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辦公廳督查檢查考核“十不得”共28項負面清單 為基層鬆綁減負

不得動輒簽訂“責任狀”向地方和基層推卸責任,不得以分解下達指標、考核驗收等方式變相推卸責任,不得隨意要求填表報數、層層報材料……針對一些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河南省委辦公廳近日出臺措施,明確文件“十不發”、會議“八不開”、督查檢查考核“十不得”共28項負面清單,為基層鬆綁減負。

河南省委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帶頭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五條措施,提出要從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做起,帶頭為基層鬆綁減負,標本兼治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

措施提出,省級層面確保2019年發至縣級的文件、召開的會議減少30%以上,對縣鄉村和廠礦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減少50%以上,並對發文、開會、督查檢查考核等做出明確要求。

針對“文山會海”反彈回潮、督查檢查考核過多過頻等問題,措施明確列出文件“十不發”、會議“八不開”、督查檢查考核“十不得”負面清單,並要求各地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一把手負總責,從嚴掌握和執行相關規定,為基層鬆綁減負。


分享到:


相關文章: