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男子酒後坐馬路中間被奧迪碾壓,車主下車救人忘拉手剎又碾一次,致男子4根肋骨斷裂。你怎麼看?

謝鑫


事情概要:

凌晨 0 點 44 分,一名男子徑直走到馬路中間蹲了下來打電話。期間,多臺車從他身邊經過,有些甚至是擦身而過。

凌晨0 點 53 分,男子身後方駛來一臺藍色奧迪車,徑直碾壓了過去。

肇事司機餘某回憶,當時他勾著頭坐在馬路中間," 他坐在陰暗的角落,我開車過去沒看到他。"車輛碾到男子後,心急的餘某第一時間下車救人。然而,他由於太心急忘記拉手剎,加之當時道路是下坡," 車有慣性就繼續往前開,就繼續開過去了。" 造成了對鄧某的第二次碾壓。

責任劃分

首先明確一點那就是本案尚不涉及交通肇事罪,因為根據《刑法》的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至少一人死亡且司機承擔主要責任的才可能入罪,而本案當中並麼有人員死亡而且也沒有多人重大受傷的情形,故而不能入罪。

其次本案當中第一次碾壓的過程中,鄧某作為成年人飲酒之後蹲坐在馬路中間對於本次事故應當承擔部分責任,而司機餘某駕駛車輛未能及時觀察路況對於事故的發生也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第二次碾壓純粹系餘某不規範的駕駛行為導致的二次碾壓,故而第二次碾壓的責任全部都在餘某。

綜上來說本次事故的責任劃分我個人傾向於認為餘某與鄧某各自承擔一半責任。最後還是想嘮叨一句,雖然餘某作為駕駛人存在駕駛未能盡到觀察義務,但是鄧某作為成年人飲酒後坐在馬路中間的行為,又何嘗不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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