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可有,可無;可去,可留!

佛說:可有,可無;可去,可留!

有些東西,得到了,但不是自己想要的,得到也等於失去;有些東西,失去了,只要心情坦然,並不覺得痛苦,失去也是得到。

得到、失去,不過一念之間。能夠留存在心底的,感覺幸福的,才是真正的得到。人生一世,追求的東西那麼多,但多半都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只是一種“貪念”而已。

有得有失,才是人生常態;得失隨緣,才是最好的活法。該來的會來,躲不過;該走的會走,留不住,一切都順其自然吧。

佛說:可有,可無;可去,可留!

學會珍惜,是為了好好擁有;學會放下,是為了擁有更多。人心只有拳頭大小,就像一個杯子,當你的心裡裝著太多東西,就滿了,什麼也容不下了,唯有放下,把心靈倒空,才可以擁有未來的幸福,迎來人生的一個又一個春天。

人生沒有事事如意,也不會一帆風順。愛情的世界裡,你喜歡的人,他並不在乎你,如果你執意要糾纏,只是兩敗俱傷;你不喜歡的人,偏偏喜歡你,讓你左右為難,糾結了很久,但最後還是選擇了離開。還有理想,當你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但結果不盡人意。

所以,要以“可有,可無;可去,可留”的心態,放開註定要失去的,別糾纏;珍惜眼前擁有的,別怠慢。

佛說:可有,可無;可去,可留!

相對於時間,我們都是過客,匆匆忙忙幾十年就過去了。既然是來世界上“做客”,又何必過得那麼苦不堪言,開心一點,不是很好嗎?

人生其實只有三天:回不去的昨天,忙不完的今天,說不準的明天。一天又一天,誰都無法阻止時間。哪怕昨天的陽光有多溫暖,也無法曬乾今天的義衣服;去年的春天再美,也不會重新出現。

那些過去的人和事,留下的只是“一抹回憶”,後來連回憶都淡了,被時間一點點殘忍地“帶走”。

所以,一切都應該是可有,可無;可去,可留。得之珍惜,失之坦然。

佛說:可有,可無;可去,可留!

人,總要向前看,而不是回頭看。往後餘生,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太多的人要珍惜。所以,總要放下過去,別生活的回憶裡。

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記住了過去,就怠慢了現在;放不下過去的愛情,就感覺不到身邊愛你的人;總是擔心要失敗,就不敢嘗試成功的喜悅;太固執一個錯誤的決定,就真的一輩子都做不對了。千萬不要“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人生要做減法,而不是做加法。減掉煩惱和痛苦,讓心情變得好一些,輕鬆一些;減掉曾經的歲月,好好先手未來的時光。人這一輩子,減去越多,快樂越多;加上越多,心就越沉重。未來的日子裡 ,你要減,還是要加?應該有所悟,越活要明白。

過去的一切,就像“潑出去的水——收不回”:可有,可無;可去,可留!

佛說:可有,可無;可去,可留!

當你因為錯過了白天的太陽而哭泣,那麼還會錯過夜晚的星星和月亮。

從今往後,愛很隨緣,得失隨意,去留隨便,一切順其自然。

關注我的文字,走進你的心靈。

文中配圖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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