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新聞:《2019中華遺囑庫白皮書》發佈,江蘇再婚家庭立遺囑比例增多

《2019中華遺囑庫白皮書》發佈,江蘇再婚家庭立遺囑比例增多

文章原載於《紫金山新聞》記者:翟羽

“如果我去世了,我的財產只留給我老伴兒,這樣的遺囑可以辦理嗎?”

“我自己寫的遺囑和在公證處立的遺囑,在法律效力上一樣嗎?”

3月21日,位於鼓樓區青雲巷31號中華遺囑庫江蘇第一登記中心特別熱鬧,這天中華遺囑庫正式向社會發布《2019中華遺囑庫白皮書(江蘇篇)》(簡稱“白皮書”)。

據悉,中華遺囑庫是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和北京陽光老年健康基金會於2013年共同發起的公益項目。中華遺囑庫江蘇登記中心成立一年多來共登記保管8755份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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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手書遺囑的南京老人。紫金山記者 翟羽 攝


年齡統計

立遺囑人年齡趨向年輕化

白皮書數據顯示,2013~2018年這6年間,全國立遺囑人平均年齡從起初的77.43歲逐步下降至71.26歲,趨向年輕化。

6年間,全國在中華遺囑庫立遺囑的人群年齡段集中在71~80歲之間,比例為42.03%,該年齡段比例在2018年進一步縮小,已經連續6年呈下降趨勢;其次是61~70歲年齡段,比例為40.55%,該年齡段比例逐年上升。而2018年江蘇登記中心70週歲以下立遺囑人比例為44.49%,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主要集中在60~70 歲之間為主。

對此,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分析認為,隨著遺囑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傾向於早日訂立遺囑,那些剛剛邁入老年群體的人,觀念更加超前,傾向於早日立遺囑。

婚姻狀況

再婚家庭立遺囑比例增多

白皮書中另一數據引起紫金山新聞關注,那就是立遺囑人婚姻狀況。

數據顯示,2018年,江蘇訂立遺囑人群婚姻狀況主要已婚(均一次婚姻)為主,佔比達75.43%,其次為喪偶家庭的立遺囑人,佔比為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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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再婚、離異人群訂立遺囑需求逐步有上升趨勢,2018年江蘇登記中心立遺囑人中再婚比例為3.10%,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但比2017年佔比有所提高。

中華遺囑庫江蘇登記中心主任黃海波介紹,在登記中心幾乎每週都會遇到再婚老人前來訂立遺囑,而面對再婚,雙方最關注的幾乎都是在如何保證自己的財產傳給自己的子女。

現實中確實存在一個誤區,不少老人認為,如果再婚前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就可以防止百年後自己的房產由對方或者對方子女繼承。

陳凱表示這個想法是錯誤的:“婚前財產協議只是對夫妻雙方一旦離婚的情況下,雙方分割財產的約定,但並不能解決去世時的財產繼承的問題。法律上,一方不僅能繼承對方結婚後的財產,還可以繼承對方結婚前的財產,哪怕再婚只有一天時間,再婚配偶也與對方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

原因

對配偶放心不下、防兒媳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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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傳統思想影響,立遺囑人在遺產分配上,子女以及孫輩仍是主要繼承人。

去年,子女作為繼承人,江蘇登記中心這一比例為30.6%。此外,立遺囑人在遺產分配上,“配偶互相繼承後子女後續繼承”的比例遠低於全國其他地區,只排在第三位,比例僅為21.84%。

陳凱分析,有相當一部分老年人一方面希望房產由子女繼承,但又擔心老伴居住受到影響,同時,在老伴在世的情況下,還不希望子女直接獲得房產。如果將房產指定由老伴繼承,則又擔心老伴再婚後,將房產轉贈給外人,希望對老伴做出限制。

法律專家認為,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這一需求的實現難度較大。一是目前沒有明確的遺產管理制度;第二是子女繼承過戶獲得房屋產權後,可以出賣房產,買房人如果強制搬遷,往往能得到法律支持;第三是遺囑不能剝奪配偶再婚的自由,也無法對繼承後的財產轉讓進行限制。

此外,也有部分江蘇老人的遺囑分配方案比較特殊,這部分的佔比為2.83%。記者在採訪中就遇到這樣一位老人,他說:“我們夫妻雙方誰先去世,財產就留給對方,如果將來兩人都不在世了,財產就直接留給孫輩。”

有多少家庭,就有多少立遺囑的原因。白皮書顯示,全國有11.79 %的人立遺囑是為了防止子女離婚導致家庭財產流失。因此,全國有99.92%的老年人在手書遺囑時,選擇“防兒媳女婿條款”,即在遺囑中規定繼承人所繼承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其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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