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50萬!舉報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獎勵辦法7.1日起施行

4月29日上午,廣東省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粵府〔2019〕40號)說明:《獎勵辦法》明確規定,

單宗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獎勵金額可以超過50萬元,在一定的標準內上不封頂。

——《獎勵辦法》修訂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行為,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切實保護企業、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廣東出臺了舉報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在全國率先推出保護知識產權、打假治劣新舉措。

——社會公眾如何舉報?

直接向本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本省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舉報的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督查督辦,以及舉報獎勵金的管理、審核、發放等工作。

省市場監管局應當按照全省統一的運行規則、數據規範,依託現有資源搭建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臺,開通電話、傳真、電子郵箱、QQ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體的舉報渠道,並負責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臺的管理和運行等相關工作。

——舉報的內容包括什麼?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舉報下列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包括舉報將下列商品作為促銷贈品、有獎銷售活動的獎品的,以及為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提供服務的,屬於本辦法獎勵範圍:

(一)盜版複製或者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假冒他人專利,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的;

(二)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

(三)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四)未依法取得許可或者假冒許可證證書或編號的;

(五)使用假冒偽劣原材料、零部件進行生產、加工、製作或者組裝的;

(六)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原料生產食品添加劑的;

(七)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

(八)過期、失效、變質的;

(九)國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產、銷售的;

(十)篡改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有效期、失效日期或者保質期的;

(十一)偽造商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廠名、廠址的;

(十二)假冒認證標誌、採用國際標準產品標誌、名優標誌、防偽標誌、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保健食品專用標誌、商品條碼等標誌標識,或者假冒合格證書、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等質量證明文件的;

(十三)商品質量不符合標識、說明書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舉報獎勵實行“一案一獎”的原則:

(一)同一案件由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舉報順序以行政執法部門受理舉報的時間為準,舉報順序在後,但是提供的線索對案件查處起直接、重大作用的,應當給予獎勵;

(二)兩人以上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按同一舉報人予以獎勵,舉報獎勵金由舉報人協商分配;協商不成的,舉報獎勵金平均分配;

(三)一個舉報涉及兩種或兩種以上違法行為,由不同行政執法部門立案查處或同一行政執法部門分案查處的,舉報獎勵按案件數分別給予舉報獎勵金。

——獎勵金是如何計算的?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獎勵金的計算分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兩種。

一是按照罰沒金額、獎勵等級綜合計算獎勵金額,單宗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一)屬於A類獎勵等級的,按罰沒金額的10%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給予獎勵;

(二)屬於B類獎勵等級的,按罰沒金額的8%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給予獎勵;

(三)屬於C類獎勵等級的,按罰沒金額的5%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給予獎勵;

(四)無罰沒金額的案件,屬於A類獎勵等級的,按3000元給予獎勵;屬於B類獎勵等級的,按1500元給予獎勵;屬於C類獎勵等級的,按500元給予獎勵。

舉報順序在後,但是提供的線索對案件查處起直接、重大作用的,按照前款規定的C類舉報予以舉報人獎勵。

前款所稱罰沒金額包括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沒收涉案物品的拍賣款項。

違法主體內部人員舉報的,可按上述標準增加一倍計算獎勵金額。

二是舉報人舉報有效犯罪線索,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據刑事判決書的罰金、獎勵等級計算獎勵金額,單起案件最高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50萬元,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一)屬於A類獎勵等級的,按罰金金額的10%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給予獎勵;

(二)屬於B類獎勵等級的,按罰金金額的8%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給予獎勵;

(三)屬於C類獎勵等級的,按罰金金額的5%給予獎勵;按此計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給予獎勵;

無罰金金額的案件,屬於A類獎勵等級的,按6000元給予獎勵;屬於B類獎勵等級的,按3000元給予獎勵;屬於C類獎勵等級的,按1000元給予獎勵。

違法主體內部人員舉報的,可按上述標準增加一倍計算獎勵金額。

——如何領取獎勵金?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由各級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臺告知舉報人領取獎勵金,匿名舉報無法聯繫或核實舉報人身份的除外。

舉報人應當在被告知其領取獎勵金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憑有效身份證明領取獎勵金。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受託人須提供舉報人的授權委託書、舉報人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領取的,視為主動放棄獎勵。

——如何保障舉報人權益?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可通過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臺詢問舉報線索的辦理情況。

未經舉報人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舉報人真實信息及舉報情況對外公開或洩露給被舉報單位和其他無關人員。

被舉報人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新聞媒體能獲得獎勵嗎?

《獎勵辦法》明確規定,新聞媒體在公開披露製售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線索前主動與各級舉報處置智慧監管平臺溝通,提供案件線索或協助調查處理,經查證屬實,符合本辦法舉報獎勵規定的,按照本辦法予以獎勵。

本文為捷誠知產第707期知識產權信息分享。

獎勵50萬!舉報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獎勵辦法7.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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