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5名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并公开通报

萍乡5名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并公开通报

萍乡5名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并公开通报

近日,萍乡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安源区青山镇安全办干事陈伟林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0月12日上午、2018年12月18日下午,陈伟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两次违规使用青山镇安全监察车辆接送家属,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陈伟林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湘东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易培庄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问题。2017年3月,湘东区人民医院在未获区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且未参与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情况下,违规发放2016年目标管理奖,金额共计67.2万元,其中易培庄个人违规领取15万元。易培庄作为时任湘东区人民医院院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2月,易培庄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3、芦溪县芦溪镇仁里村主任刘明凤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9年1月1日中午,刘明凤在其家中操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党员、组长、村民礼金共计5100元。2019年2月,刘明凤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退还相关人员。

4、上栗县交通运输局司机欧阳洪波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间,欧阳洪波多次使用其管理的公务加油卡为社会车辆及其个人车辆加油,金额共计13832.6元,其中私自将公务加油卡交由他人刷卡加油,套取现金9506.54元,违规为其个人车辆加油4326.06元。2019年3月,欧阳洪波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5、莲花县运管所干部陈鑫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7年11月,陈鑫前往海南旅游,旅游团费及其他开支由其管理服务对象赞助解决,金额共计2200元。2018年12月,陈鑫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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