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梨泰院殺人”案真凶獲刑20年 一場遲到的正義

韓國“梨泰院殺人”案真兇獲刑20年 一場遲到的正義

電影《梨泰院殺人事件》海報

嗨大家好,我們今天來聊聊一起韓國的兇殺案——梨泰院殺人事件,這本是一場非常的簡單的兇殺案,犯人也清楚是誰,但無法給他定罪,就因為這事還引起了韓國公民的公憤。

事件發生在1997年,在韓國漢城龍山區梨泰院某個快餐店。當時在這個地方駐紮著許多的駐韓美軍,因此在這裡也住著很多的美軍家屬。有一群年輕的美國人在舉辦party,這些年輕人都玩的非常嗨。這時候一個叫帕特森的美國人,拿出來一把非常精美的小刀,於是向大家炫耀,這把小刀什麼什麼的。

在大家玩累之後,帕特森就和另一個美國人愛德華-李 去樓下的漢堡店吃點飯,他們到漢堡店之後,就先去了趟廁所,這時候有一個二十二歲的趙忠弼(音)同學也正好在上廁所,他們之間素不相識,只是偶然遇見而已,而這個趙同學呢,卻永遠也離不開這裡了。趙同學成為了一具屍體,躺在廁所的地上,他的脖子中了七刀,胸口中了兩刀靜動脈破裂,鮮血染滿了整個廁所,這裡瞬間變成了恐怖的案發現場。

韓國“梨泰院殺人”案真兇獲刑20年 一場遲到的正義

電影劇照

這裡雖然發生了這麼大的命案,但不知為何警方在第二天才收到匿名的舉報,當警方到達漢堡店的時候,案發現場已經被破壞了,但即便是這樣,根據群眾的舉報,也很輕鬆的鎖定了帕特森和愛德華-李 這兩位嫌疑人。

起初警方認為,很容易就能知道誰是兇手。但是在審訊的時候,問題出現了。帕特森說是愛德華-李殺的趙同學,愛德華-李又一口咬定是帕特森殺的,反正就是打死不承認是自己乾的。這一下可把警方給難住了,案發現場的證據已經被破壞了,所以只能從人證和物證來判斷。

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兇手呢,首先帕特森身上濺滿了趙同學的血液,同時根據當天聚會朋友們都認為帕特森應該就是兇手。但是帕特森卻反駁說刀子是我的,但是人不是我殺的,我身上的血跡是因為我站在旁邊濺到我身上的,警方也覺得好像說的也挺有道理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帕特森要比趙同學矮很多,而愛德華-李呢,則比趙同學也高很多,他的體重也達到了一百公斤,同時,趙同學的屍檢報告顯示,他生前並沒有與兇手搏鬥的跡象,也就是說是一刀斃命的,能做到這一點的很顯然是塊頭更大的愛德華-李。

於是檢方以謀殺罪、起訴愛德華-李,以非法持有武器罪起訴帕特森。最後的法院判決,愛德華-李判處了無期徒刑帕特森呢,則被判處一年半的刑期。然而事情到這裡並沒有結束,由於愛德華-李不服無期的判決,所以決定上訴到最高法院,然後最高法院以最終以證據不足為由,將愛德華-李無罪釋放。帕特森在服了不到一年的刑期之後也出獄了。隨後,這兩個人統統以無罪之身逃回了美國。

這時韓國人就有點懵了,心想著兇手,明明就在這兩個人中間最後居然是這個結果,雖然社會上的怨氣很大。但在證據不足以及美國對韓國的施壓下,這期案件最後還是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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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母親

然而沒想到的是,正義終於在十二年之後到來了。在二零零九年,《梨泰院殺人事件》在韓國上映,又把這件事帶回了公眾的視野,社會上又重新開始關注這些案件,最後韓國檢方迫於壓力,決定重新審理。在審理過程中又發現了很多之前遺漏的線索,最後檢方得出的結論是,兇手應該是個子較矮的帕特森,因為根據死者的傷口推斷兇手在他背後刺向脖子的,個子較矮的帕特森比愛德華-李更容易實現這個動作,所以最後判處小森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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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嫌帕特森(中)被引渡回到韓國受審時的畫面

其實小編覺得,愛德華-李他很有可能也是幫兇,但由於他之前被無罪釋放,所以就不能因為同一起案件再次獲罪。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帕特森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愛德華-李無罪,雖然帕特森被判了刑,但他依舊否認自己殺了人,當時廁所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也許永遠都不會有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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