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控”深夜來信息 法官通宵擒“老賴”

“因你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請跟我們走一趟”。近日凌晨 3時,在沙坪壩區陳家橋一網吧內,呂某拿身份證登記上網不久,就被執行法官擒住了。

4月1日凌晨2時,渝北區法院執行局法官胡進突然被放在床頭櫃上手機的短信鈴聲驚醒,打開手機一看,原來是執行“臨控”系統發來的短消息,內容是被執行人呂某在沙坪壩區陳家橋鎮某網吧登記上網。

案情即是命令,胡法官也顧不上是深夜,立即打電話向執行局副局長曹陽報告請求行動,並向法警大隊政委李向東請求調動法警。曹陽副局長表示可以行動,但要注意安全。李向東政委馬上安排值班的張洋、劉小剛兩名法警一同出警。就這樣,他們冒著夜色立即趕往被執行人上網的網吧。

在路上,胡法官考慮到被執行人呂某是一名年輕力壯的青年,既不知道與呂某在一起的具體有幾人,也不清楚對方是否攜帶凶器。為了不給被執行人任何逃脫的機會,胡法官毅然帶著三人進入網吧,堵住被執行人呂某。

2015年8月,呂某因經營需要,向張某借款25萬元。因到期未還被訴至渝北法院。該案在審理階段,被告呂某就一直下落不明,經法院依法缺席判決,支持了張某的訴訟請求。2018年6月,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呂某與審理階段一樣,始終沒有露面。該院依法向其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等執行文書,但呂某拒不向法院申報財產,並且一直都隱匿行蹤,企圖逃避執行。

2018年10月,執行法官對呂某採取了“臨控”執行措施。同時對其車輛、房產、銀行存款等財產線索進行查詢,沒有發現可供執行財產。執行人員向呂某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寄去了調查函,請求當地居委會協助查詢呂某的實際居住地等情況,如此仍然一無所獲。

終於找到被執行人呂某,執行法官遂將其控制並帶回法院。經過一番法制教育後,執行法官要求呂某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面對執行法官的詢問,呂某仍表示,自己沒有錢。針對呂某的行為,法院決定對其實施司法拘留強制措施。一聽要被拘留了,呂某很驚訝,“你們還有這權力了?”執行法官斬釘截鐵說了一個字“有”,並現場對其進行了普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對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最後,呂某仍表示,自己沒有能力履行義務。針對呂某一直以來的行為,法院決定對其司法拘留15日。

此次行動,從接到短信報警到實施拘留,僅用5個小時,充分體現了“臨控”系統的強大威力,彰顯了司法的神威。

堵“老賴”強執行

老賴,通俗意義上即欠錢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的“老賴”,一般是指有能力償還債務,但是拒不償還的債務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的執行法官們使出了執行限制老賴的措施,而老賴們也玩起了各種規避債務的伎倆。執行法官、律師也是見招拆招,將老賴的伎倆一一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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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熱報-廂遇記者 唐中明 通訊員 楊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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