一流球員必須多參加一些賽事包括一些低水平的比賽,變相降低中國高排位球員的積分從而提高自身的世界排名。

但是劉國樑見招拆招,一語道破日本的小心思:“積分拿再多有什麼用,日本想怎麼修改規則隨他修改,我們靜觀其變在大賽上讓他們知道我們的實力”。

如今,他們敗走布達佩斯後,1月初提出的發球拋球必須高於頭頂的方案想加快進程推進,他們希望國乒聯能在東京奧運會前通過此方案。他們認為現在“發球高於16cm”的規則非常不合理,16CM概念較為模糊,靠裁判肉眼判斷具有很大誤差性,存在不公平性質。所以他們建議發球必須高於本人頭頂,否則犯規。

從此方案上可以看出此小把戲對於日本是非常有利的:由於日本球員身材較為矮小,普遍為150-160之間,而伊藤才150cm,進而接發球對於他們來說非常有利。而中國球員平均身高為160-175之間。歐洲更不用說了180-190CM,假如實行這個新規則估計歐洲球員會和日本打起來。


不管這個方案能否實施,用劉國樑主席的話就是:“日本想怎麼修改規則隨他修改,我們靜觀其變在大賽上讓他們知道我們的實力”。


星期八體育


發球必須高過頭頂,否則判罰違規。這個提議是日本乒協強化訓練部部長宮崎義仁的鬼點子,不得不說日本人就是鬼,能提出這樣異想天開的主意,恐怕唯有日本人了。但由於這個發球規則根本就是為身材矮小的日本人量身定做,伯爵斷定國際乒聯不可能採納。


宮崎義仁在今年1月份,表示將向國際乒聯提交這個建議。

宮崎義仁表示“現行的發球規則不合理,要求發球必須拋球高度不低於16釐米,可是裁判員又不是神,他怎麼區別16釐米還是15釐米?”

所以,宮崎義仁建議,一律改成發球高過頭頂比較合適。

為了取得中國支持,宮崎義仁還以2012年倫敦奧運會女單決賽為例,大談修改規則的必要性。

2012年倫敦奧運會女單決賽,丁寧對陣李曉霞,在這場決賽中,丁寧準備了四套發球方案,但是有三套發球都被裁判員判罰違例,理由都是拋球高度不夠16釐米。在第三次判罰丁寧違例時,由於丁寧一再向裁判員交涉,甚至還被裁判員出示了紅牌,並且直接扣除1分。
丁寧三次被判罰違例,共被扣除了四分,丁寧當場飆淚,




最後輸給了李曉霞。

宮崎義仁以這場比賽為例,表示“這場比賽的判罰爭議,與其說是裁判員的問題,不如說是規則的曖昧,模糊,難以執行”。

乍一看,日本人真的是為了促進乒乓球規則進一步完善,是出於好意,畢竟發球高過頭頂,裁判員很容易判罰。

但是我們看看日本人的身高就知道了。

伊藤美誠身高150,平野美宇身高155,石川佳純身高157!可以說對於日本選手來說,修改這個發球規則幾乎沒有太大問題。

但是對於中國選手來說問題就大了!

王曼昱身高176,丁寧身高173,陳夢身高163,朱雨玲身高161,劉詩雯身高160,無論哪個選手參加奧運會,都面臨重新適應新規則的問題。

而對於身高馬大的歐洲選手來說,適應這個規則更難。

所以,伯爵認為,國乒對日本人的提議無動於衷,並不是看不到這個規則對中國選手的不利之處,而是國乒明白,這個提議恐怕在歐洲人那裡就被槍斃掉了,畢竟乒乓球不是讓你日本人自己玩的。


逸飛嶺伯爵



這個是老調重彈了,日本乒協以前就提出過這個方案,但是阻力太大,我認為壓根不可能實施。加上日本這個私心太重,這個提案完全是為日本運動員著想(日本運動員身高較低),歐美會大舉反對。

歷史證明,只有歐美、中國、日韓 這三撥中的兩撥來共同推動,才有可能成為國際乒聯會議上討論的草案,所以日本這個發球的提案,十年內肯定是不會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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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個矮,一米六把球拋過頭與一米八個拋過頭能一樣嗎,這條本身就是根據日本人身體特徵提出來的符合日本人的不公平規定,國際賽事應大家說了算,怎麼能總聽不要臉的日本人鬼話,技不如人總出壞主意,日本人的心思是我實在比不了中國人,我改一次規則,你就得從頭再來,這樣我們又可以在同一起跑線上,甚至日本人先練成熟了再改規則,這根據個頭改發球超過頭日本人不用練天生個小,明年奧運會日本人應該設立一個特殊只有日本人過得去的門,過不去門的不允許參加比賽,奧運金牌榜日本第一,這日本兒童國個小還成了優勢了,太不要臉!


手機用戶50246896068


不知怎麼回事,看到日本再次提出改規則的要求,就特別想笑,是不是我太不矜持了。

在剛剛結束的布達佩斯世乒賽上,中國隊不辱使命包攬了五大冠軍。日本則同樣不出所料再次慘敗。而日本早在1月份的時候,就向國乒聯提出修改規則的要求,其給出的理由是,認為現在的發球規則太隨意,球員發球太低時,裁判難以看清楚其是否犯規。因此,日本建議球員發球時要超過頭頂,便於裁判看清楚。

那麼,日本提出這種規則的真正意圖是什麼呢,大家都應該清楚,日本人本身個頭小,球員身高超過1.6米的都不多。超過頭頂的罰球方式肯定對日本球員有利。因為球檯高度是固定不變的,球員個頭越高,採用超過頭頂發球的方式就越不利,失誤、丟分的概率就越大。而中國球員基本都比日本球員個頭高,有的甚至1.75米左右,高一釐米就多吃一釐米的虧。這個規則要是用到大個頭的歐洲球員身上得氣哭。

通過對比,足見日本的狡猾。技術上沒有優勢,便在規則上做文章。其實,這已不是日本第一次要求修改比賽規則,之前就試圖在球的大小上做過文章。尤其是比分規則的修改,將31分制改為了11分制。不知以後會不會建議所有國家球員都要讓日本球員10個球,這樣日本成功的幾率可能會大大增加。

總之,日本為了讓自己更有利,同時也為了將中國乒乓球的霸主地位拉下神壇,可謂是見縫插針、煞費苦心,動壞了腦筋。然而,技不如人,再鑽什麼空子、想什麼辦法也枉然,只是製造了一個又一個的笑話而已。即便同意了這種可笑的要求,中國隊也照贏不誤,日本真正需要做的是承認並接受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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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日本還提出過日本國人太矮能不能更改吊環比賽中吊環的高度……我他媽的也是服了,規則不利自己的就要提出更改,還天天吹噓自己是大國。臉還要不要了……這麼下去是不是連籃筐高度也要調整一下,100日本製需要跑70米就行了。更可氣的是,國際乒聯為了限制中國隊,往往會採納一些不利於中國隊的建議,從改分,換球等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實,國際乒聯根國乒的樑子算是結下了,時間長了就成了,更改規則是有利於乒乓球的發展,對你不利的因素都是有益於乒乓運動的發展,控制發球高度這種無法控制的東西,想想也是奇葩……


德里克羅林


輸了球就要出“餿主意”,就是蠻不講理。發球要高於頭頂,顯然對日本人有利,因為日本人普遍個子低。我想,歐洲人大概不會同意。如果發球高過頭頂還贏不了,是不是把球檯腿也鋸一鋸,低於歐洲人的膝?那樣對日本人更有利。比賽就是比賽,輸了就是輸了,為什麼乒乓球總要改規矩,就是因為贏不了中國人。足球,排球,籃球就不怎麼該規矩,因為中國人贏的少。比賽就應該“公平”,不能分國籍。


麻辣SC


日本人提的這個建議還是不夠,還沒有一步到位!要是一步到位的話,他們應該這樣提:為了不使雙方運動員在發球時做文章,雙方發球運動員應該避免跟球接觸,直接用發射槍發射筒把球打在臺面上你在打出去,這樣就公平了!

再一個,日本人還可以這樣提:為了最大限度的減少使日本運動員在打球時的失誤跟出界,建議把對方的檯面加寬加長20公分!這樣日本乒乓球隊獲得冠軍的機率就大大滴有了!


西部參考消息


打不過開始使壞了。日本人就那個德行。原來霍元甲他們打不過不是就下毒嗎?。民族劣根性,堅決反擊,就不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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