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戶一宅,那有多少人為一戶?

緣沉阿妹


農村一戶一宅,多少人為一戶?其實一戶多少人不是關鍵,關鍵的還是戶。

這裡涉及到很關鍵的問題,就是分戶!一個很淺顯的例子;你兄弟兩個,你拿出戶口本看看,戶主是你父親的名字,那麼,你倆兄弟加媳婦加小孩大大小小七八個,都是一戶。

如果你哪天去戶籍管理處重新立戶,就是把你的小家從上一輩那裡獨立出來,那麼你也是一戶。就這麼簡單!

不過需要提醒的就是,這兩年開始,可能是實行一戶一宅吧,分戶不像以前那麼容易,不是你說分就可以分了,比如說獨生子女。具體的你還是得去戶籍管理處去諮詢。

所以說,一戶一宅的戶,跟多少人沒有關係,就是看你有沒有成立獨立的戶口,這個概念就是這麼簡單!





農民的優雅


1. “一戶一宅”是對農村村民擁有宅基地處數的規定。具體法律條文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2.但《土地管理法》沒有對“戶”應當如何界定予以明確規定。在各地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戶”一般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注意是兩個條件:一是戶口要在本村,二是要能夠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缺一不可。

3.那到底多少人為一戶呢?基本上是以公安機關印發的戶口簿為準。一個人也可以成一戶,上不封底。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請大家自行去翻自家的戶口簿。

4.這裡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宅基地申請的時候,戶是分大小的。人多的為大戶,人少的為小戶,相應的大戶宅基地應該多分,小戶宅基地應該少分。具體什麼個標準呢?一般來說:1-3人為小戶; 4-5人為中戶, 6人以上(含6人)為大戶。



土磚家


沒分家的都叫一戶。

戶,其實指的就是戶口,也就是說,如果你家的人都在一個戶口本上,那就是一戶,如果有多個戶口本,就是多個戶。每個戶都有一個戶主,至於下面有沒有其他親人都可以,最低是一個人為一戶,最高沒有限制,見過十幾口一直一戶的。

這個是不是一戶主要是看是不是有過分戶了,以前要分了還好,要是沒分,現在可不好分了。

我國有嚴格的法律要求,農村宅基地一戶只能有一個,這是毋庸置疑的,不管你家多少人,只要都在一個戶口本上,作為一戶,那麼你家就只能有一個宅基地蓋房!

但你一家子已經分了幾戶就可以有多處宅基地了嗎?理論上是的,實際上不好說。這個得分地區,每個地方都不一樣,也要看時間,早分戶申請宅基地的不少都批下來蓋房子了,現在就不行,現在太嚴,也太缺地了。

當然了,雖說有點困難,但也不是說就不能申請了,只要你符合條件還是可以申請的。這時候也要注意了,宅基地是有面積限制的,你家戶口有多少人很大程度上影響你的申請面積,雖然各地方的具體要求都不太一樣,但是大部分還是依據人均面積的。也就是說,如果你家戶口上人比較多,那麼可以申請的面積可以稍微大一些。

話說回來,多少人,一切還得是你能批的下來宅基地才行。


說句實在的


農村一戶一宅是硬性規定,但是農村多少人算一戶,這個沒有規定,但是每戶人口的多少對於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是有規定的。人口多的家庭,可以獲得更多的宅基地使用面積。

對於農村一戶一宅的標準,通常來說是按戶口來計算的,也就是一個戶口本以內的人口算做一戶,一戶有一個戶主,其他人口標註和戶主的關係。比如農村通常是以戶定姓,一個家庭戶內以男主人的姓氏為一個姓氏,男主人是戶主,其他人與戶主的關係分別是、妻子、長子、次子,或者長女次女等,個別人家也和老年父母在一個戶內。

農村宅基地和戶口的關係是一戶一宅,不分戶就不能多分宅基地,而沒有房子就不能分戶,對於政策上的執行過死,困擾著許多農村人家。那麼,到底一戶一宅,怎麼才算一戶呢?

其實,在執行起來,是有個大體的標準的。即農村一個家庭內,如果兒子到了婚姻年齡,可以算做一戶申請宅基地,如果沒有兒子,女兒到了已婚年齡打算招婿入贅的,也可以申請宅基地。所以,分戶和宅基地來說,是可以先申請再宅基地再分戶的,對於公安部門的戶口登記來說,分戶必須有獨立的住所,沒有住所是不可能分戶的,這個可以理解。但是對於申請宅基地,並不是嚴格到分戶後才能申請,而是達到分戶條件,即已達到婚姻年齡,過去說是成人年齡18週歲,現在一般是婚姻法規定的年齡,男22週歲女20週歲。不過,從原則上講,父母要和一個子女在一個戶口之內,即,獨生子女不能分戶,父母如果有兩個兒子,一個可以分戶,另一個不能分戶。

至於有些人疑問,為什麼我們這兒到了婚姻年齡無法申請宅基地呢?這裡面有一些特殊的原因,比如城鎮規劃區以內,不再審批宅基地,比如農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者村莊規劃沒有完成的,暫時凍結宅基地審批,比如農村沒有空閒地和其他可利用的建設用地,而住房建設又不準利用耕地,也會暫時凍結宅基地審批。總之,很多原因限制宅基地審批,當然,也有些地方是村幹部或鄉鎮幹部存在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問題,這方面的問題可依法反映到縣市土地和村鎮建設主管部門。

當然,對於無法分戶的,其家庭戶內人口多少,可享受的宅基地面積也是不同的,這個每個省市的標準不太一樣,但大體上是分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四人的農戶、五人的農戶、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等幾個檔次。各地的具體標準,請諮詢當地有關部門。


齊東晏子


其實,在農村這種“一戶一宅”的政策主要與宅基地的審批掛鉤!如果想了解更多不妨翻看一下《土地管理法》,上面有明文的規定,一戶村民只能批有一處的宅基地!對於宅基地面積不能超過當地政府設定的標準!

對於多數人為一戶,這個問題有點不靠譜!在農村你可以一人一戶,也可以5人一戶、也可以十人一戶......

但是,在農村戶口人數可以不限定,但是在申請宅基地審批時,每戶的人數不同,申請宅基地的面積也不相同!在實際中,我們這的農村一般把戶口本低於3人的定義為小戶,而4~6人的定義為中戶,多餘6人的為大戶!

像我們山東地區,宅基地審批面積大致分為,城郊或鄉鎮駐地每戶宅基地面積不大於166平米,在平原的農村不大於200平米,但是荒灘地上的面積要大一些,能夠到264平米;像其他的你可以查看山東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因此,對於您提問的問題,宅基地一戶一宅,戶口無特定限制!但是,會影響新批宅基地的面積!


豬友巴巴


根據農村土地管理規定,農房要實行一戶一宅的管理辦法,實際也是如此。對於具體多少個人才為一戶,這個沒有具體的規定,就看你戶口本索引頁那一面是多少人,法律上這戶人家就是多少人。


在農村,家裡多少人一戶的都有,過去家口大,有10多個人一戶的,也有一個人兩個人為一戶的,總之有多少算多少,只要沒結婚沒分家,都可以算在一戶裡。像我公公家裡,原來姊妹十個,加上老公公老婆婆一共12口子人,在孩子們還沒有長大之前,這都是一大家子的,那這12口人就是一戶,後來子女長大了,陸續結婚成家,開始自立門戶也就是分家,單分出來的又是一戶。從這一點上來看,如果想要自己合法擁有多處農房,還是分家的好。

在我們膠東地區,一般規定四口人以內的家庭宅基地面積為144平方左右,當然上下可以稍微浮動一些,最多也就一百五六十平。有的人家兄弟姐妹多,比如說六口之家的話宅基地審批時多數就在一百六十平左右,最多不超過200平。因此多少人一戶也與分得宅基地面積的大小有直接關係,家口越多,分得的宅基地面積相對越大,但也不是無限度的,沒有見過我們這兒有三四百平的農房。

雖說在農村規定一戶一宅,但實際上有很多人家是一戶多宅,為什麼會這樣呢?難道是通過非法手段取得?非也。過去農村宅基地管理相對寬鬆的時候,只要家裡有適婚年紀的兒子,就可以向村裡申請宅基地蓋房,像家裡有三個兒子的,父母自己有一套農房,還會給三個兒子各蓋一套農房,雖然這看上去都是一大家人,但是卻擁有四宅,父母去世之後還可以把自己的農房留給孩子繼承,如此就出現了一戶多宅的情況,但也都是合法合理的。



早在前幾年農村就不批准宅基地了,再往後一戶多宅的情況會越來越少,一戶一宅都不一定能有保證,子女長大之後要麼在城裡買樓房,要麼就是通過買賣同村村民的舊房來居住,前提是要跟父母分家後才算獨門獨戶,否則就有違一戶一宅的要求。


靈子


顧名思義,一戶就是一戶人家,一宅就是一處宅基地,在農村一個戶口本上只能擁有一處一宅基地,如果一個戶口上有不同兩處宅基地,就是違法。

姑姑家在村裡有兩處宅基地,我告訴她現在國家政策不允許一戶多宅。姑姑說,沒有一戶多宅,表哥已經成家立業有了孩子,自己也單立了門戶,所以,另一處宅基地是表哥家的。聽到這裡,我為姑姑能及時瞭解國家政策而高興。

現在農村土地越來越值錢,能享有或審批一塊宅基地有一定的條件與要求,不能隨便侵佔或私自圈地。而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所以,村裡人一戶人家多出來的宅基地會被國家無償收回。

那麼,到底多少人算作一戶?身為駐村幹部的同學回答說:一戶分大戶與小戶,人口多的人家為大戶,一般在6人(含6人)為大戶,3人以內為小戶,5人為中戶。如果是一個人也可以成為一戶,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回家自行翻看自己的戶口本就知道是大戶還是小戶了。對於大戶人家,現有的宅基地不夠居住,可以另外申請一處宅基地。所以這個是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而定的,沒有一成不變的一戶一宅。

現在,有一些農民朋友進城務工,陪孩子上學,家裡的宅基地被閒置。在2018年,對於這樣閒置補助的房屋,還有年老失修的老宅子,如果長時間沒有人居住,不管你是一戶一口人,還是一戶6口人,國家都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併發放給有需要的人。

基於以上闡述,您明白了?謝謝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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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一戶一宅,那有多少人為一戶?

生產隊的時候,農村一戶的人口,從每戶一口人到每戶十口人的戶都有,但以每戶三口人至七口人的戶為最多。當年一戶一宅住人就比較擁擠。現在農村一戶的人口以每戶一口人,或兩口人、三口人、四口人的戶型為最多。一戶五口人的很少很少,一戶六口人以上的基本上沒有了。

農戶的人口為什麼由多變少,一個計劃生育的原因,另一個就是政策的原因或者說是福利的原因。計劃生育生的孩子少了,農戶的人口自然就少了,這個不用說了。另一個就是福利的原因了,2010年,山西省實行在冬季對每一個農戶,免費供應一噸煤面,依據就是戶口本,有一個戶口本,就可以領一噸煤。但實際上,有的戶是一代人一個戶口本,有的戶是兩代人或三代人一個戶口本,還有弟兄兩個都成家還是一個戶口本的情況。這種按戶口本發煤的政策極不公平,那些人口多,成家後沒有分戶的農戶都吃了虧。第二年就開始了一個分戶高潮。

再一個評定低保戶、貧困戶,兒子如和父母在一個戶口本上,把兒子的收入和父母的收入一平均,父母的收入就高了,就不能評為低保或貧困戶。這也是造成分戶的原因。也是農戶人口變少的原因。

一戶多宅的戶也是有的,但很少。這也是特殊原因造成的。但現在來看,因為爭國家福利而分戶了,就有了兩戶一宅的情況,比如原來父母兩口人和兒子三口人是一戶,現在分成兩戶了,還是一個宅基地。這就成了兩戶一宅了。

農村的事是很複雜的,制定農村政策,一定要多瞭解農村,才能比較符合實際。


華月一牛


自從城市化建設以來,關於農村宅基地的說法可謂是鋪滿整個大街小巷,最近,最新的宅基土地管理法也出現了,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是在零四年修正的,其中第六十二條有講到“一戶一宅”政策,有很多文章說是今年才規定的,其實並不是。

1、什麼叫一戶一宅?

宅基地一戶只能申請一處,也就是說一家人只能申請一塊宅基地,然後在該地塊上建房,這就叫做一戶一宅.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一戶有多少人?  

(1)在各地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戶”一般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注意是兩個條件:一是戶口要在本村,二是要能夠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缺一不可。

(2)到底多少人為一戶,基本上是以公安機關印發的戶口簿為準。單身漢一個人也是一戶,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六口之家也是一戶,上不封頂!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請大家自行去翻自家的戶口簿。

(3)這裡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在宅基地申請的時候,戶是分大小的。人多的為大戶,人少的為小戶,相應的大戶宅基地應該多分,小戶宅基地應該少分。具體是怎麼個標準呢?一般來說:1-3人為小戶; 4-5人為中戶, 6人以上(含6人)為大戶。

分戶申請宅基地的一個前提是你家裡確實住的擁擠了,才可以分戶再去申請宅基地,這才是農村申請宅基地的一個理念。再說一句,一戶多宅是不被允許的 ,有些地方已經明確規定了!徵地補償時,多餘的宅基地不會給土地補償款。


大農圈


以前農村人一家可能都有好幾院房基地。如今在農村想要擁有一院宅基地已經是很難的事情了,每家每戶只能有一院房基地,那麼多少人算一戶呢?我來給大家回答這個問題。

1.首先要知道“戶”分為大小戶

在申請宅基地的時候一定要註明自己家裡有多少人。因為“戶”是按照大小分的,大小戶也就決定了宅基地面積的大小。一般來說人比較多的家庭是大戶,人比較少的家庭是小戶。具體的劃分規則是:1-3人為小戶,4-5人為中戶,6人以上包括6人是大戶。小戶的面積不多於75平方米,中戶不多於120平方米,大戶不多於150平方米。



2.小戶就只能有一院宅基地嗎?

很多人可能覺得小戶就只能有一個宅基地,大戶就可以有多個宅基地。其實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通俗點來說就是家裡有幾個戶口本就可以申請幾塊宅基地,所以不是小戶就只能有一院宅基地。



3.農村一戶一宅,多少人算一戶?

只要明白了前面說的兩點,這個問題基本就迎刃而解了。農村一戶一宅不是按照人口的數量來計算,而是按照家裡的戶口本來計算的。比如一家三口孩子和父母的戶口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那麼孩子一個人也可以成為一戶,這樣也就可以申請宅基地了。再比如家裡有七口人,但是七口人的戶口在一個戶口本上,這樣的話也就只能擁有一院宅基地啦!



說了這麼多,現在大家明白這個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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