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殺手”再次上線,
這次慘遭毒手的,
是山東臨沂一塊經400萬年才形成的
“比翼鳥”鐘乳石,
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
從監控視頻看到,三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性遊客走到“比翼鳥”景觀前,其中一名遊客拿出一塊石頭,對著石壁上的鐘乳石景觀開始用力敲擊。
隨後,另外兩名遊客也分別對該景觀進行了不同程度的敲擊。其中一名遊客在該景觀的石壁上敲斷一塊鐘乳石,並將其帶走,前後不過25秒。
據瞭解,山東沂水縣天然地下畫廊景區這次被敲斷的鐘乳石位於景區溶洞內,該溶洞於1999年被發現,現在已開發3000餘米。該景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在巡查中發現鐘乳石被破壞的,隨後調取了視頻,發現了“兇手”。
景區總經理楊峰說,“比翼鳥”鐘乳石經過四百萬年生長,體量很大,國內比較罕見。“這處景觀是我們景區觀賞鐘乳石最好的位置,為了讓遊客有更好的體驗性和觀賞性,並沒有設置保護措施。”景區還修築了人行步道,該景觀就位於人行步道的旁邊,遊客很容易觸及。
更可氣的是,這三名遊客不只破壞了“比翼鳥”這一處景觀,他們總共對景區的四處景觀進行了破壞。一些被敲打下的小型鐘乳石被他們隨身帶走,一些大型鐘乳石則被直接扔到步行道旁邊。
網友氣炸了
破壞鐘乳石者,
不僅道德上站不住腳,
更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對此,《風景名勝區條例(2016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都有針對相應的景區“破壞”行為的懲罰規定。
例如《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刻畫、塗汙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蹟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可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即便10日拘留、500元罰款的頂格處罰,對400萬年高齡的鐘乳石來說,也有些隔靴搔癢。
類似的失衡和無力感
我們並非首次感受到
2017年端午節期間,一名遊客因懷疑貴州潛龍洞景區景物是人工做成,用腳將一根生長了上億年的小鐘乳石踢斷30cm,然而最終他僅被處以500元罰款,行政拘留10日。
據洞穴專家考證,潛龍洞中的鐘乳石景觀需要經過上億年才能形成,一旦破壞,理論上將無法修復。
該事件當時也在網上也引發熱議,網友對男子的行為表示了譴責,同時也認為處罰過輕,不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景區殺手”們
既然無法在道德上自律
那法律就應該“剛”起來
讓他們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
出門在外
你的一言一行
都是在為自己代言
你沒素質的樣子真的很醜
大家還記得
去年十月火爆全網的“粉黛亂子草”嗎
在杭州濱江邊上的公園裡,種著一大片“粉黛”,被稱“粉色版普羅旺斯”。
“粉黛”走紅之後,吸引了很多人到這裡打卡拍照。為了拍照,他們隨意踐踏,要麼坐在或躺在花海里,有的將直接將粉黛摘下編成了花環……主人前來勸阻還遭到辱罵
於是這片從澳大利亞引進,小心翼翼呵護了3年的粉黛,不到3天就被踩禿,原本在風中搖曳的“粉黛”,大片大片地被遊客壓倒,變得面目全非。
在甘肅七彩丹霞風景區特級保護區,
去年夏天
也發生同樣令人氣憤又心痛的事情。
4名遊客不僅偷偷翻越欄杆,到達未開放的丹霞區域,肆意踩踏,還洋洋自得地發視頻炫耀:“我破壞了六千年的沙子” “偷偷過來的,太爽了”……
丹霞地貌山體形成於侏羅紀白堊紀時期,有著上億年的歷史,表面是一層質地非常鬆軟的沙石,非常脆弱,只要稍微一踩,就會造成整個表面的破壞,屬於不可再生的地貌。
還有些遊客為了拍照,一腳翻越護欄,踩在保護區地表拍照的遊客,讓丹霞地貌類一次又一次受到破壞,傷痕累累。
比如上面這位翻越保護區的女遊客,工作人員再三要求女遊客“出來”,她卻反駁:“你叫什麼叫?”、“我又不是耳背聽不見!”
他們不知道,
它不是普通山體,
而是人類的活化石。
他們不知道,
有些東西不是用來炫耀的,
而是用來守護和珍惜的。
攀巖愛好者將巨蟒峰當作攀爬目標,攜帶電鑽、繩索等裝備在巖體攀爬鑽孔;
在四川天全二郎山喇叭河景區紅石灘上刻字;
珠穆朗瑪峰,成世界最高垃圾場;
陝西太白山大爺海游泳;
天空之境“茶卡鹽湖”遍佈亂扔的鞋套;
青海天神的後花園"年寶玉則"關停
我們真的可以毫無顧忌、
肆無忌憚的享受
大自然給予的一切嗎?
不
我們從來不曾擁有
破壞它們的權利。
還想去看更多更美的風景,
前提是它未曾消失,
不曾被毀。
五一快到了
請帶好素質和智商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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